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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40900
试死伤探讨
http://www.100md.com 《法律与医学杂志》 1999年第3期
     作者:陈小忠 方宇杰

    单位:陈小忠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公安局,315010;方宇杰 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315040

    关键词:

    试死伤探讨 陈小忠 方宇杰 人体损伤按形成时间的不同可分为生前伤和死后伤。死后在尸体上形成的损伤称为死后伤。若死后伤为犯罪行为的继续,则称之为犯罪性死后伤。试死伤也是犯罪行为继续的结果,是犯罪性死后伤的其中之一。它是指凶手杀人后深怕被害人复苏而被指认,故在逃离现场前,为确认被害人死亡与否,对其用火烫、刀刺划等方法进行试探,进而追加于尸体上的死后伤。这种损伤不同于偶然性死后伤,也有别于因“仇恨发泄”等原因而形成的其它犯罪性死后伤。它客观上存在于某些杀人案中,并有其一定的特征且反映出凶手特定的犯罪动机。本文通过笔者办案时收集的资料,综合分析试死伤的特征和犯罪动机,为其确认工作提供依据,并通过犯罪动机分析为侦查破案指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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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 料

    案例1 冯某,女,36岁,三陪女。某日夜,其姐报警称冯某被杀于居室内。尸检见:左额顶有一长约3cm的弧形挫裂创,睑结膜点状出血,颈部有一条水平环状索沟伴表皮剥脱,索沟自前向后由深变浅,右腹外侧有一长约5cm“一”字形皮肤裂口(见图1),深达皮下脂肪层,裂口处未见出血,右腰部集中粘附少量烟灰(见图2),此处皮肤未见明显烧伤,尸表未见其它损伤;颈椎体前结缔组织内有灶性出血斑,心外膜及肺有出血点,心血呈暗红色流动状。本案冯某系勒死无疑,但右腹部皮肤裂口及右腰部烟火烫痕,无明显生活反应,应为死后伤,此伤既不象凶手无意中所留,应为犯罪行为继续时形成,其意图究竟何在呢?破案后,凶手为死者外甥,并供述:凶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时,先用玻璃杯击其头部,而后用塑料绳勒其颈部半小时致死,接着翻箱倒柜盗得一些财物。临走前,凶手深怕被害人复苏,故点起一根烟并用烟头烫死者右腰,见无反应,但还不放心,又取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在其右腹部划一道口子,见仍无反应,这才放心逃遁。133.gif (14062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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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皮肤划痕,深达皮下,无明显出血133-2.gif (14183 bytes)

    图2 右腰部烟灰集中粘附

    案例2 赵某,女,31岁,个体司机。某日中午,其夫报警称赵 某被人杀死于家中。尸检见:颜面青紫,睑结膜有细小出血点,枕顶部有一5cm×6cm头皮出血,颈前有散在的短弧形表皮剥脱,会厌后结缔组织小范围灶性出血,心外膜及肺有出血点,心血呈暗红色流动状;右乳下缘有一长约2.2cm菱形创口(见图3),两创角钝,创缘不整伴挫创缘,创口未见明显出血,创腔经第5肋软骨进入肝脏,肝膈面呈 两大小约0.9cm成对瓜子形创口,肝脏内创腔深约1.6cm,腹腔内无积血,创腔内未见凝血块 。本案赵某系扼死无异议,右胸部剪刀创,虽刺中肝脏,但刺入深度较浅且无明显生活反应 ,应为死后追加形成。此死后伤既不足以将扼死伪装成另一种暴力死,也不象凶手无意中所留,其中包含了凶手的什么用意呢?破案后,凶手为死者丈夫,并供述:凶手借故与其妻争吵时,先用小板凳从后面击其头部,而后用手扼其颈致死,接着伪造了室内被盗现场,临走前,怕其妻复苏而揭穿真相,就顺手操起剪刀刺其妻右胸,见毫无反应,才放心离去。133-3.gif (13477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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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 剪刀刺创,创口呈菱形,两创角钝创缘不整,无明显出血

    讨 论

    一、试死伤的条件和特征

    分析上述资料可以看出案例1中膈部皮肤裂口和腰部烟火烫痕及案例2中右胸部剪刀刺创均表现为试死伤,试死伤的出现不仅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而且具有不同于其它死后伤的特征:

    1.凶手与被害人之间关系熟悉,可为亲戚、朋友乃至夫妻。被害人一旦复苏就能轻而易举地指认出凶手。

    2.凶手多采用扼、勒颈等手段导致被害人非显而易见的死亡。这种死亡,由于没有外在明显的器质性损伤,故在凶手眼里被害人可能是暂时性意识丧失,因此,凶手没有绝对的把握来确认此类死亡。

    3.试死伤是死后有意追加形成,故其无明显生活反应,且是凶手有意行为的结果,为犯罪性死后伤,这有别于偶然性死后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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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试死伤多表现为烫伤、刺创、割划伤等。

    5.试死伤大多表浅,数量单一且不构成死因,这不同于凶手因发泄仇恨、毁尸灭迹、伪装意外或自杀死亡而继续在尸体上造成的多种犯罪性死后伤。

    6.形成试死伤的工具可与死因无关,搏斗中可不曾使用。

    7.现场一般无移尸、匿尸或毁尸灭迹现象,尸体存在的地方就是杀人现场。

    8.因“仇恨发泄”而形成的死后伤表现在尸体上往往数量较多,使用工具一般为搏斗中所用,此类损伤多相对集中于一定的区域如面部、胸部、阴部等;从这几个方面看,试死伤均与之不同,其数量单一,多位于躯干部,且选用搏斗中不曾使用的工具。

    9.检案中试死伤易被忽略,应引起法医工作者足够的重视。

, http://www.100md.com     二、试死伤的犯罪动机分析

    犯罪动机是指推动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为达到某种需要目的的内驱力。犯罪行为人的犯罪动机一经产生必将导致犯罪行为,它是支配犯罪主体实现非法需要的动力体系。犯罪动机推动犯罪行为的实施,从而导致相应的犯罪结果,因此一定的犯罪结果都是由犯罪行为造成的,而犯罪行为的实施必定有其相应的犯罪动机。试死伤作为一种特定的犯罪结果,其背后也必要有特定的犯罪动机,分析试尸伤的犯罪动机,可为侦查破案提供一定的帮助。

    此类杀人案凶手多为初次杀人,缺乏杀人经验。凶手采用了扼、勒颈等手段杀人,导致被害人非显而易见的死亡,这种死亡在凶手眼里不能排除被害人暂时性意识丧失和反抗能力消失,因此凶手觉得被害人可能还会复苏,其杀人后产生的恐惧心理进一步加剧。另外,凶手与被害人之间关系熟悉,可为亲戚、朋友乃至夫妻关系,如案例1中凶手是被害人外甥,案例2中凶手是被害人丈夫。一旦凶手离开现场后被害人复苏,被害人便能轻而易举地指认凶手,为了彻底灭口,为了逃脱法律的惩罚,并减轻其不断加剧的恐惧心理,出于这些犯罪动机,凶手就采用了火烫、刀刺划等手段来试探被害人,进而在被害人尸体上留下了试死伤。试探结束,凶手确信被害人不会死而复生后,方能心存侥幸地离开现场。因此,试死伤的出现可以给我们一个提示:死者与凶手之间关系熟悉--可为亲戚、朋友乃至夫妻关系,从而明确了有针对性的侦查范围。

    参考文献

    1.祝家镇,等.法医病理学.第1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1:169

    2.罗大华,等.犯罪心理学.第1版.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75

    3.张家源,等.暴力犯罪心理初探.第1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153

    (收稿:1999-02-02,修回:1999-06-20),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