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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化解医患矛盾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9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7年第30期
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化解医患矛盾

     创建和谐社会是党和政府长期追求的目标,但目前的医患关系却似乎与和谐越走越远,不但屡屡有医生被伤害,很多患者的利益也没有得到保证,而近期发生的某医院请“外援”平纠纷,打死患者家属的事件,无疑又在医患间增添了一笔浓重的对立色彩。

    在诊疗过程中,医生(包括医院,下同)和患者(包括家属,下同)的利益本来是统一的。就患者而言,他们希望找个好医生,能够明确无误地诊断出自己所患的疾病,然后再运用最合理的治疗手段把病治好。而对医生来说,他们也很想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尽快对疾病做出明确的诊断,施以有效的治疗。当医疗效果和人们的良好预期一致时,大家皆大欢喜——医生为自己又亲手为一个患者解除了疾病的危害而欣慰,患者则会为自己能重新获得健康而欢欣。但医疗过程不可能总如大家想象的那么美妙,医生采取的措施未必能个个都合理,患者也不可能都善解人意,当现实和预期产生距离后,医患的利益就会发生偏差,相互之间就很容易产生矛盾了。

    而医疗问题的发生却是很常见的,尽管医生和患者都不希望这样。但每天的医疗工作那么多,不可能所有的医疗过程都尽善尽美。这当中有许多的原因,如医生的技术水平、医院的设备条件、医疗过程中的配合问题等,都可能让医疗结果和人们的期盼背道而驰,这样的结果对医患都会带来伤害,患者损失了健康甚至生命,而医生也会为患者的不幸感到痛苦或愧疚。

    很多人都认为医生在医疗过程中很强势,其实不然,医生受到的限制很多,医生自接诊之日起就必须对病人负起全部的责任。因此他的一言一行都可能受到患者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询问和质疑,稍有疏忽,就可能遭致各方责难。因此医生在医疗过程中只能是如履薄冰,慎之又慎,唯有好的医疗结果能让他们宽慰。一旦出现了意外情况,医生需要承受多方面的压力,就如一个打了败仗的指挥员。

    所以,医患矛盾在本质上说,是医疗过程出现问题后,双方利益都受到损伤,彼此都需要得到保护而发生的利益冲突。当前不是让医院做出赔偿就是让患者自己消化损失的做法无疑加剧了这种冲突。因此,医疗管理有必要借鉴当前交通管理中的强制保险制度,交通事故同样是造成了当事双方利益的损害,但强制保险制度的存在,有效化解了损失风险,由保险公司而不是责任者进行理赔的制度,缓解了当事双方的利益冲突,对减少交通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医疗风险其实远大于交通风险,既然交通可以设立强制保险,医疗强制保险实在有必要尽快实施。,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