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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49694
乌头碱中毒所致心律失常的救治
http://www.100md.com 《中国急救医学》 1999年第3期
     作者:许晓东 刘玲

    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中心医院(453000)

    关键词:

    中国急救医学990351 我院近半年共收治乌头碱中毒患者12例,经及时有效的救治,绝大部分患者痊愈,现将救治过程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2例患者中男7例,女5例;年龄38~63岁。除1例用草乌9g泡酒饮外,余11例服汤剂,均未久煎,所含川、草乌剂量6~20g不等。服药20~60分钟后出现毒性反应。12例患者中9例伴有不同程度的心律失常,其中出现窦缓或房室传导阻滞者3例(均为较轻患者),余为快速心律失常。房性者4例,室性者7例(病情较重者),经救治除1例死亡外余均痊愈。

    2 讨论

    乌头类药物属于毛莨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含有多种生物碱,常因用量过大,服药不当或泡制不合格而致中毒。对于中毒的抢救,主要是清除毒物,不但能迅速缓解症状,且心律失常也迅速消失,对于不影响血流动力学的心律失常,可不必药物纠正。对于严重心律失常者给予对症处理,但要尽量选用对心脏抑制作用小的药物并注意补钾、补镁,利于心肌电生理稳定。

    对乌头碱中毒的抢救,关键在于详细了解病史,尤其对既往无心脏病史的心律失常患者注意询问服药史;了解中药性能;中药泡制要合理,煎熬时间要充分;对于老年人,大剂量服用者及体质差者应延长监护观察时间,不能仅限于临床症状的缓解;注意药物对心肌的毒害作用,尽管乌头碱在体内数小时即可排泄,无蓄积作用,但心肌损伤的心电图表现均在2天后出现,故凡心电图示有心肌损害者,一定要同时给予保护心肌药治疗,并心电监护7~10天,以防猝死。

    (收稿:1998-05-27,修回:1998-10-11),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