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学版 > 药学理论 > 《中国药事管理》 > 第五篇 药品研究、生产的监督管理与再评价
编号:11468012
关于印发《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
http://www.100md.com 《中国药事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药品实施GMP认证制度是国家对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验的一种手段,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药品质量的一种科学的先进的管理方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35号),实施GMP认证工作要按照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组织实施,把GMP的实施、监督检查工作纳入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作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为此,我局制定了《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药品GMP认证工作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组建之前,由省级医药、药政管理部门共同行使本文件所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

    特此通知

    附件:药品GMP认证申请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