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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47683
光敏诊治皮肤浅表肿瘤的临床观察
http://www.100md.com 《现代康复》 2000年第3期
     作者:张颖 和桂云 张岩柏

    单位:张颖(武警辽宁省总队医院,辽宁 沈阳 110034);和桂云(武警辽宁省总队医院,辽宁 沈阳 110034);张岩柏(武警辽宁省总队医院,辽宁 沈阳 110034)

    关键词:

    现代康复0003171

    本文观察了血卟啉衍生物(HPD)和非相干光源(红光)的动力学作用对皮肤浅表癌瘤的光敏效应。

    1资料与方法

    共4例皮肤基底细胞癌和1例舌腹面鳞状上皮癌患者,均经病理切片检查确诊。

    采用第二军医大学提供的HPD,中原子技术研究所制作的光敏治癌机(碘钨灯)、功率400W,波长(630±20)nm,光斑直径4cm。给药前经皮肤划痕试验,阴性者为观察对象。HPD按2.5~5.0mg/kg体重用生理盐水1:1稀释静脉滴入。24~48h后,先用水冷式紫外线灯加上Woods滤波片照射肿瘤部位,检测瘤体荧光反应,5例患者的癌变部分均可见深红色荧光反应。然后用红光照射癌变区,覆盖面超出癌灶边缘1.0cm左右,周边健康皮肤用黑纸或黑布遮盖。对癌灶面积超过光斑直径者,采用分区照射,每区照射15~20min。体表肿瘤照射30~40min,1次/d,连续照射3~4次。若照射过程中出现局部疼痛,可喷洒2%地卡因液止痛。

    2疗效标准与结果

    按照国家科委专题攻关组1984年规定光敏技术治疗癌症的疗效通用标准判定近期疗效,5例癌症患者,1例为完全效应(瘤体坏死脱落,健康上皮复盖,惟残留有小点状瘤灶,加用冷冻和放疗而愈);2例为稍有效应(瘤体大部分坏死脱落,其中1例舌腹面鳞癌患者,瘤体已坏死脱落,病理切片找不到癌细胞,但红光未覆盖边缘的瘤体未见坏死,行手术切除。另1例下颌部基底细胞癌,瘤体完全坏死脱落,已有健康上皮覆盖,但半月后在原灶边缘有帽钉头大的癌灶复发而行放疗治愈)。5例患者经随诊6~13个月,有1例在原瘤体边缘出现米粒大黑灰色点状物,余未见复发。

    3体会

    光敏技术诊治恶性浅表肿瘤,对癌细胞有较强的杀伤效应。观察表明,光敏效应最早表现是瘤区微血管系统的阻断,可引起瘤细胞缺血坏死。这说明光动力作用也可直接杀伤瘤细胞,其损伤程度可能与HPD的浓度激光(或红光)照射强度和照射时间等因素有关。受光动力作用损伤的瘤细胞在血运破坏的情况下对缺血的耐受力更差,更易坏死。

    更进一步证明,不论人体肿瘤或动物实验性肿瘤,瘤组织微血管系统的损伤在光敏治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不同光源覆盖肿瘤的面积、穿透深度、功率及量子能量不同,瘤组织的损伤范围和程度会各有差异,在使用过程中尚有一定的局限性。

    收稿日期:1999-12-16

    修改日期:2000-01-18,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