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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18510
高压氧治疗致气颅一例
http://www.100md.com 《临床误诊误治》 2000年第1期
     作者:赵远思 隋秋珍 吴建燕

    单位:赵远思(即墨市中医院 山东 即墨 266200);吴建燕 隋秋珍(胶州市人民医院 山东 胶州 266300)

    关键词:

    临床误诊误治000166分类号:R459.6 文献标识码:B▲

    【病例】 男,24岁。被车撞伤头面部半小时,于1999年1月1日入院,当时无昏迷,感头痛、头晕、恶心。查体:意识清,眶周轻度青紫,鼻腔有血迹。CT示:前颅窝底骨折,筛骨骨折。入院治疗22天好转出院。出院3天后又感头痛、头晕,再次入院,复查CT结果同前。2月1日行高压氧(HPO)治疗,头痛不缓解。2月5日行第二次HPO治疗时,病人诉头痛剧烈,呕吐,不能站立。急行CT扫描示:颅内左侧有大量积气,体积达6 cm×7 cm×10 cm,脑组织明显受压。立即在局麻下钻颅排气术,术后头痛明显缓解。

    高压氧已广泛用于颅脑损伤恢复期的病人。本例为前颅窝底骨折的患者,颅腔已与外界相通,在高于大气压的氧环境下,气体可通过骨折处进入颅内,不仅可发生颅内高压,出现症状,而且还有引起颅内感染的可能,高压氧治疗实属禁忌。故高压氧治疗在选择病人时,必须考虑有无禁忌证。

    收稿日期:1999-08-31,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