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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617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院感染监控协调小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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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院感染监控协调小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医院感染是指病人在入院时不存在,也不处于潜伏期而在医院内发生的感染。同时也包括在医院内感染而在出院后才发病的病人。医院感染的诊断主要依靠临床资料、实验检查结果及其它检查和临床医生的判断。

临床资料包括直接观察感染部位病人的体征和症状或通过检查病案而得出结论。

实验室检查包括病原体的直接检查、分离培养及抗原体的监测。

其它检查包括X线、超声波、CT扫描、内窥镜、组织活检和针刺抽吸物检查等。

在进行诊断时应注意下述几点:

1.对于有明显潜伏期的疾病,自入院第一天算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所发生的感染即为医院感染。

2.对于无明确潜伏期的疾病,发生在入院48小时后的感染即为医院感染。

3.若病人发生的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亦为医院感染。

4.在原有医院感染的基础上,出现新的不同部位的感染,或在原有感染部位已知病原体的基础上,又培养出新的病原体,这些均为医院感染。

5.新生儿在经产道时发生的感染亦为医院感染。

下列情况不应看做医院感染:

1.在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或分泌中只有细菌的定植,而没有临床症状和体征者。

2.由损伤产出的炎性反应,或由非生物性(如化学性或物理性)的刺激而产生的炎症等。

3.婴儿经胎盘而导致的感染如单纯疱疹病毒、弓形体、水痘或巨细胞病毒等且在出生后48小时内出现感染的指征,不应列为医院感染。

感染部位根据其特点共分12大类。

一、下呼吸道感染

包括肺炎、气管炎、支气管炎和下呼吸道其它感染。

1.肺炎

标准一:病人胸部检查听诊有啰音、叩诊有浊音(一岁或一岁以下的婴儿必须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种:呼吸暂停、呼吸急促、心动徐缓、喘鸣、咳嗽、干啰音)。

同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出现脓痰或痰的性状发生改变。

(2)从血中分离出病原体。

(3)从气管穿刺抽吸液,支气管刷取物或支气管活体检查中分离出病原体。

(4)从呼吸道分泌物中分离出病毒或检测到病毒抗原。

(5)病人对病原体的IgM抗体达到有诊断意义的效价或双份血清IgM抗体呈4倍升高。

(6)肺炎的组织病理学征实。

注意:①病人咯出痰标本结果无助于肺炎的诊断;②多次X线检查结果较一次X线检查有意义。

2.气管炎、气管支气管炎

标准: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咳嗽、咯痰或痰量增加、干啰音、喘鸣。[一岁或一岁以下的婴儿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咳嗽、咯痰或痰量增加、干啰音、喘鸣、呼吸窘迫、呼吸暂停或心动徐缓]但病人无肺炎的临床症状或X线证据。

有条件的医院可进行下述检查协助诊断:

(1)通过深部气管抽吸或支气管镜所获得得的痰培养阳性。

(2)呼吸道抗原检测阳性。

(3)IgM抗体效价达诊断水平或双份血清IgG呈4倍升高。

注意:对于有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不应看作医院感染,但如有证据证明系急性继发感染和病原体的改变则应看做医院感染。

3.下呼吸道的其它感染

标准一:从肺组织或体液(包括胸膜腔液)培养或涂片检查病原体阳性。

标准二:外科手术或组织病理学检查发现有肺脓肿或积脓。

标准三:肺放射图像检查可见有脓腔。

注意:下呼吸道感染同时有肺炎者应归于肺炎类。

二、切口的感染

包括外科切口感染和外科切口的深部组织感染。

1.外科切口感染

标准一:切口部位筋膜层以上组织有脓性分泌物,不论有否实验性证据。

标准二:从切口的分泌液中分离出病原体。

标准三:由外科医生再次切开的切口至少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者:疼痛、压痛、红肿或发热。

标准四:由临床医生诊断为切口感染。

注意:①病人切口部位的感染是发生在手术后30天以内,感染涉及的组织有皮肤,皮下组织,或位于筋膜层以上的肌肉组织。②切口的缝线针眼处发生很轻微的炎症和有少许分泌物不应列为感染。

2.外科切口的深部组织感染

标准一:从筋膜以下组织中引流出脓性分泌物。

标准二:切口自然开裂或中外科医生打开,同时至少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发烧(>38℃)、局部疼痛或压痛。

标准三:有脓肿或通过直接检查、外科手术或组织病理学检查所证实的感染。

标准四:由外科医生所证实的感染。

注意:病人的感染必须发生在手术后30天以内(无植入物)或1年以内(有植入物),且感染必须与外科手术有关。感染涉及的组织是在筋膜或筋膜层以下。

三、泌尿道感染

包括有症状的泌尿道感染、无症状的菌尿症和其它尿路感染。

1.有症状的泌尿道感染

标准一:病人具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上但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尿急、尿频、尿疼或下腹触痛、肾区叩痛。[一岁或一岁以下的婴儿则表现为发烧(38℃)或低体温(<36℃)、排尿困难、呕吐、呼吸暂停、心博徐缓、昏睡]。

同时具有下述情况之一者:

(1)白细胞酯酶或硝酸盐试验阳性。

(2)脓尿(尿镜检白细胞大于或等于3个/每高倍视野)。

(3)未浓缩的尿标本革兰氏染色看到细菌。

(4)重复两次导尿标本的尿培养得出相同的泌尿道病原菌(革兰氏阴性菌或腐生葡萄球菌),其细菌计数大于或等于105cfu/ml。

(5)临床医生诊断为泌尿道感染。

(6)临床医生进行了针对泌尿道感染的适当治疗措施。

标准二:病人具有下述症状之一而又无别的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尿急尿频、排尿困难、耻骨弓上触痛(下腹触痛)[一岁或一岁以下的婴儿至少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但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或低体温(<36℃)排尿困难、呕吐、呼吸暂停、心博徐缓、昏睡]和病人尿培养细菌数大于或等于105cfu/ml,而且细菌种类不应多于两种。

2.无症状菌尿症

标准一:病人无明显的临床表现和体征。但尿培养阳性(细菌数>105cfu/ml),且在取尿标本前的7天内有留置尿道插管史。

标准二:病人无明显的临床表现和体征,但两次尿培养得出同样的一种细菌且细菌数>105cfu/ml,并且病人在第一次尿培养阳性之前7天内无插管史。

注意:①尿道插管顶端的培养阳性不能作为泌尿道感染的诊断依据。②必须用正确的方法收集标本。③婴儿的尿标本应用膀胱穿刺抽吸而得,其它方法得出的结论不可靠。

3.其它尿路感染(肾、输尿管、膀胱、尿道或肾周围组织的感染)

标准一:从体液(非尿)或感染组织中分离出病原体。

标准二:病人有脓肿或其它感染症状或通过直接检查、外科手术或病理组织检查而证实的感染。

标准三:病人有下述两种症状或体征而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局部疼痛或压痛[一岁或一岁以下的婴儿有下述症状和体征如发烧(>38℃)或低体温(<36℃)、呕吐、嗜睡、呼吸暂停、心搏徐缓]。

同时有下述条件之一者:

(1)从可疑的感染部位有脓液流出。

(2)从血中分离的病原体与从可疑为感染部位分离的病原体一致。

(3)特殊检查证实的感染如超声波、X线、CT扫描、核磁共振以及放射性同位素镓、锝扫描等图像。

(4)临床医生诊断为肾、输尿管、膀胱、尿道或肾周围组织的感染。

(5)医生已针对这些部位的感染进行适当治疗。

四、胃肠道感染

包括胃肠炎、胃肠道系统感染、肝炎、腹腔(特殊部位除外)感染和坏死性肠炎。

1.胃肠炎

标准一:病人有断续12小时以上的急性腹泻,且排除非感染性因素(如诊断性试验、治疗因素、慢性胃肠炎的急性发作或心理紧张等)所致。

标准二:病人至少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上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恶心、呕吐、腹痛或头痛。

同时应有下述情况之一者:

(1)从粪便或肛拭子中培养出肠道病原体。

(2)常规镜检或电镜直接检出肠道病原体。

(3)从血或粪便中检出病原菌的抗原或抗体。

(4)从组织培养的细胞病理变化(毒素测定)判定系肠道病原体所致。

(5)IgM抗体效价达到诊断标准或双份血清IgG呈4倍升高。

2.胃肠道感染 (食管、胃、大小肠和直肠。阑尾炎除外)

标准一:外科手术或组织病理检查证实的感染或有脓肿。

标准二: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恶心呕吐、腹痛。

同时具有下述情况之一者:

(1)从外科手术或内窥镜取得的组织或外科引流液培养出病原体。

(2)从外科手术或内窥镜取得的组织或外科引流的引流液,经革兰氏或氢氧化钾染色可见有病原体或多核巨细胞。

(3)血培养阳性。

(4)放射线检查发现病理变化。

(5)内窥镜检查发现病理变化(如念珠菌性食管炎或直肠炎)。

3.肝炎

标准: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2个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厌食、恶心、呕吐、腹痛、黄疸或在前3个月内有输血史。

同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甲、乙或非甲非乙型肝炎的抗原或抗体检测阳性。

(2)肝功能异常。

注意:非感染性黄疸性肝炎(如α-1型抗胰蛋白酶缺乏)、由肝细胞毒物(酒精或乙酰氨苯等)引起的肝炎和由胆道阻塞(如胆囊炎)引起的肝炎均不应看做医院感染。

4.腹腔内组织感染

包括胆囊、胆道、肝、脾、胰、腹膜、膈下组织或其它腹腔内组织等部位的感染。

标准一:通过外科手术或从腹腔穿刺抽吸液中培养出病原体。

标准二:病人有脓肿或通过外科手术或组织病理检查而证实的感染。

标准三: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恶心、呕吐、腹痛或黄疸。

同时有下述情况之一者:

(1)外科引流液中培养出病原体(闭式抽吸引流、开放引流、T型管引流等)。

(2)从外科手术或穿刺抽吸液中镜检出病原体。

(3) 血培养阳性或特殊检查阳性如超声波、CT扫描、核磁共振或腹部X线检查出现异常图像。

注意:胰腺炎和血液胰酶增加(表现为腹痛、恶心呕吐)不应看做医院感染、除非能证实其由感染所致。

5.婴儿的坏死性肠炎

标准:婴儿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呕吐、腹胀或食物潴留、同时有镜下或肉眼便血。

且有下述情况之一者:

(1)气腹。(2)气阻性肠炎。(3)小肠处于僵直状态。

五、血液感染

包括实验室证实的血液感染和临床败血症。

1.经实验室证实的血液感染

标准一:从血液一次或多次分离到病原体且该病原体与其它感染无关。

标准二: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发烧(>38℃)、寒战或低血压[一岁或一岁以下的婴儿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发烧(>38℃)或低体温(<36℃)、呼吸暂停、心动徐缓]。

同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常见的皮肤正常菌群(如类白喉杆菌、杆菌属、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微球菌和丙酸杆菌属)在不同时期采血有两次或多次培养阳性。

(2)从静脉插管的病人中至少分到一次上述常见的皮肤正常菌群,且临床医生使用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3)血液中发现病原体的抗原物质如: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脑膜炎奈瑟氏菌或乙群链球菌等。

同时必须是上述症状、体征及实验室阳性结果与其它部位的感染无关。

注意:由插管顶端的半定量培养所证实的化脓性静脉炎,但未做培养或血培养阴性者应归于心血管系统的感染。

2.临床败血症

标准一: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又没有其它原因可解释:发烧(>38℃),低血压(收缩压<12.0kpa/90mmHg)或少尿(<20ml/h)[一岁或一岁以内的婴儿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而又没有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或低体温(<36℃),呼吸暂停或心动徐缓]。

同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没有明确的其它部位的感染。

(2)临床医生进行了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六、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皮肤、软组织、褥疮和烧伤的感染,乳腺脓肿或乳腺炎,脐炎和婴儿脓疱病。

1.皮肤感染

标准一:病人有脓性分泌物。脓疱、水疱或疖。

标准二: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疼痛或压痛、局部红肿或发热。

同时具备下述情况之一者:

(1)从感染部位的引流或抽吸物中培养出病原体,如果该病原体是皮肤正常菌群(如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球菌、粪杆菌),则必须是纯培养。

(2)血培养阳性。

(3)血或感染组织的抗原检测阳性(如单纯疱疹病毒、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及双球菌)。

(4)感染组织镜检有多核巨细胞。

(5)IgM抗体效价达到诊断水平或双份血清IgG呈4倍升高。

注意:医院皮肤感染可能与医院的各种操作有关。如外科手术切口感染应归为切口感染类;与重要的暴露因素有关的皮肤感染应归于相应的暴露因素,例如:婴儿脐炎、婴儿脓疱病、褥疮感染、烧伤部位的感染、乳腺脓肿或乳腺炎等应归于相应的感染部位。

2.软组织感染(坏死性筋膜炎、感染性坏疽、坏死性峰窝织炎、感染性肌炎、淋巴结炎或淋巴管炎)

标准一:从感染部位引流出脓液。

标准二:从感染部位的引流物或组织中培养出病原体。

标准三:外科手术或组织病理检查证实有感染或脓肿。

标准四: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局部疼痛或压痛、红肿或发热。

同时有下述情况之一者:

(1)血培养阳性。

(2)血或尿抗原检测阳性(如流感嗜血杆菌、肺炎球菌、脑膜炎双球菌、乙群链球菌等)。

(3)IgM抗体效价达到诊断水平或双分血清IgG呈4倍升高。

注意:外科切口感染包括皮肤和深部软组织感染(在筋膜层或筋膜下或肌肉层)应于外科切口感染。

3.褥疮,包括褥疮浅层和深部组织感染

标准: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红、压痛或褥疮边缘肿胀,同时褥疮部位有脓性分泌物。

4.烧伤

标准一:烧伤表面的形态或特点发生突化,如焦痂迅速分离或变成棕黑、黑色、紫罗兰色或烧伤边缘水肿。

同时有下述情况之一者:

(1)烧伤部位有脓性分泌物。

(2)血培养阳性(在不存在其它部位感染的情况下)。

(3)组织活检或伤口刮取物在普通显微镜或电镜下出现单纯疱疹病毒的包涵体或电镜下看到病毒颗粒。

标准二:烧伤表面的形态或特点发生改变,如焦痂很快分离或焦痂变棕黑、黑色、紫罗兰色或烧伤边缘水肿,同时烧伤组织活检显示微生物向附近组织浸润。

标准三:烧伤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或低体温(<36℃)、低血压、少尿(<20ml/h)、糖耐量水平下降(高血糖)或精神错乱。

同时有下述症状之一者:

(1)烧伤组织活检见有微生物向临近组织浸润。

(2)血培养阳性。

(3)组织活检或伤口刮取物持在普通显微镜或电镜下出现单纯疱疹病毒的涵体或电镜下看到病毒颗粒。

注意:①单纯发热不能诊断为感染,因为发热可能是组织损伤的结果或病人在其它部位有感染。②烧伤中心医院可以将烧伤感染进一步细分为烧伤部位、烧伤移植部位、烧伤供体部位、烧伤供体与死皮部位等的感染。

5.乳腺脓肿或乳腺炎

标准一:通过切开引流或针刺抽吸的感染组织和体液培养阳性。

标准二:外科手术或组织病理检查证实有脓肿。

标准三:病人有发热和乳房部位的局部炎症,同时临床医生诊断为乳腺脓肿。

6.脐炎

标准一:病人脐部有红肿或有排泄物

同时有下述情况之一者:

(1)引流物或针刺抽吸培养病原体阳性。

(2)血培养阳性。

标准二:病人脐部有红肿和脓性物。

注意:与脐部插管有关的脐动静脉感染应归于心血管系统的动静脉感染。

7.婴儿脓疱病

标准:婴儿有一个或多个脓疱,同时临床医生诊断为皮肤感染者使用了抗感染治疗。

注意:非感染性脓疱病不应看做医院感染。

七、骨和关节感染

包括骨髓炎、关节和滑囊感染、椎间盘感染。

1.骨髓炎

标准一:从骨周围组织或窦道的分泌物中培养出病原体。

标准二:在外科手术过程中或直接检查或病理组织检查证实的骨髓炎。

标准三:病人有下述症状中的两个且没有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局部肿胀压痛、发热或在可疑感染部位有分泌物。

同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从血中培养出病原体。

(2)血抗原检查阳性(如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

(3)放射线证实的感染,如X线、CT扫描、核磁共振以及镓或锝标记扫描等发现异常。

2.关节或滑囊感染

标准一:从关节液或滑囊活检中培养出病原微生物。

标准二:在外科手术过程中或病理组织检查证实的关节或滑囊感染。

标准三:病人具有下述症状中的两个且没有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关节疼痛、热、肿、压痛、有渗出物或活动受限。

同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关节液的革兰氏染色可见有病原微生物和白细胞。

(2)血、尿或关节液的抗原检查阳性。

(3)关节液检查显示感染特征性的细胞变化和化学变化,且不能用原有的风湿性疾病来解释。

(4)放射线证实的感染,如X线、CT扫描、核磁共振以及镓或锝标记扫描等发现异常。

3.椎间盘感染

标准一:在外科手术过程中取得的椎间盘组织或针刺组织中培养出的病原体。

标准二:在外科手术过程中或病理组织检查证实的椎间用力感染。

标准三:病人有发烧(>38℃),且没有其它原因可以解释或椎间盘部位疼痛,同时有放射线检查的支持,如X线、CT扫描、核磁共振以及镓或锝标记扫描等发现异常。

标准四:病人有发烧(>38℃),且没有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和椎间盘部位疼痛,同时血或尿液的抗原检查阳性(如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脑膜炎奈瑟氏菌或乙群链球菌等)。

八、生殖器感染

包括子宫内膜炎、外阴切口、阴道等及其他生殖部位感染。

1.子宫、附件、盆腔感染

标准一:通过采样培养或尸检而得子宫内膜组织或内膜液等中分离到病原体。

标准二: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腹痛、下腹压痛或子宫腔流出脓液。

注意:产生子宫、附件中盆腔感染应归于医院感染,除非在入院时羊水是感染的或是病人在胎膜破裂48小时后而入院。

2.外阴切口感染

标准:通过阴道生产的产妇,在外阴切开部位,有脓性分泌物或有脓肿形成。

注意:外阴切开不算外科手术。

3.阴道壁感染

标准一:子宫切除术后病人的阴道有脓性分泌物或有脓肿形成。

标准二:子宫切除术后病人的阴道组织或液体中培养出病原体。

注意:阴道壁感染应归于切口感染类。

4.生殖器的其它感染(附睾、睾丸、前列腺、阴囊、其它深部组织感染)

标准一:感染部位病原学检查阳性。

标准二:病有人脓肿或外科手术或组织病理检查而证实的感染。

标准三: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恶心、呕吐、疼痛、压痛或排尿困难。

同时有下述情况之一者:

(1)血培养阳性。

(2)临床医生的诊断。

九、中枢神经系统的感染

包括脑脊髓膜炎、脑室感染和椎管内脓肿。

1.颅内感染 包括脑脓肿、硬膜下或硬膜外感染和脑炎等。

标准一:从脑组织或硬膜中培养出病原体。

标准二:有脓肿或在外科手术或病理组织检查证实的颅内感染。

标准三: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没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头痛、目眩、发烧(>38℃)、局部神经系统症状、意识改变或精神错乱[一岁或一岁以内的婴儿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种且没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或低体温(<36℃)、呼吸暂停、心动徐缓、局部神经系统症状或意识改变]。

同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在外科手术过程中或针刺抽吸组织中或尸检的脑或脓肿组织中镜检查发现病原体。

(2)血或尿液的抗原检查阳性。

(3)放射性证实的感染,如X线、CT扫描、核磁共振以及镓或锝标记扫描等发现异常。

(4)病人对病原体的IgM抗体达到有诊断意义的效价或双份血清IgG抗体呈4倍升高。

注意:如果病人同时存在脑膜炎和脑脓肿,应归于颅内感染。

2.脑膜炎或脑室炎

标准一:从脑脊液培养出病原体。

标准二:病人有述症状或体征之一且没有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头痛、发烧(>38℃)、颈强直、颅内神经系统症状或脑膜刺激症状[一岁或一岁以下的婴儿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且没有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或低体温(<36℃)、呼吸暂停、心动徐缓、颈强直、颅内神经系统症状或脑膜刺激症状]。

同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脑脊液检查发现白细胞计数上升,蛋白含量上升和/或葡萄糖含量下降。

(2)革兰氏染色可见有病原微生物。

(3)从血培养出病原体。

(4)脑脊液、血或尿液的抗原检查阳性。

(5)病人对病原体的IgM抗体达到有诊断意义的效价或双份血清IgG抗体呈4倍升高。

注意:A.新生儿脑膜炎应视为医院感染。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它是通过胎盘而感染。B.脑膜脑炎应归为膜炎类。C.有脑膜炎同时伴有椎管内脓肿者应归为脑膜炎类。D.如果有植入物,在一年内发生的感染归为切口感染类。一年以后感染者归于此类。

3.无脑膜炎性椎管内脓肿

无脑膜炎性椎管内脓肿是指脊髓硬膜外或硬膜下的脓肿,没有涉及到脑脊液或邻近骨组织的感染。

标准一:脊髓硬膜外或硬膜下有脓肿形成。

标准二: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背部疼痛、局部压痛、脊神经根炎、下肢轻瘫或截瘫。

同时具备下述情况之一者:

(1)从血中培养出微生物。

(2)特殊检查证实的椎管内脓肿,如异常的脊髓造影、超声波、CT扫描、核磁共振或镓或锝标记的扫描发现异常结果。

十、心血管系统感染

包括动静脉感染、心内膜炎、心肌炎或心包炎和术后纵隔感染。

1.动静脉感染

标准一:从外科手术切口部位的动静脉培养出病原微生物。

标准二:在外科手术过程中看到的或组织病理检查证实的动静脉感染。

标准三: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且无其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疼痛、红肿或局部发热[一岁或一岁以内的婴儿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或低体温(<36℃)、呼吸暂停、心动徐缓、局部发热],同时血管插管顶端的半定时培养>15cfu/ml。

标准四:血管部位有脓性分泌物。

注意:A.从血中未培养出微生物的动静脉移植、分流、瘘或动静脉插管部位的感染应归于此类。B.能从血中培养出微生物的动静脉感染应归于有实验室证实的血液实验。

2.心内膜炎包括心内膜炎和人工心瓣膜炎

标准一:从瓣膜或赘生物中培养出微生物。

标准二: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不能用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出现异常心音、血栓现象、皮肤症状(即皮肤有瘀点、瘀斑、皮下结节、疼痛)、充血性心衰或心传导性异常[一岁或一岁以下的婴儿具备以下症状或体征的两条且无其它原因解释:发热(>38℃)或低体温(<36℃)、呼吸暂停、心动徐缓、出现异常心音]。

同时具备下述情况之一者:

(1)两次或多次血培养阳性。

(2)瓣膜的革氏染色镜检查有微生物。

(3)外科手术或尸检发现瓣膜上有赘生物。

(4)血或尿的抗原检测阳性(如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脑膜炎奈瑟氏菌或乙群链球菌)。

(5)超声心动图显示新的赘生物。

同时临床医生给予了相应的抗感染疗法。

3.心肌炎或心包炎

标准一:从手术过程中采集的或针刺抽吸的心包组织或心包渗液中培养出微生物。

标准二: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无其他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胸疼、异常脉搏或心影增大[一岁或一岁以下的婴儿有以下症状或体征的两条且无其他原因解释:发烧(>38℃)或低体温(<36℃)、呼吸暂停、心动徐缓、异常脉搏或心影增大]。

同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支持心肌或心包炎的异常心电图或超声心动图。

(2)血抗原检测阳性(如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

(3)心脏组织学检查证实有心肌炎或心包炎。

(4)抗体检测呈4倍升高。

(5)由心电图、超声心动图、CT扫描、核磁共振或血管造影照片证实有心包渗出。

注意:大多数心脏手术后或心肌损伤后的病例,发生心包炎常为感染性的。

4.纵隔感染

标准一:外科手术或针刺抽吸的纵隔组织或体液中培养出微生物。

标准二:外科手术或病理检查证实的纵隔感染。

标准三: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且无其他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胸痛或胸骨固定不牢[一岁或一岁以下的婴儿有以下症状或体征的两条且无其他原因可解释:发烧(>38℃)或低体温(<36℃)、呼吸暂停、心动徐缓或胸骨固定不牢]。

同时有下述情况之一者:

(1)纵隔处有脓性分泌物。

(2)从血或纵隔处培养出微生物。

(3)X线图像显示纵隔增大。

十一、眼、耳、鼻、喉、咽和口腔感染

指眼、耳、鼻、咽、喉、口腔、鼻窦等部位的感染。

1.眼的感染

(1)结膜炎

标准:病人的结膜即睑、球及穹窿结膜组织充血疼痛。

同时具备下述情况之一者:

1)有脓性分泌物。

2)分泌物中革兰氏染色镜检有微生物和白细胞。

3)分泌物或结膜刮屑的抗原检测阳性(如沙眼衣原体、单纯疱疹病毒、腺病毒)。

4)分泌物或结膜刮屑的镜检可见多核巨细胞。

5)病毒培养阳性。

6)出现抗体IgM效价有诊断意义或IgG双份血清呈4倍升高。

注意:A.化学刺激性如硝酸银结膜炎不应计为医院感染。B.作为病毒性感染如麻疹、水痘的一部分症状不应看做医院感染。

(2)球内的感染

标准一:从眼房水或玻璃体液中培养出微生物。

标准二: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无其他原因可以解释:眼痛、视力模糊。

同时具备下述情况之一者:

1)临床医生诊断为眼感染。

2)前、后房或玻璃体积脓。

3)血抗原检测阳性(如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

2.耳感染

(1)外耳炎

标准一:从耳道分泌中培养出病原体。

标准二: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且无其他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疼痛、红肿、同时耳道中有脓性分泌物。

(2)中耳炎

标准一:外科手术或鼓膜穿刺液中培养出微生物。

标准二: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无其他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耳内疼痛、炎症、鼓膜回缩或活动性下降或鼓室积液。

(3)内耳炎

标准一:从外科手术获得的内耳液中培养出微生物。

标准二:临床医生诊断为内耳炎。

(4)乳突炎

标准一:乳突部位有脓性分泌物。

标准二: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无其他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疼痛、压痛、红肿、头痛或面部麻痹。

同时具备下述情况之一者:

1)乳突引流物革兰氏染色镜发现微生物。

2)血抗原检测阳性。

3.口腔部位的感染

标准一:口腔组织中有脓性分泌物。

标准二:通过外科手术或组织病理检查而证实的口腔感染或有脓肿。

标准三: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且无其他原因可以解释:脓肿、溃疡或在炎性粘膜上出现白斑或口腔粘膜上有斑点。

同时具备下述情况之一者:

(1)革兰氏染色检出微生物。

(2)氢氧化钾染色阳性。

(3)粘膜刮屑显微镜检有多核巨细胞。

(4)口腔分泌物抗原检测阳性。

(5)IgM抗体效价达到诊断水平或双份血清IgG呈4倍增高。

(6)临床医生确定的感染并采用口腔抗真菌治疗。

注意:原发单纯疱疹应属于此类,复发性疱疹不属于医院感染。

4.副鼻窦炎

标准一:副鼻窦腔中有脓性分泌物。

标准二:病人有下述病症状或体征之一且无其他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副鼻窦部位疼痛或压痛、头疼、鼻塞,同时放射图像检查阳性。

5.上呼吸道感染

标准一: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无其他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咽部红肿、咽痛、咳嗽、声嘶[一岁或一岁以内的婴儿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中的两个且无其他原因可以解释:发烧(>38℃)或低体温(<36℃)、呼吸暂停、心动徐缓、鼻腔分泌物多或咽部红肿]。

同时具有下述情况之一者:

(1)有脓性分泌物。

(2)特殊部位的病原培养阳性。

(3)血培养阳性。

(4)血和呼吸道分泌物抗原检测阳性。

(5)IgG抗体效价达到诊断水平或双份血清IgG呈4倍升高。

(6)临床医生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

标准二:外科手术或组织病理检查证实有脓肿。

十二、全身感染

标准:全身感染指包括多个器官或系统的感染,没有明确的单一部位的感染,通常是病毒感染,无明确的原因可以解释其症状或体征。

注意:A.这类感染多数是涉及到多器官的原发性病毒感染(如麻诊、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传染性红斑等)。主要是临床诊断。转移性的多部位感染不归于此类,如细菌性心内膜炎,仅报告原发性感染部位即可。B.不明原因的发烧不能归于此类。C.新生儿的脓毒症应归于血液感染。D.病毒性疹病应归于此类。

录入:任媛媛

校对:姬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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