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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原则还要有行动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12日 《当代健康报》 2007.04.12
     读了贵报上期2版的时评文章《“先救人后收费”不要成空头支票》,就这个话题,我很有些话要说。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要求施行“先抢救后缴费”原则,此番表态引起舆论强烈关注。然而,根据医生专业网站丁香园的最新调查,在1341名受访者中,18%的医生明确表示反对这样的提法,6%的医生则明确表示支持这样的要求,而剩下的绝大多数则是持“观望”态度,有条件分情况地尽到自己救死扶伤的天职。

    毫无疑问,马副部长要求医院“先救人后收费”,真正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应该说,这道出了我国绝大多数老百姓尤其是贫困患者的心声。按说,这么人性化的理念,在医院应得到一呼百应、立即执行才是,却何以有近80%的医生对此持“观望”态度,甚至还有18%的医生明确持反对?这背后的原因值得一探。

    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一直较为紧张,如何使这种“紧张”化解,使“医患关系”趋于和谐,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众多原因里,医院主张“先收费后救人”当属其中之重。医院的理由很简单:如果不先收费或者先收取一部分费用才提供医疗服务,那患者接受治疗后欠钱逃跑咋办?难道让医生或医院自身承担经济损失?何况,现实中患者接受治疗后欠钱逃跑的现象确实大量存在。

    事实上,就算所有的医院都按照“先抢救后缴费”原则来办,但这大量患者(指欠钱逃跑的部分)的医疗成本也可能使医院吃不消,进而影响整个医院的运行乃至导致整个的医疗服务水平下滑。在笔者看来,“先救人后收费”原则是必要的,但是,这个符合人性诉求的原则还要有相应的配套机制、措施作为保障才行。

    首先,政府对医院要有相应的补偿机制和措施。医疗机构应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制定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等事件救治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措施。有了相关公共医疗费用的补偿,医院乃至医生才能更好地、毫无后顾之忧地第一时间投入到对患者的抢救当中去。这也是解决“先收费后救人”问题的一个较为根本的措施和出路。

    其次还得有追索医疗费的健全机制。就我国当前的国情而言,不可能所有患者的急诊费用都由公共医疗费用来贴补,这就需要借助司法力量来协助解决,即建立相应的追索医疗费机制,从而确保医院经费的正常运转。对于一些获得治疗后的患者或其家属恶意拖欠医疗费用的行为,司法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追索执行措施,甚至将一些恶意钻空子的不法分子送进监狱,以起到以儆效尤效果。

    一言以蔽之,卫生部马副部长要求“先救人后收费”的理念是对的,但是,却不能只喊口号,而要切实行动起来,联动其他部委,出台相关的配套机制和措施,使“先救人后收费”这颗幼苗能有生存的土壤、空气和水。那种空有口号却不见配套机制和措施的方案、理念,无论设计得再精妙,最终只会沦为镜中花、水中月,至多让社会公众为之空欢喜一场!

    (读者 林丛影),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