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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责任 及时反馈——宜昌规范药品举报投诉办理工作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24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3.24
     本报湖北讯 日前,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举报投诉办理工作纳入系统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从办理群众举报投诉入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每一件举报投诉及时核实、及时处理、及时答复。据统计,2006年该局共办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38件,处理率和回复率为100%,经调查立案查处49件,占全局案件总数的15%。

    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必须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实行举报投诉首问责任制,指定举报投诉办理专管员。凡举报投诉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及无证经营药品窝点的,核查人员要立即到达现场调查核实。其他举报投诉应在三日内开展调查核实。核查结束后,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入案件办理程序,对实名举报者应于受理举报投诉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核查情况,案件办结后三日内反馈情况。专管员将举报投诉处理结果填入《举报投诉办理统计表》,定期集中,年终归档。

    今年年底,该局将对各县市区局组织考核,按照30%的比例评选出举报投诉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周宗善),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