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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品回收日”应推广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2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4.02
     据报道,日前,广州白云山和记黄浦中药有限公司在兰州、武汉、海口、成都等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支持下,将每年3月13日作为“全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消费者可在这一天将家庭过期药品到全国2100多家白云山和黄中药的“永不过期”药店免费更换。

    药品是特殊商品,事关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据调查,目前城乡不少家庭都或多或少地存有剩余药品,有些家庭还备有小药箱。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患者,但由于普通消费者缺乏基本的药物知识,药品乱存、乱放、乱用现象仍十分普遍,很容易贻害百姓身体健康。

    因此,广州白云山和记黄浦中药有限公司的做法,不愧是一个明智之举,颇值得称道。该举措有助于让广大消费者定期清理家中存药,避免服用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药物外流,并让过期变质药品有了统一的归宿——集中销毁,从而能最大限度地消除用药隐患,保证身体健康。

    在此,笔者呼吁,相关部门不妨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并加大用药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每年拿出专项经费,以全国统一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为契机,开设回收过期药品的绿色通道,在各地设立相应的定点药店负责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以方便消费者免费更换过期药品,让家庭贮药“永不过期”。同时要在当地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废弃药品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集中销毁。这样,既可以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用药安全,又可以帮助参与其中的药品零售企业树立良好形象。

    (严国进),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