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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应为企业的义务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13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8.13
     近期不断看到媒体报道:“为了应对即将强制执行的《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XX药企再次追加若干万元投入节能减排设施。如今,为了应对环保要求被迫‘放血’喊痛的药企比比皆是。”

    这似乎是目前药企们共同的语境,很容易让道理上懂得要“转变产业增长方式”的药企们觉得,环保项目的检查离我们很近,但承担减排义务可能离我们还远。

    显然,这是一个误解。药企们自然应将企业发展置于优先地位。但在当前,在坚定推进节能减排、积极调整经济结构的同时,药企们显然应做更多功课。无论是外部压力还是内部压力,都要求药企不应将节能减排当作一个问题来应对,而是作为一项义务承担起来。

    外部而言,药企尤其是原料药企业曝光了一系列环境污染事件,外界的质疑逐渐从企业层面上升到行业层面;随着节能减排政策的深化落实,《标准》的强制执行,高能耗、污染大的发酵类、化工类原料制药企业已成为环保治理的重点。

    内部来说,环保成本已经成为国内药企们不可规避的问题。部分药企的生产基地因环保问题整改甚至影响了供需状况。以致在2007年众多大宗原料药价格轮番上扬的背景下,药企不得不把更多的目光投向环保。

    笔者认为:对前期在环保方面投入到位和有能力消化成本的药企,环保标准并不可怕;对于那些环保违规行为屡见不鲜的药企,重新树立规则的严肃性十分重要,没必要为这种“叫苦喊疼”迟疑;至于那些过去没有任何环保基础的药企,负担不起环保支出,那么优胜劣汰应是生存法则。

    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两种现象值得关注。其一,制药企业开始加大环保的投入,为产业的“环境负债”埋单。按照新的排放标准,大型制药企业纷纷投入整改。据了解,石药集团投入大约为3.5亿元,华北制药为达到环保要求已耗资2亿元,海正药业投入达1.3亿元。

    其二,制药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逐渐深入,范围也不仅仅局限在水、电等基本能源的利用上。有一个很好的例子:鲁抗医药的生产区分为南区和新区两部分,由于南区大部分车间都是原料药生产车间,排放的污水偏酸性,所以排放时必须添加大量的碱水进行中和;而新区的大部分车间生产合成类药品,每天都要产生大量的废碱水;之前的处理方式是分别加入大量的新液碱和盐酸,不仅污水处理成本很高,而且也浪费资源。目前他们从生产工艺入手,实施了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让南区的酸性污水和新区的碱性污水中和后处理。项目实施后,污水排放不但达到国家的要求,解决了南区和新区各自的难题,也降低了环保费用。在目前环保成本较大、企业利润缩水的环境下,这种“环保综合利用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百拇医药(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