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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6816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http://www.100md.com 《中国药事管理》
     1995年2月1日颁布的《广告法》规定了广告的准则,将药品广告列为事先审查的广告并对药品广告行为进行了限制。广告准则:

    真实、合法、守法、公平和诚实信用;无虚假内容,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旗、国徽、国歌;使用国家机磁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使用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内容,妨碍社会及公共秩序安定和社会良好风尚;使用民族、各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使用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生态平衡保护的内容;损害未成年人、残疾人身心健康;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以新闻报导形式发布广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和内容。

    广告应当:对商品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对服务内

    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涉及专利的,应当标明专利号、专利种类;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通过大众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广告主应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