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451339
淮安市局廉洁从政从“自家人”严起——亲属开办涉药单位须公示每年对其检查不少于两次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24日 75(总第3383期)
     本报江苏讯 自2004年以来,淮安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系统工作人员亲属开办涉药单位登记管理制度。这项制度实施3年来,该局共登记系统工作人员亲属开办涉药单位20余家,对登记单位进行检查130余次,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其他涉药单位纷纷反映,食品药品监管局能秉公执法,一视同仁,让人信服。

    系统工作人员亲属开办涉药单位登记制度包括登记、重点检查、结果报告、违规处理四个环节。淮安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需登记的对象、内容、时间、程序,档案建立、查处结果报告、公示等做出明确规定:凡系统工作人员亲属开办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均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涉药单位名称、开办时间、经营方式、经营地址,涉药单位负责人与登记人的关系;登记内容通过当地报纸和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对登记的涉药单位,该局相关处室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监督检查实行回避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涉药单位,该局稽查部门在结案后一周内将情况上报该局纪检组,局纪检组和监察室对案件卷宗进行定期审阅。

    该局还对系统工作人员相关违规行为做出规定:对经查实确有瞒报、漏报亲属开办涉药单位行为;对亲属开办涉药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包庇;利用职务影响或工作便利为亲属开办的涉药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亲属泄漏执法监管秘密,给正常监管工作造成被动和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待岗等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栏目主持人:陈静电子信箱:chenjing@cnpharm.com联系电话:(010)62213355-2111

    (王国文),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