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临床骨科杂志》 > 2000年第4期
编号:10232461
对“选择性动脉栓塞在脊柱肿瘤治疗中的应用”一文的讨论
http://www.100md.com 《临床骨科杂志》 2000年第4期
     作者:

    单位:

    关键词:

    尊敬的编辑老师

    尊敬的编辑老师:

    您好!

    我是贵刊忠实的读者,贵刊2000年第1期“选择性动脉栓塞在脊柱肿瘤治疗中的应用”一文,我们认为存在着一定错误和未能解释清楚的观点。故谈一下自己的观点和体会,与作者商榷。

    文中“一旦发生异位栓塞,可立即行局部插管溶栓治疗,……一般都可以获得满意复通。”此段文字有明显的不妥。所谓异位栓塞是指介入治疗过程中,由于栓塞剂(该文是明胶海绵)溢出靶血管造成的其他脏器栓塞。此种栓塞,单纯靠溶栓治疗是否能将明胶海绵溶解尚有待考证。另外“本组7例在栓塞后均有不同程度的截瘫发生或加重,一般不需处理。……截瘫自然恢复。”文中提到不同程度的截瘫发生或加重,笔者认为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原发的脊柱肿瘤本身已侵及脊髓,栓塞后由于肿瘤组织缺血、水肿,造成脊髓进一步受压。如果仅仅是这一种情况,不进一步进行处理也是不科学的。因为脊髓是人体最敏感的组织之一,往往轻度的刺激就会造成不可逆的损害。第二种原因可能是异位栓塞影响脊髓血供。脊髓的供血动脉在胸腰段常起自肋间动脉和腰动脉,而脊柱肿瘤的供血动脉也是由其供应。所以在栓塞时极有可能将脊髓动脉栓塞,而造成严重的并发症——截瘫。因此一旦出现截瘫,应首先考虑脊髓血管是否被栓塞。同时应积极采取扩容、升压扩张血管及激素治疗等措施,最大程度地减轻脊髓损害。所以说“一般不需处理”的观点是消极的、错误的。

    在并发症的预防上,原则上讲,肿瘤供血动脉与脊髓动脉共干是栓塞的禁忌证。如果能合理选择导管,最好采用微导管技术超选择插管至肿瘤的供血动脉,避开脊髓前动脉还是可行的。但不能使导管尖端嵌入靶血管,如果此动脉恰好发出根髓大动脉(Adamkiewicz动脉),则脊髓损伤是不可避免的。这方面我们有着惨痛的教训。另外在常规行脊柱肿瘤术前栓塞的血管造影时,应尽量选择非离子型造影剂,避免因造影剂的毒性反应致脊髓损伤。此种情况临床亦不少见。在选择栓塞剂时,栓塞剂的直径应不小于100 μm,否则栓塞剂将可能进入口径在60~75 μm的沟联合动脉内,造成脊髓实质缺血损害。

    选择性栓塞脊柱肿瘤的供血动脉作为术前的辅助治疗,对于减少术中出血、提高手术切除率,同时对直接一期完成全椎体切除,有着积极的意义。应该在正确而稳妥的前提下,谨慎地应用介入放射技术,尽量避免发生严重并发症,减少患者不必要的痛苦。这是今后临床上应严格注意的问题。

    以上所述仅是个人观点,难免也有错误,敬请指正。

    顺祝

    夏祺,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