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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救死扶伤 政府应该托底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14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8.14
     去年11月5日,武汉一临产孕妇因交不起2000元住院费,被医院拒之门外。小孩生在医院垃圾篓里死去,孕妇将医院诉至法院,索赔22万元。法院近日判决医院赔偿孕妇7.5万元。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医院应以救死扶伤为宗旨,该医院却因孕妇不能预交住院费而对其置之不理,应担主责。法院的判决,多少抚慰了死去的幼小生命,同时也带给我们沉重的思考——个别医生何以变得如此冷漠?

    我们固然可以对个别医院和个别医生的失职与冷漠予以谴责,可是,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更值得探究。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现今的中国,医院远不是慈善机构,正像你想结婚没房子,房产商不会先给你一套房子;你有急事去外地,航空公司不会让你免费坐飞机一样,医院也很难做到在不付费的情况下,先给患者看病。虽然医院承载着救死扶伤的道义,但如果所有来看病、生孩子的人,都有各种无钱付费的理由时,那么,医院该怎么办?还要不要办下去?还能不能办下去?在现今的医疗体制下,如果患者没有钱支付医疗费用,医生救治病人的直接和间接成本由谁来负担?医院市场化、企业化过程不能规范,相关体制的不健全,才导致医院赤裸裸的盈利行为、医风医德的严重滑坡。

    在处理和减少医患矛盾过程中,政府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应该尽快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而不能将低收入家庭的就医问题统统让医院来承担。只要政府与医院的职责一日没有厘清,则个别医院唯利是图、见死不救的现象就一日不会绝迹。

    (晋君),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