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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应该纳入医保范围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16日 新京报
     [内容速览]对于纳入“一老一小”医保范围的老人,其门诊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的部门,应按照比例进行报销。

    来源:新京报

    昨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了关于解决北京无保障老人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建议。代表高扬提出,对于纳入“一老一小”医保范围的老人,其门诊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的部门,也应按照比例进行报销。

    昨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了即将实施的“北京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大中小学生及婴幼儿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该政策称,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照60%的比例报销,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对此,人大代表高扬提出,很多老年人往往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这些病并不需要住院,而是通过挂门诊治疗,但花费并不少,有时候一次看病就超过1300元。然而,按照新的政策,门诊费并不能报销。为此高扬建议,对于老年人门诊费,也可参照进行报销,从而提供更好的保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欣庆表示,自己很赞成代表的观点,这也是政策发展方向。但由于政府财力,解决问题需要过程,目前还只能解决最困难、最迫切的问题。同时,针对老年人的糖尿病等病症,也将进行成本的核算,从而为将来制定新政策提供依据。

    张欣庆表示,针对今年9、10月实施的新政策,涉及到一大笔资金。今后,这些钱怎么花的、花在什么地方,都将进行年度公布。如发现资金尚有节余,政府将调整政策,用多余的钱进一步增加保障力度。,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