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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的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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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医院的人员编制

中医医院的人员编设要根据中医医院的任务、规模和发展方向,本着提高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原则,确定各类人员的数量。因此,制定一个好的人员编设规划,对中医医院的建设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确定中医医院人员编设的原则

合理确定中医医院人员编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完成中医医院担负的各项任务,满足对病人医疗和生活服务的需要,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确定中医医院人员编配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任务需要的原则:中医医院的基本任务是以医疗为中心,兼搞教学和科研工作,继承发扬传统医药学。因此,在中医医院人员编设时,必须保证医疗中心工作的完成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教学和科研任务,保证继承、发掘、整理传统医药学遗产工作的开展以及预防保健、计划生育等工作。在编设时应区别中医医院的不同等级和任务,不同的专业重点,不同的条件,按实际需要编设。

(2)性质需要的原则:中医医院主要是运用中医药为手段防治疾病。因此在人员编设时,必须按照性质需要的原则,配备足够数量的中医药人员,一般中医药人员要占该类人员的70%以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

(3)合理比例的原则:在中医医院这个系统的各部门中,彼此之间存在着合理的比例关系。如病床与工作人员之间的比例;医疗业务与行政后勤人员之间的比例;医生、护理、药剂等人员之间的比例关系。医疗卫技人员中、高、中、初级人员的比例,只有按合理比例的原则进行人员编设,才能保证医院各部门、科室间的协调和工作状态的稳定。

(4)能级对应的原则:医院工作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复杂性和严密性,对各类人员的编配必须严格遵循能级对应的原则。即每级工作人员的能力、资历、思想素质都应与他所负的职务相称。这样才能保证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效率,如果“低才高用”或“高才低用”,必然影响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的发挥。

(5)动态发展的原则: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进步,社会上疾病的构成与人们对医疗卫生工作的需求也将不断变化。中医医院的设备将不断改善。同时医院在体制、制度、机构等方面也正在进行改革。因此,医院人员的编设也要按动态发展的原则不断调整,在调整中求得合理的编配。

二、人员编设应考虑的因素

1.中医医院诊疗特点:中医医院的诊断不仅运用传统的四诊八纲,同时还应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此外,还承担着大量的继承老中医学术经验的中药调剂、加工、炮制、煎熬等任务。所以,在制定中医医院人员编制时,应高于西医综合医院。

2.中医医院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医医院除了正常业务范围外,还有一些必要的院外临时性任务(预防保健、组织医疗队下乡巡诊和指导基层工作、出国医疗队、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老年病防治、家庭病床等工作),在制定编制时要予以考虑,留有余地,以保持医院有秩序的稳定状态。

3.职工中病、产、休假及退离休等正常减员:中医医院职工中,都有一定数量的老中医、中药人员,而且女职工多,故因病、产等休假的正常减员显得比较突出。故在制定编制时,应保留一定的机动数。按卫生部的要求,机动数一般以25%左右比较合适。

4.技术力量的发展:各级中医医院目前尚存在技术人员老的老、小的小,青黄不接的现象,特别是未经系统理论知识学习的人员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为了不断提高中医医疗质量和护理质量,必须要有计划地对现有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条件好的中医医院还应承担接收院外进修人员的任务,举办一些专科进修班,为社会培养中医、中药、护理人员。所以,在制定编制时,也应把这一因素考虑进去。

5.设备条件的发展:各级中医医院均处于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开展新技术项目,增加新设备,需要编配一定数量的专门人才。在制定编制时,应尽可能满足开展此项工作的需要。

6.工作条件及建筑特点:相同规模的中医医院,集中式的建筑比分散式的建筑需要的人员相对较多。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越高,需要的操作人员减少,但维修人员则相应要增加。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及设备的增加,对电梯工作人员、水暖工、锅炉工、电工等工程技术人员的编设应增加,在制定编制时应予以考虑。

三、人员编设的方法

编配中医医院的各类人员,是在已确定的中医医院组织编制原则的指导下,根据医院规模、专科特点、门诊工作量等因素,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工时测定,推算出各类人员的编制比例。

(一)人员总编配比例

根据卫生部、劳动人事部1986年颁发的《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规定,中医医院人员编制按病床与工作人员1∶1.3~1∶1.7计算。病床数与门诊量之比按1∶3计算,不符合1∶3时,按每增减100门诊人次增减6~8人,增编人员要确保用于医疗、护理和药剂等工作的需要。行政管理、其他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占总编制的28%~30%,其中行政人员占总编制的6%~8%,其他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2%;卫生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70%~72%。在医药人员中,中医药人员要逐步达到70%以上。

中医医院卫技人员编制见表2。

各类人员编制见表3。

表2 中医医院卫技人员编制表

适应范围(床)

病床与工作
人员之比

卫生技术人员(%)

医生

药剂人员

护理人员

检验人员

放射人员

其他卫技人员

100张

1∶1.3~1.4

34

23

32

4

3

4

200张

1∶1.4~1.5

32

21

36

4

3

4

300张以上

1∶1.6~1.7

30

16

40

4.6

3.4

6

表3 中医医院编制表

适应范围(床)

计算基数(床)

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

工作人员总数

党政工勤及其他技术人员数

卫生技术人员

合计

医师医士

药剂人员

护理人员

检验人员

放射人员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150以下

100

1∶1.3-1.4

130-140

36-39

94-101

28-30

22-23

34-36

4-5

3

4

%

30

23

36

4

3

4

151-250

200

1∶1.4-1.5

280-300

78-84

202-216

57-60

42-45

81-86

8-9

6

8

%

28

21

40

4

3

4

251-350

300

1∶1.5-1.6

450-480

126-134

324-346

84-100

55-59

143-152

15-16

11-12

16-17

%

26

17

44

4.6

3.4

5

351-450

400

1∶1.5-1.6

600-640

168-179

432-461

112-120

69-74

190-203

20-21

15-16

26-27

%

26

16

44

4.6

3.4

6

450以上

500

1∶1.6-1.7

800-850

224-238

576-612

150-159

92-98

253-269

26-28

20-21

35-37

%

26

16

44

4.6

3.4

6

注:(1)卫生技术人员中各类人员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2%范围内调整。

(2)表中医师、医士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和西医师、士;药剂人员包括中、西药剂师、士;放射人员包括放射医师、技师、士;检查人员包括检验师、检验士;理疗医师、病理医师、营养医师、麻醉师等均包括在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中;财务、统计、图书、档案、工程等技术人员包括在其他技术人员中。

(3)病、产、休预备额已计入总编制内。

(4)病床较少的医院,由于相近科室可以合并,卫生技术人员可兼任。

(5)中医医院承担的科研、教学任务所需要的人员,已在总编制内增5%-7%,包括在卫生技术人员中;中医院校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另增12%-15%,主要用于临床见习和实习。讲授临床理论课所需教师数,按教学计划规定的临床理论课授课时间占总学时数的比例计算,由院(校)本部编制中划拨。中医研究单位附属医院另增6%-8%,主要用于临床科研的需要。

(6)新仪器、新设备,如心电、脑电、超声、各种窥镜、同位素、激光等工作人员按3%-5%配备,已计入总编制数内,包括在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中。

(7)给名老中医配备助手,承担院外任务(如下基层、出国医疗等)以及其他临时医疗任务抽调的脱产人员,已计入总编制内。

(二)医师和护理人员的工作量及编制

1.门诊医生工作量。门诊医师(士)的编制数按其工作量计算,可用下面公式计算:

某科室医师(士)编制数=某科室日平均诊疗人次/某科室每名医师(士)日平均诊疗人次+机动人数

某科室每名医师(士)日平均诊疗人次等于某科室每名医师(士)每小时平均诊疗人次乘以某科室医师(士)每日平均诊疗小时数。参见表4。

表4 每名门诊医生每小时门诊工作量示意表

科别

外科

皮肤科

耳鼻喉科

内科

妇科

儿科

痔瘘科

眼科

针灸科

骨伤科

推拿科

各科平均

每小时门
诊人次

5

4

2.5

4.5

注:(1)每名门诊医师(士)每小时工作量包括必要的现代医学检查。外科、骨伤、痔瘘、耳鼻喉科等包括门诊小手术在内。

(2)中医院(校)附属医院有带教任务的每名门诊医师每小时工作量,各科室平均为4名。

(3)以上工作量是对一般门诊要求,遇有疑难、重症和复杂的诊治,不受此限。

(4)名、老中医和正、副主任医师承担传授经验和会诊任务的,不受此限。

2.住院医师和护理人员担当的工作量。参见表5。

表5 住院医师和护理人员担当的工作量示意表

科别

每名住院医师担当病床数

每名护理人员担当病床数

日班

小夜班

大夜班

内 科
外 科
骨 伤 科
针 灸 科

12~15

12~14

18~22

34~36

妇 科
皮 肤 科
眼 科
耳鼻喉科
痔 瘘 科

12~15

15~20

20~25

40~50

小 儿 科

10~12

10~12

16~18

24~26

注:中医院校附属医院,每名医师担当病床数,各科平均为8~12张。

3.临床科室医师的编制

(1)住院医师编制:根据医师工作量编制住院医师,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某科室病房医师编制数=某科室编制床位数×床位使用率×每名病人每日所需诊疗时间(分)/每名医师(士)每日工作时间(分)+机动人数

注①病床使用率一般按93%计算;②每名病人每日所需诊疗时间平均为40分钟;③每名医生每日平均工作时间是指实际可用于诊疗的时间,一般按6小时计算;④所计算的医生数,指住院医师数,不包括主任医师、主治医师;⑤住院医师平均担当病床数为13张,中医院校附属医院为8~12张。

(2)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的编设:一般25张病床以上的科室设科主任,超过35张病床的可设副主任。门诊任务较多的科室,病床少于25张,也可设科主任;门诊任务及病床数均较少的科,可由其他科主任兼职担任,或合并为大科设主任。如内儿科、外妇科等合并为大科,科主任由主任医师兼任。

(3)主治医师的编设:25张病床以上的科室可设主治医师;病床虽少于25张,但门诊任务较多的科室,也可设主治医师。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按1∶2∶4∶8或1∶3∶6∶9配备。

4.护理人员的编制 根据中医医院的特点,门诊护理人员(包括门诊手术室、外科换药室、注射室、观察室的护理人员)与门诊医师之比为1∶3~4,低于西医综合医院的编制。门诊观察室护理人员与观察床之比为1∶2~3;急诊室(科)护理人员与医院病床数之比为1.5~2∶100;门诊观察室与急诊科(室)的护理人员可一并工作。

中医医院病房护理人员除常规护理工作外,还要进行针灸、推拿及中成药的分装等工作,故住院部的护理人员比门诊护理人员比例高,基本上接近西医综合医院的编制。其中,护理时间是指执行医嘱、临床护理、病情观察等护理时间。一般亦按6小时/天计算。

护理人员数指参加病房工作的护理人数,不包括护士长数。护理人员日班、大小夜班合计每个病人每天诊疗护理时间为110分钟。一般发药及治疗工作可按每40~50张病床增加2~3人计算。

各医疗科设护士长一名,病床多的可设病区护士长;病床少的几个医疗科室合并后设病区护士长。门诊各医疗科室护理人员在4名以上的可设护士长。

手术室护理人员与手术台数之比为2~3∶1;供应室护理人员与病床数之比为2~2.5∶100。

病房各医疗科室所需护理人员编制数的计算公式与医师计算公式相同。

(三)药剂医技人员编制

药剂人员的编制要根据中医医院的特点和本院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药剂师与病床数之比为1∶40~60,中药剂人员应多于西药剂人员,煎药、加工炮制、中药制剂以及调剂人员根据工作量确定。

医技人员的编制与西医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基本相同。

检验师与病床之比为1∶100~210,其他检验人员可根据工作量确定。血库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2~150。

放射医师与病床之比为1∶50~60,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量确定。

营养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30。

病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30。

理疗、麻醉等人员按实际需要,在其他卫生技术人员编制内调配。

(四)党政管理和工勤人员的编制

中医医院的院级领导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规模分别确定:100~200张病床的中医医院设2~3人;201~499张病床的中医医院设3~4人;500张病床以上的中医医院设4~5人(均包括专职书记、副书记在内)。

其他党政管理人员,根据医院党政科室设置和实际需要确定。

300~500张病床的中医医院院办公室人员设主任、秘书、文书、打字、收发各1名;300张以下,设主任、秘书、打字、收发各1名;人事科可与院办合并,另设人事干部1~2名;若医务(教)科与院办合并办公,另设医务干事2名。

300~500张病床的中医医院人事科设科长1名,干事1~3名。

500张病床以上的中医医院设医教(务)科长1名,干事3~4名;300~500张设医务(教)科长1名,干事2~3名。

门诊部人员编配可按300~500张病床的设门诊部主任1名,干事1~2名;300张以下门诊部的工作可由院办公室兼管,可不单独设员。

护理部的人员编配,300~500张病床可设护理部,由主任1名,副主任1名,干事1~2名组成;500张以上的可增设干事1名;300张以下的护理部工作可由院办公室负责,内设总护士长1~2名。

门诊挂号、病案室的人员编配,应按门诊病人(次)与工作人员120∶1的比例编设,每6名工作人员可增加机动人员1名;病案室工作人员与病床数之比为1∶150;医疗统计室人员与病床数之比为1∶200;病案室与统计室应安排在一起办公,以便互助配合工作。

总务科、财务科、门诊、住院收费员、水电工等工作人员均与西医综合医院编制相同。

病人厨工与配餐员的编制,厨工按每人担当25~30张病床计算;配餐员按每人担当50张病床计算,厨工与配餐可一并工作。

职工食堂炊事员与职工数之比为1∶40~50。

病房卫生员按每人担当25~30张病床计算。

洗衣工按每人担当30~50张病床计算。

其他工勤人员按实际需要,在工勤人员编制内调配。

另外,医院的托儿所、幼儿园、护校等附属机构,按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另行编制。

以上人员的编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工作任务、医疗设备、职工业务技术水平的变化,适时地进行必要的调整。当然这种调整,应严格掌握在总编制数内,不能突破定员。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职工考勤奖惩制度、工资基金管理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行各种形式的岗位责任制,及时妥善地处理好离、退休等人员的工作,以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选自丁涵章等主编,《现代医院管理全书》,杭州出版社,1999)

录入:白艳萍

校对:惠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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