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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67835
第二章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医经司职能配置
http://www.100md.com 《中国药事管理》

     医药司内设处级机构3个,另设信息统计处。

    一、综合处(企事业改革处)

    研究制订医药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负责医药行业开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查工作;负责医药行业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储备计划和储备品种目录;负责灾情、疫情、军需、战备药品器械的紧急调度;负责中央级国家医药储备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省级医药储备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司内业务综合工作人事工作。

    二、规划发展处

    研究制定医药行业发展战略,待业中长期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科教兴药"战略,制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则;促进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指导产学研结合;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对开办生产、经营企业和重要的仿制产品定点进行备案审查;负责制订医药行业利用外交政策并适时进行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药行业投资项目、对外交流、经济技术合作及政策法规的专业把关和协调工作。

    三、行业管理处

    汇集、分析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动态;发布医药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负责组织制定行业管理规章;培育发展和完善医药市场体系;协调工商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医药商品流通活动,维护行业公平况争秩序;指导中药材生产;负责编制重要医药商品(毒麻药品、精神药品、麝香、甘草等)的产销计划并进行监控;协高重要医药商品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国性药品、医疗器械交易会的管理;负责医药设计的管理;负责医药行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联系各医药行业协会。

    另设医药信息统计处,其主工作内容包括:负责医药待业各专业统计工作;制订或适时修订各专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医药行业经济技术统计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制订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方案并组织落实;指导行业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医药行业信息的对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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