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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剂工作管理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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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药剂工作管理基本内容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学术性、实践性均很强,是维护人民健康、保障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保证。

一、质量管理

药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及病人安危。药品是特殊商品,它不像其他日用商品,可以有正品和等外品之分,而只能有“合格”与“不合格”的区别。使用不合格的药品是违法的,因此搞好药品的质量管理是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现在药学界已将国外先进的全面质量管理(Total Quality Control,TQC)、《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GMP)引入国内。我国于1992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发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此作为药品生产企业管理生产和质量的基本准则,用来控制药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这也说明国家对药品质量的重视程度。

1.医疗单位必须配备与医疗任务相适应的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学技术工作。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2.医疗单位如要配制制剂,则其制剂室的房屋、设备、技术人员、质量检查、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等都必须符合规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制剂许可证》后方可配制制剂。《制剂许可证》有效期满,要重新审查、发证。

(1)对房屋建筑的要求:①周围环境要求洁净,无污染。②合理布局:根据房屋使用的要求不同,注意污染区、缓冲区、洁净区的布局,人流、物流、气流的合理安排。对洁净区要有层流洁净及空调设备,保证空气的洁净及适宜的温度、湿度。

(2)完备的设备及仪器,以保证生产和质量检验的需要。

(3)完善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规章制度。

自配制剂的质量标准依据:①国家标准—符合《中国药典》规定;②部颁标准—符合卫生部药品标准;③地方标准—符合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的审批规定。

3.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人是各项工作中最活跃的因素,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对人的管理。为此,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办法。

4.建立健全科学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使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5.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查网:由于药品在全院范围流通,要求凡是有药品的地方就应设有药品质量检查员。以质检室为核心成立质量检查网,质检室除了监督全院药品质量外,还要对自制制剂及可疑药品进行检查。药品一经购入,应立即进行检查验收,对购入的成药检查标签上的批准文号、厂名、外观、有效期等,不合格者应退货。购入的原料药必须符合药用标准,化学试剂不得直接作药用。调配处方、发药时要认真检查核对,在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必须经过第二人的核对,正确无误才能发给病人。药品在院内流通过程中,如发现有变色、沉淀等变质现象时要停止使用,送质检室检查,以防止将失效药品发给病人。病人使用常用量,如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将药品及原包装及时送检,检查原因,如确实由药物引起,应及时上报卫生局、药检所。

二、经济管理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化学试剂、卫生材料的供应。

根据上级规定,医院按批发价购入药品,通过处方调配发给病人的药品按零售价计。

加成金额=零售价-批发价

加成率=(零售价-批发价)/批发价×100%

按照国家目前的规定,西药的加成率一般为15%,中成药的加成率一般为16%,中草药的加成率一般为30%。

制剂室根据制剂操作规程配制本院需要的自制制剂,根据上级规定,配成制剂后除收原料费、包装材料费外,还可收加工费。

每月经药剂科的药费流动金额一般占全院流动金额的40~60%,同时药库还要保存将近三倍销售金额的库存药品。因此,医院有很大数量的资金是在药剂科,其经济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医院的收入。为此,做好此项工作,药剂科要制订科学的管理办法,保证药品不丢失,保证所发出药品都能收回钱来,杜绝漏费现象。《全国医院工作条例》中规定:医院对药品材料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

药剂科根据购入或领入的药品、上月盘存、本月结存来计算本月销售的药品品种、数量,再乘以药价,分别计算出本月的销售金额、购销的加成金额、加成率、本月盘存金额等。

卫生部在1985年《文明医院检查评分标准》中规定:月药品购销的加成率,西药不低于14.5%,中药不低于18%,西药库存金额不超过三个月出库金额;药品盘点账物误差北不超过±1%;药品损耗率,西药<1%,中药<2%。在一些做得较好的省份(如浙江省),一般中成药加成率不低于15.5%,草药不低于28%,库存药品金额不超过一个月的销售额,药品损耗率控制在0.3%以内。

为做好药品的经济管理工作,药剂人员要做好各项药品的登记、统计工作,提供完善、可靠的药品数量资料,由财会人员算出金额。财会人员计算出的金额应反馈到药剂科进行核对。药剂科应有专人进行全科的统计工作,统计出每月各组的工作量及经济指标,并汇总成表,上报科主任及院领导,发现问题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纠正。

药剂科药品品种多,数量大,出入频繁,靠人工统计难度大,现已普遍使用计算机。

三、药品管理

药品是用于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的特殊商品。做好药品的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安全、有效,而且对药剂人员而言,还负有严肃的法律责任。自198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正式实施,即标志着药品的管理工作已经法制化。对于药品,特别是一些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等,必须按法规进行管理,否则将危及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影响社会的安定。因此药品管理工作是药剂科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1.药品三级管理按照“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根据药品的特点,目前医院实行三级管理。

(1)一级管理

范围: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原料药。

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根据1987年11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毒性药品管理根据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2)二级管理

范围: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

管理办法:专柜存放、专账登记,贵重药品每日清点,精神药品管理根 据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3)三级管理

范围:普通药品。

管理办法:金额管理,季度盘点,以存定销,误差率<±1%。

2.麻醉药品管理

麻醉药品是指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供应、生产和使用麻醉药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麻醉药品只能用于医疗、科研和教学。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师,必须具有2~3年以上临床经验,经院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方有处方权。

要正确合理使用麻醉药品,给病人开麻醉药品,必须建有病历,每次开药在病历上记录,医师要亲自见到病人,若是晚期癌症病人,经当地卫生局药政科批准,建立“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到指定的就近医疗单位开方配药,凭卡每次发药不超过五日用量(每次开药在病历要有记录),再来开方配药时,需把上次用过的空瓶全部交药房。

药学部(科)调剂科(室)对麻醉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1)专人负责 应由药师或有经验的药士负责管理,逐日消耗统计,处方单独装订,单独保存3年,每班都要进行交接班,做到手续清楚、责任明确。

(2)专柜加锁 应选用结构坚固,安全保险的木柜或铁柜存放,与其他药品分开,单独加锁保存。

(3)专用账册 要建立麻醉药品收支总帐,有专人负责做账,日清月结,账物相符,若有不符应及时追找搞清。账册保存3年。

(4)专用处方 应专印“麻醉药品处方笺”,可用颜色区分或周围印红边,专供开写麻醉药品使用。除要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外,还应写明病情摘要和诊断。处方要保存3年。

(5)专册登记 调剂室对麻醉药品要逐方消耗登记,经常分析使用情况,发现疑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清问题的实质。

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麻醉药品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

3.精神药品管理

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精神药品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按其对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合理正确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除特殊情况外,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处方要保存2年备查。

精神药品处方的书写要完全符合“处方制度”的有关规定,否则药学人员应拒绝调配。

精神药品应建立收支账目,按委盘点,做到账物相符。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原料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制剂,应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建立账册。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单位购进的精神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在精神药品的标签右上角注有的显著字样,严防与一般药品相混淆。其中“精”、“品”两字为白底绿字,“神”、“药”两字为绿底白字。

4.医用毒性药品管理

(1)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2)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3)中药品种的毒性药品均系生药材和饮片;西药品种的毒性药品均系原料药品。

(4)以毒性药品为原料自配的制剂要专设毒性制备操作室,各种制备器具要专用,用后立即清洗干净。必须有两名药学专业人员负责配制,制剂须经质量检查。要有完整操作记录,保存2年备查。

(5)毒性药品应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专柜加锁,专用账卡。收购、加工和使用毒性药品必须建立建全保管、验收、领发和校对等制度,严防假药、发错或与其他药品混淆。

(6)毒性中药材的加工炮制,必须按照中国药典或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炮制规范》有关规定进行。

(7)医师应合理正确使用毒性药品。中药调剂室凭医生正式处方调配毒性药品,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均应付炮制品,调剂室不发单味毒性中药。西药调剂室只发毒性药品制剂,不发原料。处方要保存2年备查。

(8)医疗单位购进的毒性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9)在毒性药品的标签右上角用黑底白字注有“毒”字显著字样,以防与其他药品混淆。

5.有效期药品管理

一般普通药品在正常的保管条件下能较长期地保持其有效性,但有些药物如生物制品、抗生素、生化制剂和某些化学药品等,即使是正常合理保存,但过了一定时期,有些效价降低,有些毒性增高,而不能继续使用。为了充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对部分药品根据其稳定性,规定了使用有效期限。但药品有效期限与外界条件(如湿度、温度、光线等)和包装好坏有关,若保存不当,包装不好,可能提前失效,应当注意。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在正常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保证期质量的期限。对这类药品都要按规定的条件贮存,在规定的期限内用完。药品的有效期通常在药品内外包装上标明。识别有效期的方法如下:

(1)药品生产批号与效期的关系 有的药厂在生产的包装上只注明有效期或失效期,其有效期限可从生产批号上查出。

药品批号是表示药品生产日期的一种编号,也是表示这批药品是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药品批号一般均采用六位数字表示,前两位数字表示年份,中间两位数字表示月份,末两位数字表示日,如1992年1月8日生产的药品,其批号即为920108;1991年10月25日生产的,其批号为911025。

分号,表示同一天投资次数号,如1991年11月29日第一批投料生产的药品,批号即应为911129-1;同一天第六批投料生产的药品,批呈即为91129-6。

(2)国产药品有效期的识别 如某一药品批号为890331,而有效期是92年3月,表示该药是1989年3月31日生产,有效期限为3年,可以用到1992年3月底,1992年4月1日开始失效,不能再用。

有的药品在包装上只注明失效期,如某药品失效期是1991年12月,而其批号为890603,表示该药品是1989年6月3日生产的,有效期限为2年6个月,可以用到1991年11月30日,1991年12月1日开始失效,不宜再用。

(3)进口药品有效期的识别 首先要知道批号、制造日期、失效日期等原文和缩写。

批号:Bat. No原文为Batch Number。

Lot. No原文为Lot Number。

制造日期:Date of manufacture。

Manuf date或Mft.date原文为Manufacture date。

如 Mft date20.5.91,表示该药为1991年5月20日生产。

失效日期:Exp.date原文为Expiration date或Expiry date。

从制造之日起×年内有效:×years from date of manufacture。

一般日本药品有效期常用年/月/日的顺序排列,美国药品有效期常用月/日/年顺序排列,而西欧则常用日/月/年顺序排列。

(4)有效期和失效期的概念 标有效期为1992年3月,系指可用到1992年3月31日止 ,1992年4月1日起不能再用;标失效期为1991年12月,系指可用到1991年11月30日止,1991年12月1日起不能再用。

(5)负责期和使用期的概念 这两个“期”的概念均不同于有效期或失效期。负责期系指药品生产厂家为明确不合格产品而定的量迟退货期限,这是根据药品的性质、药品生产和贮藏条件而制定的。药品负责期外,若未发现质量问题仍可继续使用。使用期系指某些药品应在规定使用日期内用完,超过此规定期限,则应重新鉴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根据下述要求管理有效期药品:①对每种有效期药品,要了解本院每月的需要量,采购时宜多次少量,其库存量一般不宜超过1~3个月量。②对有效期药品应严格验收,要全查或抽查药品外观、内外包装、标明的有效期限和数量等,若有疑问应查清后才能使用。验收后在入库单上注明有效期或失效期。③对有效期药品要加强管理,根据其性质,一般可在常温下贮存,对部分药品应冷藏。对有效期药品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对有效期在半年以内的药品应作出分析,估计用量,若半年内用不完,则应及早设法外调。④对有效期药品的有效期应输入电子计算机,或在库房最明显处标明每种药品的有效期限状况,便于检查。发放使用有效期药品应严格掌握“近期先出,旧货未完、新货不出”的原则。⑤调剂室分装有效期药品时,应把原保管有效期限注明于药袋上。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能用。

四、计划管理

医院药剂计划工作是医院药剂管理的第一要素,在医院总体规划和管理目标确定后,药剂科必须为实现其目标而制订自己相应的计划。换句话说,药剂工作计划是实现医院管理目标的措施。药剂计划工作按时间可分为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按内容性质可分综合计划和专项工作计划,按范围可分为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药剂科工作计划和作业部门工作计划。

此外,有的管理理论还将计划按其性质划分为八个种类:①目的或任务;②目标;③策略;④政策;⑤程序;⑥规则;⑦规划;⑧预算。

1.医院药剂计划编制原则

(1)全局原则

医院药剂工作点多面广,事务繁杂,因此,在编制计划过程中,除要考虑国家方针、政策、医院管理目标外,还必须考虑各作业部门、班组不同的专业性质和不同的作业情况,要统筹兼顾,全局安排。

(2)效益原则

医院药剂工作直接关系到医疗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编制计划过程中,既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又要保证医院的经济收入。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以社会效益为重。

(3)平衡原则

药剂科下属各作业区(班组)所处的工作环境、条件、工作繁忙程度以及工作要求等都各不相同,在计划过程中,要安排好人员、物资、数量、设备、时间、速度、空间等方面的比例关系,使计划能达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最佳效果。

(4)群众原则

计划的实施,除了需要医院领导的支持外,还需要广大群众的同心协办。让群众讨论计划,提出修订意见,有利于集思广益订好计划,也便于群众自觉执行和检查监督计划的实施。

(5)应变的原则

计划应当随情况的变化不断调整。

2. 计划工作的步骤

计划工作一般包括以步骤:估量机会、确定目标、确定前提、确定抉择方案、评价抉择方案、选择行为过程、自订派生计划和用预算使计划数字化。

3.计划管理的程序

(1)计划(Plan)即制订计划。

(2)实施(Do)即按方案进行组织工作,落实部门、个人,进行分工,并按时间进度和数量、质量的要求执行计划。

(3)检查(Check),在计划的实施过程中,需要经常地检查与了解实施情况和效果,做好原始记录和统计工作。

(4)处理(Action)对检查出的问题提解决办法,并拟订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出现。

以上4个阶段称PDCA管理环,医院药剂计划工作应按PDCA管理环程序进行管理。

五、设备管理

药剂科的设备要按部门来分类,即调剂部门的设备、制剂部门的设备、药检部门的设备、药库的设备、药物情报部门的设备、药学情报部门的设备、药物研究部门的设备、办公设备等。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制度。

(选自丁涵章等主编,《现代医院管理全书》,杭州出版社,1999)

录入:张帆

校对:马海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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