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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41687
硝苯砒啶治疗肾绞痛32例临床观察
http://www.100md.com 《铁道医学》 1999年第6期
     作者:黄崇群

    单位:柳州铁路中心医院 (柳州 545007)

    关键词:

    笔者用硝苯砒啶治疗急性肾绞痛32例 笔者用硝苯砒啶治疗急性肾绞痛32例,并与同期用阿托品治疗的28例患者对比观察,结果报告如下。

    1 一般资料

    60例患者选自1992年3月~1996年8月本院住院病例,均有典型肾绞痛,有伴有沿输尿管走向放射痛,有轻度排尿困难、恶心、呕吐,肾区有叩痛或沿输尿管走向有压痛。全部病例经B超、腹部平片、尿常规检查,并按双盲法随机分为硝苯砒啶组和阿托品组,两组就诊前均未曾治疗。硝苯砒啶组32例,男20例,女12例;年龄16~58岁,平均36岁;尿路结石23例,多囊肾并感染3例,急性肾盂肾炎6例。阿托品组28例,男18例,女10例;年龄18~54岁,平均34.5岁;尿路结石21例,多囊肾并感染2例,急性肾盂肾炎5例。

    2 治疗方法

    硝苯砒啶组:硝苯砒啶10 mg,嚼碎后舌下含化,无效者继续用药或加大剂量至20 mg;阿托品组:阿托品0.5~1 mg肌注,无效者继续用药,用药前及用药10~30 min后测血压及心率,同时记录有无头晕、眼花、颜面潮红、口干等。两组必要时均加用抗生素。

    3 结 果

    3.1 疗效标准 显效:用药10~30 min腹痛消失者;有效:用药10~30 min腹痛明显缓解者;无效:用药10~30 min内腹痛不减轻者。止痛疗效:硝苯砒啶组显效25例,有效5例,无效2例,总有效率93.7%;阿托品组显效8例,有效10例,无效10例,总有效率64.29%;两组差异显著(χ2=8.10,P<0.01)。

    止痛效力或强度:硝苯砒啶组有2例无效,继续用药(未加大剂量)腹痛均在6~12 h内明显缓解,止痛效力持续8~12 h;阿托品组无效的10例,继续用药且加大剂量,6例在6~12 h内基本缓解,止痛效力持续6~10 h。其余4例改用硝苯砒啶治疗后,均在12 h内腹痛缓解,说明硝苯砒啶解除平滑肌痉挛比阿托品强。

    3.2 副反应 硝苯砒啶组有5例出现轻微头晕、面部潮红,并于用药30 min后消失,未发现明显血压波动及心动过速等副反应。阿托品组有16例出现轻度头晕,8例出现口干、心动过速,3例出现视物模糊。

    4 讨 论

    平滑肌的收缩与细胞内胞浆中游离Ca2+浓度有关。胞浆中游离Ca2+浓度主要取决于从细胞外经钙通道的流入和从细胞内贮存于线粒体和内质网等部位释放出的Ca2+的浓度。硝苯砒啶是钙通道拮抗剂,能迅速阻滞细胞外Ca2+的内流和细胞内Ca2+的释放,导致胞浆中Ca2+浓度下降,使平滑肌兴奋—收缩脱耦联,增加了平滑肌细胞内环磷酸腺苷(cAMP)的含量,迅速解除输尿管平滑肌的痉挛,解除疼痛。本组资料表明:硝苯砒啶治疗肾绞痛止痛效果迅速,疗效明显优于阿托品,副反应少。用于对阿托品无效的疼痛,使用硝苯砒啶仍有止痛效应。该药具有药源广泛、价廉、给药方便、安全可靠及便于观察等优点,可替代其它解痉止痛药。

    收稿:1999-05-18,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