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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伤救治是一项法律责任——专家强调:《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的实施意义重大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10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7.10
     本报北京讯 记者靖九江报道 近日,中国医师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卫生部召开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座谈会。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澍寰等部分《指南》编写委员会成员与来自北京三甲医院的代表和保险界代表等,就《指南》的重要性及其推广实施等进行了探讨。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的统计资料,2005年,我国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45万余起,伤约47万人,死约10万人。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救治诊疗行为,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率和伤残率,提高有限医疗资源和保险资源利用率,中国医师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华医学会从2003年起,用5年时间联合编著了《指南》,将其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配套文件,从而填补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伤临床诊疗规范的一项空白。卫生部日前为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卫生部门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救治过程中参照《指南》执行。

    在谈到《指南》特殊性时,《指南》编写委员会成员、中国医师协会的赵师充教授指出,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2条规定的“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明确了《指南》的法律地位。《指南》的问世,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从法律、法规到技术层面,形成了系统的配套文件。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指南》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强调了医疗机构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抢救的法律责任及不应受到任何方面的干扰。第三,《指南》明确了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救治过程中各项检查治疗以及病房和病床的标准选择范围,为受伤人员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第四,《指南》规范了道路交通事故伤临床诊疗行为,从而为提高救治的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和伤残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澍寰强调,《指南》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落实,也是保险和医疗行业首次密切协作,在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方面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他建议,要根据社会和技术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指南》,以使其始终保持科学性、权威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保险界代表表示,对于受伤人员的诊疗费用,保险公司将依据《指南》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进行保险赔偿。

    与会者认为,《指南》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理赔工作提供了准确、合理的参考依据,将其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运行轨道,有利于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交通、医疗和理赔纠纷,提高保险和医疗水平,因此应大力推广实施,同时应加大相关培训力度。医学界代表同时呼吁,应让医生在第一时间进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为抢救伤者赢得宝贵时间。,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