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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67915
一、违法与法律责任
http://www.100md.com 《中国药事管理》
     《药品管理法》规定应负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是指违反现行药品管理法,造成药品质量、安全有效不符合标准,从而产生危害人们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后果的行为。这些违法行为有: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劣药;无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或配制制剂;违反该法关于药品生产、药品经营管理的其规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共计五大类别。

    《药品管理法》规定了上述各种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计有:

    刑事责任。生产、销售假药或者劣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造乱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依照法141条或142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民事责任。违反《药品管理法》,造成药品中毒事故的,致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负民事赔偿

    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对象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执

    法中有违法行为者。行政处罚的对象对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行政处罚的内容为标准,有3类7种形式,即:

    --财产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假药、劣药、无证生产经营的全部药品等两种形式。

    --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收缴伪造的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撤销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等四种形式。

    --声誉罚,主要是警告这一形式。

    《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及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违反该法中有关药品广告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生,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