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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卫生试点仅有“三脸”是不够的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26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6.26
     看了卫生部启动的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试点新闻,笔者深感采用“三脸”试点很新鲜。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创新。不过,如果这种新鲜和创新只局限在形式上,就会让人觉得,这样的试点工作过于简单化了,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其一,“三脸”也要有“黑脸”。试点规定,9项检查中有1~3项不合格就不能评“笑脸”。笔者不仅要问,如果9项都不合格,该有人充当“黑脸”时,用“无表情”标示就表明履行监管职责了吗?还是标示无人敢当“黑脸”?

    其二,“三脸”还要讲“变脸”。如果说,用“三脸”标示餐饮单位卫生状况还能说明一定问题的话,那么,“三脸”是否有时间限制?如果常年不“变脸”,一查定终身,“三脸”反而可能成为一些餐饮单位卫生状况差的遮羞布。

    其三,“三脸”更要见“人脸”。试点工作要求,“三脸”应“张贴于被检查餐饮单位的门厅或顾客入口的明显位置”。那么,对于那些不正规、没有“门脸”的露天餐饮单位,“三脸”该往哪儿贴?其实,不管贴不贴“三脸”,关键是能经常看到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的“人脸”,做到勤检查、勤监督,而不是放任自流,不管不问。

    当然,餐饮业卫生监督的确也是个难题,但正因为其难,卫生监督部门更应该从关心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着眼,扎扎实实做好工作,效果远比形式重要得多。否则,如果只重形式,不重内容;只玩游戏,不重实效,那么这种试点形式再新,也没有推广的意义。

    (王廷连),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