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组织药品协管员学习《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本报讯 5月1日《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将开始实施,为了切实贯彻《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组织全省各级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广泛开展了学习《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活动,局领导和处室负责同志认真备课,并联系实际,围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基本框架、药品经营和使用的有关规定等,分别逐一进行讲解。
培训后的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承担对所在辖区药品信息员的培训工作。经过层层培训,现在辽宁省已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贯彻到全省各级单位,消除了盲区。(张明), 百拇医药
培训后的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承担对所在辖区药品信息员的培训工作。经过层层培训,现在辽宁省已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贯彻到全省各级单位,消除了盲区。(张明),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