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医药行业管理机构的改革与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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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事管理》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物宝天华本系,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同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严格控制机构膨胀,坚决裁减冗员"。因此,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对医药行业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和调整,将原来分散在原国家医药管理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内贸易部等几个部门的医药行业管理职能划归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并组建医药司。基本上解决多年来医药行业管理中存在的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部门分割、职能交叉,缺管协调、管理不力的局面。机构改革后,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经贸委"三定方案"中明确医药司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医药工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组织制订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待业管理;管理国家药品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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