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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各方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19日 72(总第3380期)
     “八条禁令”是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一条不可触摸的“高压线”。如何贯彻落实好“八条禁令”,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笔者认为,除了深入学习领会“八条禁令”的精神实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外,还应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各种形式的监督上。

    一、畅通渠道,强化社会监督。一是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和行政相对人监督。要通过不同方式向群众和行政相对人介绍“八条禁令”的内容,将涉及药械方面的行政许可内容、办事程序、承诺时间、收费标准等“六公开”内容,通过网络和印制指南的形式,及时在报刊、网站等媒体和政务窗口进行公布,做到审批依据公开、审批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审批结果公开,严格按办结时间和办结质量操作。同时,按照首问负责等制度要求,公示职能及有关行政服务内容,明确承办科室和承办人的责任,公开投诉电话和网址,畅通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二是召开座谈会,请政风监督员监督。每位监督员应到涉药单位调查了解情况,然后将意见带到会上,还要组织政风监督员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调研,实地了解监管人员的执法情况,直接听取相对人的评价,使监督活动有内容、有形式、起作用。三是积极配合,接受纠风办监督。当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都设有纠风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贯彻落实“八条禁令”,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廉洁从政,就应将系统监管人员的执法行为纳入到纪检监察部门的“纠风”工作之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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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明察暗访,搞好内部监督。应由纪检组牵头,监察室和相关部门参加,直接深入辖区内涉药涉械单位,了解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和要害部门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表现,以不打招呼的形式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要落实信访接待制度,设立信访接待室,安排领导轮流值班并形成制度,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问题必处理,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

    三、积极支持,强化上级监督。《药品管理法》是维护医药市场秩序和确保药品质量的根本依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药品管理法》的执法主体,应积极支持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针对人大、政协等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落实情况和处理意见,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人大等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

    四、借助媒体力量,接受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民主的必要环节,也是促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全面落实“八条禁令”的重要手段。因此,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树立大局意识,请各种媒体参与到行政执法当中,让媒体根据真实、正义、公正、平等、理性的准则,客观公正地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对有损于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非法行为要勇于曝光,从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主动配合,接受司法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主动请司法部门对违反“八条禁令”并构成犯罪的执法人员进行刑事监督,对于有损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形象的犯罪行为,请司法机关按照有关法律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以此反面典型来教育干部职工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安徽省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黄久平,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