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484116
规范不能以牺牲公平为代价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30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7.30
     近年来,一些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违规经营,其主要手法是:串换药品名称,将非医保药品变通为医保药品;以药换物,将生活用品、保健品串换成医保药品出售;不提供售药单明细。如此等等,不但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损失,而且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医保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政府加强监管非常必要。各地相关政府部门也纷纷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此次杭州市启动的医保定点单位资格申报工作,无疑就是加强监管的一个举措。

    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管理不能违反市场竞争的基本要义。市场竞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自由和公平,政府监管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各类市场交易中市场主体资格的认证、交易行为和秩序的规范约束、交易权益的保护等监督管理,使各经济主体得到同等竞争的机会和权利,以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竞争的效率,保护消费者的公共权益。

    也就是说,加强监管决不能以牺牲市场公平为代价。杭州市有关部门所设立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规则之所以遭到质疑也正在于此。从加强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来看,政府可以从药店的经营资质、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要求,除此之外的要求似无多大必要,而多少距离之内不设新店的规定则有保护垄断之嫌。因为,药店服务水平的高低及违规经营可能性的大小与药店之间的距离没有必然联系,相反,近距离生存会加大竞争强度,而有竞争才会有优胜劣汰,才会有服务质量的提高和价格下降的可能。

    况且,对于药店来说,取得医保定点许可的好处是不言自明的。而对资质优良的企业来说,如果因非市场因素而被排除在医保定点许可之外,则是最大的不公平。正如有药店负责人所言,不能因个别药店不守规经营而抹杀整个药品零售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政府权力的不恰当介入必然会破坏市场经济竞争的公平性。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应当如何恰当地介入市场,进而监管市场。对于劳动保障部门来说,最重要的是如何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找到监管与市场公平的平衡点,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建立严格的淘汰机制。这样不但能促进整个药品零售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更重要的是带动整个产业的良性发展,从而为医院培育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从外部推动医院“以药养医”局面的改变。此举有利于遏制药价虚高,并最终与医保造福百姓的初衷相切合。

    (胡菊芹),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