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水尿液”事件与检验结果互认
有关“茶水尿液”的报道确实耸人听闻。且不说记者的做法是否妥当,暗访记者是如何诉说病史的、用什么工具盛“尿液”、甚至送的是否真是茶水也不清楚。单就10家医院中,6家与4家对同样标本出具不同报告结果也令人们吃惊。不管医疗行业如何复杂,做不到绝对精确,没有误诊、错诊乃至医疗事故,但也不至于出现这种抛掷硬币式的结果。这让人们如何执行卫生部推出的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的通知?其症结何在?
首先,是人为因素吗?如舆论所指,确实有些人(害群之马)把医疗行业纯粹作为经营行为来赚钱。但是,10家医院中,有6家不同性质和等级的医院报告相似,这违背了“大多数是好的”原则,将病人口袋当成“取款机”可能性不大。换个角度,可能是另外4家报告不对,但记者说送的确实是绿茶水,可能性也不大。新闻中没有提到当值人员不负责,而且检验都是机械化的,似乎不是人为因素所致。
其次,是检验器械因素造成的?目前,国内各地医院的尿常规检查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和自动化,理论上存在这种可能性,但所有医用器械进入医院都必须有三证(临床使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证明),包括医院、医务人员都是经过政府考核认可,注册登记有上岗资格才放行的。而且,每年还有临床检验质控检查。
该向谁问责?让我们看看(卫生局)卫生监督职能的执行机构的工作职责:依据国家和地方公共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按照辖区卫生防病、卫生监督工作规划、计划和有关程序、规范,具体实施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执业活动等各项监督工作,对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该给个说法了。临床检验医学的质控做得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更与医患和谐相关。,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