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中肠腔内置管在急诊外伤乙状结肠、直肠破坏Ⅰ期缝合术中应 用的体会
作者:孙绪和 史文丽 徐力善
单位:孙绪和 史文丽(哈尔滨市穆斯林医院,15 0001);徐力善(黑龙江省医院)
关键词:
中国急救医学001241
我院自1991~2000年8月共收治乙状结肠、直肠破裂患者56例,采用术中肠腔内置管及术中 肠管减压、注入抗生素等方法,均达到满意疗效,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患者56例,男38例,女18列。年龄8~70岁,平均42岁。其中锐器伤4 2例,火器伤10例, 挤压伤4例。发病时间30分~30小时。创口长约1~5 cm,平均为3.5 cm。其中贯通伤12 例,横断伤6例。
1.2 方法 取直径为0.2~0.3 cm聚乙烯塑料软管,长约25~35 cm,将其两端管壁磨制光滑,剪侧 孔4~6个,根据患者肠内容物多少及创口大小选用不 同规格。术中以直径大于2.0 cm的吸引器管,吸尽创口近端5~15 cm肠内容物,注入甲 硝 唑、庆大霉素混合液后,将塑料软管上端自创口向近端插入10 cm,将下端自创口向远端插 入 直至肛门引出体外,并在肛门两侧皮肤各缝一针,固定塑料软管,避免术后脱出。将塑料管 在吻合口上下各留2~3个侧孔,以避免肠内容物造成局部堵塞。常规消毒缝合创口,不做近 端造瘘,吻合处放双套管引流。庆大霉素、甲硝唑混合液冲洗腹腔,关腹。
术后体外端塑料管插入水封瓶内,以观察有无气体及粪便排出。每日以生理盐水10~20 ml 冲洗,避免侧孔堵塞。排气后嘱病人进无渣饮食,肠腔内置管保留10天。
2 结果
非横断伤50例及横断伤4例患者Ⅰ期愈合未发生吻合口瘘。2例横断伤因损伤重,就诊时间晚 ,术后7~9天自腹腔内塑料软管引流引出肠内容物。给予继续留置肠腔内塑料软管及腹腔引 流管,并给以静脉高营养,漏后30~40天瘘口愈合。
3 讨论
因乙状结肠及直肠在解剖学上其血运差、管壁薄、细菌含量大,急诊外伤没有时间或无法进 行 肠道准备,术后结肠及小肠内容物向远端排出,小肠分泌增加,肠胀气,对吻合口造成压力 ,均影响吻合口的愈合。既往多主张行左半结肠腹壁造瘘。本手术中肠腔内置管能有效地引 流肠道内残渣及气液,达到了“上要空、下要通”的目的,减少了吻合口的压力,改善了肠 道血运,促进了吻合口的愈合,防止了吻合口瘘的发生。但对那些全身情况较差,腹腔污染 严重,肠管高度扩张、水肿、血运较差者,仍需Ⅱ期处理,不宜做Ⅰ期修补、吻合。
[收稿:2000-09-08,修回:2000-10-22], 百拇医药
单位:孙绪和 史文丽(哈尔滨市穆斯林医院,15 0001);徐力善(黑龙江省医院)
关键词:
中国急救医学001241
我院自1991~2000年8月共收治乙状结肠、直肠破裂患者56例,采用术中肠腔内置管及术中 肠管减压、注入抗生素等方法,均达到满意疗效,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患者56例,男38例,女18列。年龄8~70岁,平均42岁。其中锐器伤4 2例,火器伤10例, 挤压伤4例。发病时间30分~30小时。创口长约1~5 cm,平均为3.5 cm。其中贯通伤12 例,横断伤6例。
1.2 方法 取直径为0.2~0.3 cm聚乙烯塑料软管,长约25~35 cm,将其两端管壁磨制光滑,剪侧 孔4~6个,根据患者肠内容物多少及创口大小选用不 同规格。术中以直径大于2.0 cm的吸引器管,吸尽创口近端5~15 cm肠内容物,注入甲 硝 唑、庆大霉素混合液后,将塑料软管上端自创口向近端插入10 cm,将下端自创口向远端插 入 直至肛门引出体外,并在肛门两侧皮肤各缝一针,固定塑料软管,避免术后脱出。将塑料管 在吻合口上下各留2~3个侧孔,以避免肠内容物造成局部堵塞。常规消毒缝合创口,不做近 端造瘘,吻合处放双套管引流。庆大霉素、甲硝唑混合液冲洗腹腔,关腹。
术后体外端塑料管插入水封瓶内,以观察有无气体及粪便排出。每日以生理盐水10~20 ml 冲洗,避免侧孔堵塞。排气后嘱病人进无渣饮食,肠腔内置管保留10天。
2 结果
非横断伤50例及横断伤4例患者Ⅰ期愈合未发生吻合口瘘。2例横断伤因损伤重,就诊时间晚 ,术后7~9天自腹腔内塑料软管引流引出肠内容物。给予继续留置肠腔内塑料软管及腹腔引 流管,并给以静脉高营养,漏后30~40天瘘口愈合。
3 讨论
因乙状结肠及直肠在解剖学上其血运差、管壁薄、细菌含量大,急诊外伤没有时间或无法进 行 肠道准备,术后结肠及小肠内容物向远端排出,小肠分泌增加,肠胀气,对吻合口造成压力 ,均影响吻合口的愈合。既往多主张行左半结肠腹壁造瘘。本手术中肠腔内置管能有效地引 流肠道内残渣及气液,达到了“上要空、下要通”的目的,减少了吻合口的压力,改善了肠 道血运,促进了吻合口的愈合,防止了吻合口瘘的发生。但对那些全身情况较差,腹腔污染 严重,肠管高度扩张、水肿、血运较差者,仍需Ⅱ期处理,不宜做Ⅰ期修补、吻合。
[收稿:2000-09-08,修回:2000-10-22],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