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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43331
12个月内药物终止3次妊娠1例
http://www.100md.com 《宁夏医学杂志》 2000年第9期
     作者:王晓霞 陈惠川

    单位:(宁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宁夏 银川 750004)

    关键词:

    宁夏医学杂志000950 1 患者,女,28岁。1996年在本院门诊均因停经40余天早孕。曾先后在1月、4月、12月份3次以G3P1、G4P1、G5P1要求药物流产。经查:诊断明确无应用药物禁忌症,遂常规口服米非司酮25mg,每日2次共3天。第4天顿服米索前列腺素600mg,留院观察6-8小时。严密监护下,3次药物流产经过顺利,妊娠物排出后,阴道流血量均少于月经量。其阴道流血依次为7天、12天、18天。月经复潮分别为20天、25天和28天。3次亦无明显不适感。追踪监测2年,该妇女肝功、血色素、出血时间、凝血时间均无异常。

    2 讨论

    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腺素普遍用于终止早期妊娠。其用药对象、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用药间隔及配合用药等,众医不一各有特长。本例妇女12个月内非意愿早期妊娠3次,平均间隔4个月采用米非司酮并米索前列腺素口服终止妊娠安全有效。提示药物终止妊娠最佳适应症,仍为早期妊娠(≤7周),药用间隔3-4个月安全有效。

    收稿:2000-01-13,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