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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则可,做主则谬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16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7.16
     7月2日本版发表《该做主时就做主》一文。文章说,一位老大娘询问药师:“我是用丹参片好,还是用丹参针剂,或者是用丹参滴丸好。”那位药师竟然说,你自己决定,我也不能做主。由是作者认为,“作为驻店药师,尊重顾客的意见没有错,但首先应该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为顾客解释清楚”,该做主时就做主。

    作者的想法倒没什么错,可作为驻店药师,既然“什么情况下该用哪种药品”,只能“提出合理建议”,那就不能替顾客做主。原因很简单,一是用药个体的差异很大,一种药顾客甲可用,顾客乙未必可用,替顾客做主隐含着极大的用药风险;二是任何时候驻店药师都要把尊重顾客的用药选择权放在首位,驻店药师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绝对不能替顾客做主。

    驻店药师应当向顾客主动说明药品的特性及用法,让顾客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情况下进行选择,须知,用模糊的、不负责的语言搪塞顾客不对,替顾客用药做主也不可取。

    (张铁鹰),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