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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90198
中药新药一般药理学研究技术要求和常见问题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17日 中国中药材GAP网
     一般药理学研究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药理学研究的目的是:确定受试物可能关系到人的安全性的非期望出现的药物效应;评价受试物在毒理学和/或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药物不良反应和/或病理生理作用;研究所观察到的和/或推测的药物不良反应机制。通过一般药理学研究,可为临床研究和安全用药提供信息,也可为长期毒性试验设计和开发新的适应症提供参考。

    笔者在审评中发现,部分研发者对一般药理学的重视不够,未能充分地理解一般药理学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从而使得一般药理学研究不完善,并体现在申报资料中。现根据申报资料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并结合撰写《中药新药一般药理学研究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过程中的一些考虑,对中药新药一般药理学研究技术和常见问题浅析如下:

    一、一般药理学的技术要求

    1.一般药理学研究定位的变化

    此次指导原则最重要的变化是将一般药理学定位于安全性药理学,纳入了安全性评价范围。其主要原因是国际上对一般药理学研究的认识已发生变化。近十多年来,中药、天然药物新药进行一般药理学研究所参考的是1994年卫生部药政管理局颁布的《中药新药研究指南》中的《中药新药一般药理学研究》和199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药新药研究的技术要求》中的《中药新药药理毒理研究的技术要求》,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中药新药一般药理学的研究。但是随着国际上对一般药理学研究的认识日益深入,以往的研究指南已不再适应现有的研究形势。作为新药研究的重要一部分,安全性评价的原则应通用于全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与国际接轨是起草指导原则过程中考虑的重要一方面。

    广义的一般药理学(General Pharmacology)研究是指对主要药效学作用以外进行的广泛的药理学研究,包括安全药理学(Safety Pharmacology)和次要药效学(Secondary Pharmacodynamic)研究。安全药理学研究,是探讨在治疗或治疗剂量以上剂量范围时,潜在的不期望出现的对生理机能的不良作用。安全药理学研究概念最早出现于1997年ICH 的《实施新药临床研究所需非临床安全性试验的时间安排》(M3指导原则)和《生物技术药物的临床前安全性评价》(S6指导原则)中,要求在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中必须进行安全药理学研究,用于支持药物的人体临床研究。在安全药理学概念被采用前,广泛使用的是一般药理学研究的概念。日本的厚生劳动省于1991年颁布的一般药理研究指南中,一般药理的研究目的是发现没有预测到的对器官功能的作用和寻找其他的药理学作用,而安全药理学的研究着眼点则集中在发现新药的不良反应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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