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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处假劣药品职能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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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假劣药品案件受理、核查、处罚部门,并按以

    下原则确定案件管辖:

    按属地管理原则,假劣药品案件,由发生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省级范围内重大复杂的假劣药品案件,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假劣药品案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来自各个渠道的假劣药品举报、投诉,并对受理确定立案的或

    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假劣药品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完成核查工作。对查证情况属实的案件,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关出具《行政处罚通知书》,作出行政处罚,同时监督行政处罚决定的实施。

    药品检验部门。各级药品检验所为技术监督检验部门,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对药品进行检验,

    在假劣药品查处工作中,主要负责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核查的相关药品进行检验并出具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同时,各级药品检验部门对药品进行常规检验和抽难工作,并负责汇总不合格药品情况,报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查处。

    药品监督员。各级药品监督员负有对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抽

    样的职责,同进协助各级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关完成对有关假劣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药品监督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时抽取相关药品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并具有对被调查药品封存十五天以下的处理权利。,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