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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青壮年自杀应有危机干预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9日 《当代健康报》 2007.08.09
     干预青壮年自杀行为的第一道防线应该是教育,是生命教育。正如意大利教育家蒙台梭利所言:“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生命力的正常发展,教育就是助长生命力发展的一切作为。”然而,目前那种“唯分数论”的应试教育,几乎很少告诉小孩什么是生命,即便稍有提及,也是说教太多,那些空洞的大道理,根本就没有考虑青少年特殊的心志。对生命的模糊、消解乃至漠视,不仅是现在青少年、大学生自杀现象频发的原因,也是青少年犯罪现象持续高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自杀学者费立鹏教授曾呼吁:“自杀,一个都太多。”在预防青壮年自杀的工作中,首先,应该确立“自杀危机干预是每一个人的事”的理念。“东风不为吹愁去,春日偏能惹恨长”,自杀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心理疾病。死是无须理由的,生却有待于证明,一个人在寻找活着的理由的时候,也正是在寻找关心和爱。现代社会,人口和家庭结构的松散,使得原有的社会支持网络被大大削弱。一个人一旦受到强烈的刺激,在得不到有效支持的情境下,难免叹息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搞不好就“青春憔悴赴黄泉”。

    所谓“蝼蚁尚且偷生”,中国人也自古有“好死不如赖活着的”观念。不管是什么人,都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生命的,而自杀者,也大多会经历自杀动机→心理冲突→恢复平静3个过程。针对不同的心理发展阶段,有心理学家提出了“预防→干预→后干预”3个自杀干预环节。对于青壮年的自杀行为,不仅要积极预防,主动干预,还要进行“巩固性防治”。并且,最关键的是,这3个环节“从对自杀个体的干预到对周围人群的预防”必须整合教育、心理、医学和社会多层面的力量,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 (林金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