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流行病学分析
作者:邓立鹏
单位:广西北流市卫生防疫站 537400
关键词:
广西预防医学000326
中图分类号:R512.4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8X(2000)03-0189-01
为消灭脊髓灰质炎,本市于1994年建立了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系统,对AFP病例进行主动监测,每年AFP病例报告发病率均达1/10万以上,现将本市1994~1998年AFP病例的流行病学分析报告如下。
1 资料来源
AFP病例监测资料由本站计免科提供,病毒分离结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防疫站计免科脊髓灰质炎实验室提供。
, 百拇医药
2 结果
2.1发病情况本市1994~1998年共报告AFP病例29例,各年报告的例数分别为4、5、7、5和8例,15岁以下儿童AFP病例报告发病率分别为1.42/10万、1.73/10万、2.37/10万、1.66/10万、2.66/10万,经上级卫生防疫站鉴定,29例AFP病例均为非脊髓灰质炎病例。
2.2地区分布29例AFP病例散在分布于全市18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75%),但以城区较多,5年共报告AFP病例6例,占20.69%,其它乡镇均为1~3例,尚无相同病例分布在同村或同一街道。
2.3时间分布每年除2月、12月无AFP病例外,其它各月份均有AFP病例,尤以5~10月AFP病例最多(23例,占79.31%),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2.4年龄、性别分布病例年龄最大13岁,最小为3个月。4岁以下占68.97%,其中<1岁 6例,占20.69%,1~2岁8例,占27.5% 。病例以男性为主,男女之比为3.14:1。
, 百拇医药
2.5免疫史AFP病例均有脊髓灰质炎疫苗服苗史,过服苗2次的有4例,其余病例均有3次或3次以上服苗史。
2.6病毒分离从29例AFP病例中分离到脊灰病毒3例,其中Ⅰ型2例,Ⅱ型1例,均为疫苗株;非脊灰肠道病毒6例。从130份接触者粪便中未分离出病毒。
2.7疫情报告AFP病例的首诊单位为村卫生所的有9例,占31.03%,乡镇卫生院6例,占20.69%,县级医疗单位12例,占41.38%,地区级医疗单位2例,占6.90%,但AFP病例报告单位为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22例(占75.86%),乡镇卫生院报告6例,村卫生所1例,说明村卫生所有8例AFP病例未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从病例发病时间到向防疫机构报告时间<48小时的仅6例,占20.69%,7天内报告的17例,占58.62%,14天内报告的22例,占89.66%,超过14天报告的3例,占10.34,由于疫情报告不及时,影响了防疫机构对AFP病例的及时调查和采集粪便 。
, 百拇医药
3 讨论
从1992年起本市坚持每年开展6次常规冷链运转与2轮强化免疫活动,提高了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服苗率。从1994年开始,又建立AFP病例监测系统,每年本市15岁以下儿童AFP病例报告发病率均超过1/10万的敏感性指标,自1992年以来连续7年未出现脊灰野毒株病例。本次AFP病例流行病学分析表明,AFP病例主要发生在0~4岁组,发病时间集中在5~10月份,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因此除做好AFP病例的常年监测外,在流行季节更要加强监测,重点应侧重于0~4岁儿童。AFP病例报告发病率虽达到了1/10万以上,但AFP病例首诊报告率不高,存在迟报、漏报现象。AFP病例的就诊和临床报告的时间间隔过长,致使部分病例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采样。今后要加强临床医生,尤其是乡、村医生的培训,提高他们对AFP病例监测的认识,发现病例后应及时向卫生防疫站报告。
1999-09-21收稿, 百拇医药
单位:广西北流市卫生防疫站 537400
关键词:
广西预防医学000326
中图分类号:R512.4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8X(2000)03-0189-01
为消灭脊髓灰质炎,本市于1994年建立了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系统,对AFP病例进行主动监测,每年AFP病例报告发病率均达1/10万以上,现将本市1994~1998年AFP病例的流行病学分析报告如下。
1 资料来源
AFP病例监测资料由本站计免科提供,病毒分离结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防疫站计免科脊髓灰质炎实验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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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结果
2.1发病情况本市1994~1998年共报告AFP病例29例,各年报告的例数分别为4、5、7、5和8例,15岁以下儿童AFP病例报告发病率分别为1.42/10万、1.73/10万、2.37/10万、1.66/10万、2.66/10万,经上级卫生防疫站鉴定,29例AFP病例均为非脊髓灰质炎病例。
2.2地区分布29例AFP病例散在分布于全市18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75%),但以城区较多,5年共报告AFP病例6例,占20.69%,其它乡镇均为1~3例,尚无相同病例分布在同村或同一街道。
2.3时间分布每年除2月、12月无AFP病例外,其它各月份均有AFP病例,尤以5~10月AFP病例最多(23例,占79.31%),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2.4年龄、性别分布病例年龄最大13岁,最小为3个月。4岁以下占68.97%,其中<1岁 6例,占20.69%,1~2岁8例,占27.5% 。病例以男性为主,男女之比为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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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免疫史AFP病例均有脊髓灰质炎疫苗服苗史,过服苗2次的有4例,其余病例均有3次或3次以上服苗史。
2.6病毒分离从29例AFP病例中分离到脊灰病毒3例,其中Ⅰ型2例,Ⅱ型1例,均为疫苗株;非脊灰肠道病毒6例。从130份接触者粪便中未分离出病毒。
2.7疫情报告AFP病例的首诊单位为村卫生所的有9例,占31.03%,乡镇卫生院6例,占20.69%,县级医疗单位12例,占41.38%,地区级医疗单位2例,占6.90%,但AFP病例报告单位为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22例(占75.86%),乡镇卫生院报告6例,村卫生所1例,说明村卫生所有8例AFP病例未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从病例发病时间到向防疫机构报告时间<48小时的仅6例,占20.69%,7天内报告的17例,占58.62%,14天内报告的22例,占89.66%,超过14天报告的3例,占10.34,由于疫情报告不及时,影响了防疫机构对AFP病例的及时调查和采集粪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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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讨论
从1992年起本市坚持每年开展6次常规冷链运转与2轮强化免疫活动,提高了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服苗率。从1994年开始,又建立AFP病例监测系统,每年本市15岁以下儿童AFP病例报告发病率均超过1/10万的敏感性指标,自1992年以来连续7年未出现脊灰野毒株病例。本次AFP病例流行病学分析表明,AFP病例主要发生在0~4岁组,发病时间集中在5~10月份,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因此除做好AFP病例的常年监测外,在流行季节更要加强监测,重点应侧重于0~4岁儿童。AFP病例报告发病率虽达到了1/10万以上,但AFP病例首诊报告率不高,存在迟报、漏报现象。AFP病例的就诊和临床报告的时间间隔过长,致使部分病例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采样。今后要加强临床医生,尤其是乡、村医生的培训,提高他们对AFP病例监测的认识,发现病例后应及时向卫生防疫站报告。
1999-09-21收稿,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