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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47086
腰间盘突出症再手术及康复治疗35例
http://www.100md.com 《现代康复》 1999年第7期
     作者:李宜全 李月成 金鑫 李月部

    单位:黑龙江省孙吴县人民医院 孙吴 164200

    关键词:

    腰间盘突出症手术后多数疗效满意

    腰间盘突出症手术后多数疗效满意。但也有部分病人手术不成功或复发,仍需再次手术及康复治疗。现将我科1989年~1998年收治的35例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本组35例中,男27例,女8例,初次手术年龄为18~65岁,平均34岁,再次手术年龄20~66岁,平均39岁,两次手术间隔时间7d~10a,平均间隔29个月。

    2 手术及康复治疗
, 百拇医药
    根据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采取不同的术式和康复治疗。单侧症状体征者,侧卧位,半椎板切除;双侧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见较多疤痕增生者采取俯卧位,全椎板切除。本组共13例髓核突出,15例椎管内疤痕增生明显压迫神经根及硬膜囊,5例侧隐窝狭窄初次手术未处理,另2例切开硬膜囊探查,发现有严重的马尾神经粘连予以分离。术后令患者卧床休息,配合药物、理疗等康复治疗措施。

    3 结果

    6个月后随访结果,除马尾神经粘连的2例术后改善不明显,其余病例均有较明显的改善。其中优24例(腰腿病症状完全解除,能参加正常工作和劳动),良8例(症状解除,能参加正常工作,但有轻微残余症状)。

    4 讨论

    初次手术失败原因:本组7例初次手术失败占再手术20%。再次手术证实其原因是:椎间隙定位错误;椎板切除宽度不够,遗漏旁侧型突出;误认为硬膜外血管怒张为血管瘤,未摘除突出的髓核;因卧位突出的髓核还纳填回,术中未能识别故未摘除;未注意到多处椎间盘突出,仅摘除一处髓核,其余未处理;椎间盘突出并椎管狭窄者,仅摘除髓核,未处理椎管狭窄或纵向减压不够,神经根管狭窄减压宽度不够,椎间孔狭窄未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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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发原因及预防:髓核摘除术后椎间隙经历一个愈合过程,结缔组织逐渐变成致密稳定,但结构已非正常。术后一定时间内需限制活动,避免重劳动和剧烈运动。本组16例(45.7%)为外伤和剧烈活动后复发,原间隙再突出11例(31.4%),因初次手术去除松散和游离的髓核组织不够,术后又有破碎组织突出,故初次手术

    应尽可能将该间隙退变的髓核组织取净,以免复发。

    医源性因素:术后椎管内形成较多疤痕组织,压迫性束带或疤痕团块引起椎管狭窄。有的术者术中未找到突出间盘,以扩大减压范围,多切除椎板代替髓核摘除术是不恰当的。硬膜损伤未细致修复术后形成脑脊液囊肿,再次压迫神经根。手术时机过晚,神经根和马尾受损时间太长、太重,已成为不可逆性损害,手术疗效不佳。

    再次手术的适应症和困难:诊断明确,初次手术症状未缓解或症状复发严重,非手术治疗无效,特别是怀疑突出破入椎管,中央型突出有马尾神经损害及伴有椎管狭窄症者均应尽早手术,不应长期保守治疗。由于初次手术破坏了局部正常的解剖结构,形成一些疤痕组织、肌肉、韧带、小关节囊与硬脊膜及神经根互相粘连,组织界限不清,寻找突出的间盘很困难,故手术操作时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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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手术方法:根据初次手术方法和病情决定再手术方法。再手术仍用局麻,体位可侧卧或俯卧。如初次手术采用单侧显露,复发在同侧原间隙复发或另一间隙突出或二者兼有,仍可采用侧卧位,单侧显露,扩大开窗或半椎板切除,从未手术的间隙进入,本组5例。如初次手术采用单侧显露,复发在对侧,可采用侧卧位,原切口,从对侧椎板进入开窗或半椎板切除,本组9例。初次手术全椎板切除,此次神经症状广泛、严重,估计疤痕增生明显者,以及合并中央椎管狭窄或双侧隐窝狭窄者应采取俯卧位全椎板切除,本组24例。从病变下方、上方或未手术过的一侧开始,从正常组织进入,先切开椎板、黄韧带,分离粘连,切除疤痕组织,摘除突出髓核,扩大椎管解除狭窄,松解神经根。本组35例,手术均成功。

    康复治疗,主要是理疗:本组配合微波或超短波治疗,主要是改善深层组织的血液、淋巴循环,血管扩张,血流加快,组织通透性增强,加速炎症的吸收,预防局部粘连及疤痕组织形成,从而提高腰间盘突出再手术及康复治疗效果。

    (收稿日期:1999-02-25),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