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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记录“医德档案”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29日 78(总第3386期)
     日前,上海市卫生局向全市医疗机构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建立医德档案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上海今年将给14万名医务人员全部建立医德档案。另外,一旦发现有收受“红包”、商业贿赂等行为,医务人员将被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给予缓聘、解职待聘等处理。(见5月22日本报)

    为了拯救久治不愈、渐已沦落的医德医风,有关部门开出建立医德档案这一剂大药,也算是一种制度创新。如果真能将这一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如实地、科学地将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记录在案,这当然很好。但是,如果把医德档案制度的真实性,建立在医生本人或者医生利益共同体之上,并拿这种“记录”来的“美德”标榜医德医风的转变,那就显得有些简单化了。

    对于医德档案制度而言,其实最为核心的问题是:谁来记录医德档案?而这又恰恰是确保医德档案真实性的前提条件。“自己记录自己”式的医德档案,无疑是靠不住的,也是没有什么约束力的。《通知》中规定“各单位要做好医德档案的记录、汇总等工作”,“各单位”是可以值得信赖的医德档案记录人吗?所谓“各单位”实际上就是各个医疗机构,也就是医生本人或者医生的利益共同体。有位网友说得好,多收钱本来就是医院领导要求的,出了事怎么就责怪医生缺德呢?事实上,一些医生医德的丧失,与医疗机构的要求、默许、支持甚至放纵密不可分。

    《通知》中规定各医疗机构真实记录医德档案其实还有另一层含义:医德档案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将作为卫生系统评选高尚医德之类奖项的重要依据。在精神奖励与经济利益中,当下医疗机构应该如何取舍?

    这看起来似乎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其实这并不妨碍一些医疗机构两者兼得,不过他们不是寻求精神奖励与经济利益之间的最佳平衡点,而是在一面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一面又大肆造假骗取精神奖励。在这其中,医德档案中的医德数据或许会大幅提升,但患者所能感受到的医德医风,会有多少实质性改变呢?

    一定意义上,政府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的过度信任,特别是对其自我监督能力的高估,是医德沦落、医风败坏的一个重要原因。由“各单位”记录的医德档案,依然遵循的是这一早已证明无效的套路。其实,真正有效的医德监督,只能来自于受益或者受损的患者,也只有由他们记录的医德档案才是真正可以信赖的,然而,有关部门是否真正明白这一点呢?

    (舒圣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