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耻的“专家”,无知的媒体:FDA什么时候说中医科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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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从网易新闻看到转载自人民网的文章,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新近发布了一份指导性文件《补充和替代医学产品及FDA管理指南(初稿)》,将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学从“补充和替代医学(CAM)”中分离出来,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与西方主流医学一样,是一门有着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的独立科学体系,而不仅仅是对西方主流医学的补充。 ”
觉得此事太过匪夷所思,幸好google能轻易搜出FDA官方网站的原文,急忙看过,觉得异常愤怒,所谓“认同”一说,根本就是彻头彻尾的伪新闻。此文的主旨是要说明为何CAM(补充及旁类医学)在FDA的管辖范围之内,并非对包括印度草医和中医在内的旁类医学体系作出评判,更谈不上肯定。FDA的公文只有两处“提及”中医(见方舟子博客文章)。仅仅是提及啊,怎么就硬生生成了“认同”?
特将FDA原文的大致结构和主要问题介绍如下。中医科学院陈可冀院士就算不懂英文,叫人帮着看一下总可以吧,非要睁着眼睛说瞎话吗?还有那个叫王淑军的蠢才记者,四级过了没有?这么重大的新闻,发表之前就不能敲几个关键词求证一下?职业道德又在哪里?
, http://www.100md.com
这则假新闻,又让我们得以领教所谓“专家”和媒体的拙劣表演--连做假新闻也这样不认真,总以为群众好糊弄。中医科学院陈可冀院士和记者王淑军都应该道歉--要么因为无知,要么因为撒谎。
FDA原文的大致结构和主要问题如下:(本人并非专业,术语有不准确处请原谅,但大主题不会错的。关键词的说明:CAM是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的缩写,FDA用以统称常规医疗之外的包括中医和印度草医在内的旁类医疗。complemetary是补充性的,是指在常规医疗的同时进行的作为辅助作用的旁类医疗,而alternative一词的意思也比较中性,指其他并举的项,暂时译为旁类医学。NCCAM是“国家补充与旁类医学中心”。此机构的职能我不是很清楚。)
主题:对CAM产业的指导性意见
目的:阐明FDA对这一问题的当前看法,特别指出并非赋予任何人任何权利。
, 百拇医药
第一部分,为何发布此指导意见:
包括传统中医和印度草医在内的各种形式的CAM在美国近来增长很快。(注:这是第一处提到中医)由此带来的困惑:CAM产品(包括进口到美国的)是否在FDA法规的管辖范围之内?FDA认为,1.CAM产品可被分为化妆品、装置、食品添加剂,药品等等。2,故而这些产品并不在法规(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案以及公共卫生服务法案)管辖范围之外。
第二部分,何为CAM,及其大概分类
NCCAM对CAM的定义:多种并非属于常规医疗的医疗卫生系统、行为及产品之集合。
分类:1.基于生物学的疗法,2.能量疗法,3.控制及身体性的疗法(manipulative and body-based methods),4.心-身疗法。 NCCAM曾认为有第五个领域:旁类医学体系(alternative medical systems),但随后认为其具体行为可归入前四种,无单独列出之必要。
第三部分,何以这些范畴和FDA所监管的产品相关
第四部分, FDA有哪些权能适用于CAM产品。从药物和新药、装置、食品、食品添加剂、膳食添补等五种产品的定义范围来阐述FDA可行使之权能。
第五部分,如何联系FDA获取更多信息,发表意见。
全文链接:http://www.fda.gov/cber/gdlns/altmed.pdf, 百拇医药
今日从网易新闻看到转载自人民网的文章,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新近发布了一份指导性文件《补充和替代医学产品及FDA管理指南(初稿)》,将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学从“补充和替代医学(CAM)”中分离出来,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与西方主流医学一样,是一门有着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的独立科学体系,而不仅仅是对西方主流医学的补充。 ”
觉得此事太过匪夷所思,幸好google能轻易搜出FDA官方网站的原文,急忙看过,觉得异常愤怒,所谓“认同”一说,根本就是彻头彻尾的伪新闻。此文的主旨是要说明为何CAM(补充及旁类医学)在FDA的管辖范围之内,并非对包括印度草医和中医在内的旁类医学体系作出评判,更谈不上肯定。FDA的公文只有两处“提及”中医(见方舟子博客文章)。仅仅是提及啊,怎么就硬生生成了“认同”?
特将FDA原文的大致结构和主要问题介绍如下。中医科学院陈可冀院士就算不懂英文,叫人帮着看一下总可以吧,非要睁着眼睛说瞎话吗?还有那个叫王淑军的蠢才记者,四级过了没有?这么重大的新闻,发表之前就不能敲几个关键词求证一下?职业道德又在哪里?
, http://www.100md.com
这则假新闻,又让我们得以领教所谓“专家”和媒体的拙劣表演--连做假新闻也这样不认真,总以为群众好糊弄。中医科学院陈可冀院士和记者王淑军都应该道歉--要么因为无知,要么因为撒谎。
FDA原文的大致结构和主要问题如下:(本人并非专业,术语有不准确处请原谅,但大主题不会错的。关键词的说明:CAM是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的缩写,FDA用以统称常规医疗之外的包括中医和印度草医在内的旁类医疗。complemetary是补充性的,是指在常规医疗的同时进行的作为辅助作用的旁类医疗,而alternative一词的意思也比较中性,指其他并举的项,暂时译为旁类医学。NCCAM是“国家补充与旁类医学中心”。此机构的职能我不是很清楚。)
主题:对CAM产业的指导性意见
目的:阐明FDA对这一问题的当前看法,特别指出并非赋予任何人任何权利。
, 百拇医药
第一部分,为何发布此指导意见:
包括传统中医和印度草医在内的各种形式的CAM在美国近来增长很快。(注:这是第一处提到中医)由此带来的困惑:CAM产品(包括进口到美国的)是否在FDA法规的管辖范围之内?FDA认为,1.CAM产品可被分为化妆品、装置、食品添加剂,药品等等。2,故而这些产品并不在法规(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案以及公共卫生服务法案)管辖范围之外。
第二部分,何为CAM,及其大概分类
NCCAM对CAM的定义:多种并非属于常规医疗的医疗卫生系统、行为及产品之集合。
分类:1.基于生物学的疗法,2.能量疗法,3.控制及身体性的疗法(manipulative and body-based methods),4.心-身疗法。 NCCAM曾认为有第五个领域:旁类医学体系(alternative medical systems),但随后认为其具体行为可归入前四种,无单独列出之必要。
第三部分,何以这些范畴和FDA所监管的产品相关
第四部分, FDA有哪些权能适用于CAM产品。从药物和新药、装置、食品、食品添加剂、膳食添补等五种产品的定义范围来阐述FDA可行使之权能。
第五部分,如何联系FDA获取更多信息,发表意见。
全文链接:http://www.fda.gov/cber/gdlns/altmed.pdf,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