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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应主动索要门诊病历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21日 《当代健康报》 2007.06.21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网上调查显示,遭遇过医疗纠纷,而因病历资料不全导致无法维权的消费者占44.32%。四川省消委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门诊病历是处理医疗事故、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患者就医时要主动索要门诊病历,并妥善保管,以维护自身权益。

    医院为患者提供内容完整、书写规范的病历是应尽的责任。但目前,一些医院不主动提供门诊病历,一些医生不认真填写门诊病历,一些患者不主动索取病历的情况普遍存在。这些问题既会导致对患者诊疗缺乏连续性,也会因医患双方责任关系不清,导致医患纠纷。

    在网上开展的调查也显示,门诊就诊时未主动索取门诊病历的消费者占37.11%;有46.39%的消费者认为医院不能主动要求使用门诊病历;认为医生对病历填写不规范、不清晰的消费者多达73.19%;有38.14%的消费者未能妥善保管病历;遭遇过医疗纠纷,而因病历资料不全导致无法维权的消费者占44.32%。

    据此,相关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门诊就医时要主动索要门诊病历,并认真核对门诊病历记载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患者除主动索要门诊病历外,有权要求诊治医生规范、真实、清晰书写病历内容和署名,并在就诊后认真核对门诊病历所记载内容与自己诊疗的一致性,如有疑问及时向医生提出。

    (据新华社),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