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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11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4.11
     编者按:卫生部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要求医院不得自编药品使用代号,不得限制处方外流(见本报3月21日药店1版报道)。此消息引起了药品零售业界的一片骚动,有人认为这对药店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可也有人对此不以为然。

    “牛市”,在处方规范后到来?

    ■铁鹰

    卫生部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对于药店来说,是个利好消息,有人甚至断言药店即将迎来“牛市”。

    目前药品市场有80%通过医院销售,只有20%通过药店销售,虽然《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不能彻底改变这一现状,但仍值得药店为之欢呼。因为,其一,《办法》规定,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如今医院大都是电子处方,不打印出来,处方自然很难从医院流出来。办法实施后,病人可以拿着纸质处方货比三家,选择售价合理的药店。其二,《办法》规定,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无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使用代号;处方书写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过去,一些医疗机构为了限制处方外流,故意书写不清,甚至使用“密码”,让患者和药店法无法辨认字迹。今后这种情况不复存在,药店的经营自然更加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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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药店面对《办法》的出台,还要做好必要的应对准备,不然很难有所斩获。一是要根据自己药店的实际,抓紧研究《办法》实施后可能出现的市场变化,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免得届时措手不及。二是要着力提升专业水平。现在有的驻店药师虽然不是无证上岗,可业务能力并不能完全适应岗位的需要,《办法》实施后,持处方到药店购药的人多了,向药师咨询问题的患者也必然成倍增加,而且咨询的范围会更广。虽说驻店药师不是“百事通”,可如果连与药品经营相关的知识都无法向患者提供的话,必然会影响药店的形象,减少药店的客源。三是要努力创新服务方式。持处方购药的消费者增多,会加剧药店之间的竞争。目前药店的服务方式千篇一律,鲜有新意,消费者易产生“审美疲劳”。伴随着《办法》的出台,消费者会要求药店的服务方式创新。谁的服务方式新颖实用,谁就会在竞争中赢得主动。

    处方药外流?别高兴得太早!

    ■刘静

    近日,卫生部发布了《处方管理办法》,有人认为,《办法》将促使处方药更多地流向药店。而笔者却以为,现在下此断言还为时过早,医院垄断处方药的局面不会就此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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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垄断处方药,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国家对医疗事业投入不足,医疗体制不合理,形成现在的局面。目前,相当一部分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于高价药品。另外,在缺乏市场竞争的条件下,医院药品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垄断经营,患者对医药价格没有任何发言权,只能接受。在利益的诱导下,一些医院会通过各种手段维护自己的垄断地位,即使不用“代号处方”、“天书处方”、“数字处方”来防止处方外流,也会出现其他的形式。在没有理顺医疗体制的前提下,任何一种手段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甚至治标的效果也极为有限。规范处方,是一种舍本逐末的做法。

    客观上,病人和医生的信息完全不对称,病人的所有消费都是通过医生来实现的。在“以药养医”的现况下,许多医院的药品收入还是占到医院收入的50%以上,医生收益的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药品利润。医生在没有利益保障的情况下,很容易想出一些变通的法子,如果没有系统的改革,只采取单一的举措,效果很难令人满意。

    当然,卫生部制定此《办法》,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能从一定程度上避免医患双方可能发生的矛盾。但如果把这种效果扩大化,认为处方药会大量流入药店,医院垄断处方药的局面会得到改观,是否高兴得太早了?,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