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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75889
中华皮肤科杂志稿约
http://www.100md.com 《中华皮肤科杂志》 1999年第4期
     作者:

    单位:

    关键词:

    中华皮肤科杂志990462

    《中华皮肤科杂志》为中华医学会主办的皮肤性病科专业学术期刊,以广大皮肤性病科医师为主要读者对象,报道皮肤性病科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以及对本科临床有指导作用、且与本科临床密切结合的基础理论研究。本刊的办刊宗旨是: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反映我国皮肤性病科临床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促进国内外皮肤性病科学术交流。

    一、本刊欢迎论著、短篇论著、调查报告、病例报告、临床经验、经验与教训、技术交流、中医中药、讲座、会议(座谈)纪要、临床病例讨论、国内外学术会议及学术动态等栏目的稿件。述评及专家论坛、讲座的稿件主要为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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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来稿的要求

    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论著、综述、讲座等一般不超过4000字(包括中英文摘要及参考文献),短篇论著不超过2000字,其他文章不超过1500字。

    2.文题 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在20个汉字以内为宜。

    3.作者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脚注于同页左下方。作者应是:①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③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均需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志谢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有证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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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摘要 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作者”等主语。考虑到我国读者可参考中文原著资料,为节省篇幅,中文摘要可简略些(200字左右),英文摘要则相对具体些(400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尚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及邮政编码。作者应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al”;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例如:Li Guanqun*,Zhu Xuejun,MaLinlei,etal.*Department of Dermatology, First Hospital,Beijing Medical University,Beijing 100034

    5.关键词 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①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②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③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还原为全称,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空2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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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医学名词 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7.图表 文中图表均用另纸贴附于相应文中,仅1幅图或1个表写作图1或表1。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图表均随文排。本刊采用三线表(顶线、栏目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如t值、P值等),则在这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线条图应墨绘在白纸上,高宽比例约为5∶7左右。以计算机制图者应提供激光打印图样。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请用另纸标上,不要直接写在照片上,每幅图的背面应贴上标签,注明图号、作者姓名及图的上下方向。图片不可折损。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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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计量单位 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ng·kg-1·天-1应改为ng·kg-1·d-1;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1·min-1的形式;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ng/kg·min-1的形式。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但如同一计量单位反复出现,可在首次出现时注出法定计量单位与旧制单位的换算系数,然后只列法定计量单位数值。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如吸光度(旧称光密度)的符号为A,“A”为斜体字。血压计量单位恢复使用mmHg,但首次使用时应注明mmHg与kPa的换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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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数字 执行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元、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如出现天、小时、分、秒时分别写为d、h、min、s。小数点前或后超过3位数字时,每3位数字1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如,“1,3294765”应写成“1309.4765”(即三位分节法)。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写成5~95%,50.2%±0.6%不要写成50.2±0.6%应写成(50.2±0.6)%。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cm×3cm×5cm,而不写成4×3×5cm3

    10.统计学符号 按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如下:①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中位数仍用M);②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③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④t检验用英文小写t;⑤F检验用英文大写F;⑥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⑦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写ν;⑨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以上符号均用斜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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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缩略语 文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如该缩略语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文中出现3次以上,有3个以上缩略语应于文首作者单位下方单列,并写成“本文所用缩略语:……”形式。

    12.参考文献 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确需引用个人通讯时,可将通讯者姓名和通讯时间写在括号内插入正文相应处。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需著录起止页。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末。

    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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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张宏,吴绍熙,郭宁如,等.裴氏着色真菌基因组DNA文库的构建.中华皮肤科杂志,1997,30:299301.

    2 Jun JB, Min PK, Kim DW, et al. Cutaneous nodular reaction to oral mercury. J Am Acad Dermatol, 1997,37:131-133.

    3RoubeyRAS.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的免疫学.陈红清编译.国外医学皮肤性病学分册,1997,23:361364.

    4陈红清.淋病.见吴志华,主编.现代性病学.第1版.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97129.

    5 Wilson BD. Dermatologic lesions of the penis. In: Gillen water JY, Grayhack JT, eds. Adult and pediatric urology. 3rd ed. Louis:Mosby, 1996.2043-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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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本课题受××基金资助(基金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14.来稿1份应为手写或打印稿(应有一定的行距,便于文字加工),要求字迹清楚,英文摘要及文献应隔行打印,并注明是否仅投本刊。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需排斜体等应予注明。凡字迹潦草、涂改不清的稿件,一律退回。

    15.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

    16.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见修改整理后,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请将修改稿以纯文本格式存入软盘,与修改稿打印件一并寄回本刊编辑部,也可发往本刊电子信箱(Email):ZPBJB@public1.ptt.js.cn,同时注明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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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来稿在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请自留底稿,对不用稿件本刊将采用平信寄还作者。凡一稿两投者,经本刊核实后将采取以下处理意见:①在本刊上点名批评,②本刊从此后不再受理该作者的任何稿件,③通报单位领导,取消该文在本刊发表后应享有的权力和荣誉。

    四、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五、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版面费和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确有困难者可申请减免。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并赠当期杂志1~3册。

    来稿一经接受刊登,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权授权书(与版面费通知单同发),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出版接受刊登的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六、来稿请寄:南京太平门外蒋王庙街14号中华皮肤科杂志编辑部,邮政编码210042。请勿寄给个人。,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