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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员制度——马鞍山市首批食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管员上岗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18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8.18
     从年初开始试行的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制度,是加强药品生产日常监管的是一项重大举措。从目前的试行情况来看,该制度对于药品生产质量的监管效果还是令人满意的。

    受这一制度的启发,安徽省马鞍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当地食品生产企业中试行食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制度。现将相关报道编发如下。

    ——编者按

    本报安徽讯 7月31日一大早,刚刚赶到单位开始上班的蒙牛乳业(马鞍山)有限公司的职工惊奇地发现,公司里多了3名身穿制服的质量管理人员。他们忙碌地穿梭于原料库、生产车间及包装车间,认真地检查着原料奶的验收记录和液态奶的出厂记录,耐心地向当班职工了解生产工艺和设备,仔细复核产品标识标注,并不时地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他们就是该市质监部门首批派驻蒙牛乳业(马鞍山)有限公司的食品质量监管员。

    今年以来,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进一步落实了环节监管责任,要求加大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力度,前移监管关口,把监管贯穿于整个食品生产的全过程,切实把食品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为此,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和市质监部门在仔细分析了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状况的基础上,决定先期在重点液态奶生产企业实施派驻监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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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这些派往食品企业的监管员切实发挥监管作用,该市质监部门按照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部署,专门研究制定了《马鞍山市液态奶生产企业作用派驻监管工作方案》,要求驻厂监管每季度一次,每次为期2周时间,每天驻厂跟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同时,还明确了监管员的职责,要求他们在派驻期间必须对原料奶、生产过程、销售和产品标识标注的真实性等重点环节进行“四查四核对”:一是查原料奶,核对液态奶出厂产品数量。重点检查企业原料奶的验收记录,核对购入、出库、库存原料奶的来源、数量、质量情况,以及液态奶出厂产品数量。二是查乳粉使用情况,核对液态奶中有无使用乳粉。重点检查企业乳粉进货、来源、用途,核对在液态奶中的使用数量。三是查生产条件,核对是否有在液态奶中添加乳粉的工艺及设备。重点检查企业的标准化工序,检查是否具备闪蒸或浓缩设备,核对是否在工序中使用了乳粉。四是查备案情况,核对产品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标识标注。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使用乳粉生产液态奶而没有进行备案的情况,核对产品标识标注是否按规定标注了“复原乳”。

    为了加强对这些进驻食品企业的监督员的管理,防止其出现渎职等行为,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和市质监部门还对该批监管员提出了三项工作要求:一是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二是要遵守企业的卫生管理要求;三是要保证表格填写项目数据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监管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果其未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从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监督员驻厂期间一旦发现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则会立即责令该企业进行相应整顿;情节严重的,还将由相关部门依法责令立即停产,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并依法严肃处理。

    据悉,该市试行的派驻监管员制度,得到了蒙牛乳业(马鞍山)有限公司的热烈欢迎。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制度将大大增强企业的诚信生产意识,并不断提高企业品牌的公信力。

    (杨萍),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