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喉切除术的气管造口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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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景华 梁赐芳
单位:510180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
关键词:
实用医学杂志000146 全喉切除术是治疗喉癌的常用手术之一,其手术步骤数十年来几无改进。从1994~1998年我们对全喉切除术的气管造口操作技术进行了改进,效果满意,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改良组:59例,男57例,女2例,年龄52~80岁,平均63.2岁,按UICC(1987)标准,T3N0M029例,T3N1M07例,T4N0M014例,T4N1M09例。声门上型17例,声门型34例,声门下型2例,跨声门型6例。对照组:取1990~1994年有完整随访资料,在我院行全喉切除术按标准术式行气管造口的全部病例共101例,男95例,女6例,年龄48~78岁,平均62.6岁,按UICC(1987)标准,T3N0M039例,T3N1M015例,T4N0M028例,T4N1M019例,声门上型26例,声门型68例,声门下型2例,跨声门型5例。两组年龄、性别、临床分期分型经统计学检验,差异无显著意义,具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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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手术方法 按常规标准手术切除全喉,在气管造口时改进:(1)于环甲膜切开,探查声门下,如肿瘤未侵及声门下,未侵及环状软骨,可保留环状软骨;(2)如肿瘤侵及声门下,需切除环状软骨,则于第一或第二气管环之上切断气管,无需将断端切成斜向后上;(3)无需暴露、分离切断甲状腺峡部(如甲状腺受侵犯例外);(4)气管旁膜部不作进一步分离,造口处皮肤不必切成圆形,直接将皮肤与气管断端缝合;(5)缝合时将皮肤稍覆盖于气管粘膜之上。改良组23例保留环状软骨,占38.98%,36例切除环状软骨。对照组按经典标准手术操作步骤[1],42例保留环状软骨,占41.58%,59例切除环状软骨。两组保留环状软骨率,经统计学处理,χ2=0.104,P>0.05,两组差异无显著意义。术后常规戴气管套管,戴管时间以患者拔管后,气管造瘘口不进一步狭窄引起呼吸困难为指征。
2 结果
改良组全部病人切口一期愈合,第10~14天经口进食,无吞咽困难,无咽瘘发生。随访时间最长5年,最短1年6个月。保留环状软骨者戴管数天至3个月,平均2.02个月,无气管造口狭窄。对照组保留环状软骨者戴管数天至13个月,平均4.75个月,无气管造口狭窄。戴管时间经秩和检验,u=4.61,P<0.01,两组差异有显著意义。改良组切除环状软骨者戴管5~13个月,平均8.54个月,无气管造口狭窄发生。对照组切除环状软骨者戴管6~12个月3例,~2年40例,2年以上16例,平均戴管22.51月,发生气管造口狭窄6例(11.6%)。戴管时间经秩和检验,u=7.67,P<0.01,两组差异有显著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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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讨论
全喉切除气管造口术,多采用标准术式[1],但切断甲状腺峡部和游离气管断端,对切除肿瘤并无帮助,除非肿瘤已侵犯了气管需更低位造口。该步骤作为全喉切除的常规步骤确无必要,反而增加了手术创伤及出血的机会[2]。
造口处皮肤部分切除后,缝合时有一定张力,这一张力对防止气管回缩、维持气管造口形状有一定作用;但也正是由于这一张力,容易使气管粘膜与外界直接接触,且瘢痕正好位于气管造瘘口,易引起造口狭窄。改良术式利用在以往手术中被切除的“多余”皮肤将其内翻,并稍覆盖于气管粘膜之上,一方面弥补了气管回缩后的创面,即使断端为横行切断而非斜向后上,缝合亦非常容易;另一方面因气管回缩将皮肤下拉、内翻,使气管造口被皮肤所覆盖,因而减少了瘢痕狭窄的机会;同时也减少了粘膜与外界的直接接触。本组无论是否保留环状软骨,改良组其戴管时间均小于对照组,两组差异有显著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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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良后的气管造口手术,我们体会有以下优点:(1)无需切断甲状腺峡部,无需游离气管造口断端,手术创伤相对较小,减少了出血的机会;(2)横断气管,保持了气管环的完整性,无需斜向后上;(3)充分利用气管造瘘口相对应“多余”的皮肤,将其内翻,减少了瘢痕。
严格来说,保留环状软骨并不属真正的全喉切除术,但在全喉切除术中,在不影响肿瘤切除的条件下,保留环状软骨对避免长期、终生戴管有很重要的意义。本文所介绍的改良方法减去了全喉切除术中一些不必要的手术步骤,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戴管时间,并非完全不用戴管。本组因随访时间较短,其远期疗效尚需进一步观察。■
参考文献:
[1]萧玉峰,主编.耳鼻咽喉科手术图谱.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2.320.
[2]柳观胜,梁赐芳.简化式喉全切除术的临床应用研究.临床耳鼻咽喉科杂志,1996,10(4):23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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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医学杂志000146 全喉切除术是治疗喉癌的常用手术之一,其手术步骤数十年来几无改进。从1994~1998年我们对全喉切除术的气管造口操作技术进行了改进,效果满意,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改良组:59例,男57例,女2例,年龄52~80岁,平均63.2岁,按UICC(1987)标准,T3N0M029例,T3N1M07例,T4N0M014例,T4N1M09例。声门上型17例,声门型34例,声门下型2例,跨声门型6例。对照组:取1990~1994年有完整随访资料,在我院行全喉切除术按标准术式行气管造口的全部病例共101例,男95例,女6例,年龄48~78岁,平均62.6岁,按UICC(1987)标准,T3N0M039例,T3N1M015例,T4N0M028例,T4N1M019例,声门上型26例,声门型68例,声门下型2例,跨声门型5例。两组年龄、性别、临床分期分型经统计学检验,差异无显著意义,具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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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手术方法 按常规标准手术切除全喉,在气管造口时改进:(1)于环甲膜切开,探查声门下,如肿瘤未侵及声门下,未侵及环状软骨,可保留环状软骨;(2)如肿瘤侵及声门下,需切除环状软骨,则于第一或第二气管环之上切断气管,无需将断端切成斜向后上;(3)无需暴露、分离切断甲状腺峡部(如甲状腺受侵犯例外);(4)气管旁膜部不作进一步分离,造口处皮肤不必切成圆形,直接将皮肤与气管断端缝合;(5)缝合时将皮肤稍覆盖于气管粘膜之上。改良组23例保留环状软骨,占38.98%,36例切除环状软骨。对照组按经典标准手术操作步骤[1],42例保留环状软骨,占41.58%,59例切除环状软骨。两组保留环状软骨率,经统计学处理,χ2=0.104,P>0.05,两组差异无显著意义。术后常规戴气管套管,戴管时间以患者拔管后,气管造瘘口不进一步狭窄引起呼吸困难为指征。
2 结果
改良组全部病人切口一期愈合,第10~14天经口进食,无吞咽困难,无咽瘘发生。随访时间最长5年,最短1年6个月。保留环状软骨者戴管数天至3个月,平均2.02个月,无气管造口狭窄。对照组保留环状软骨者戴管数天至13个月,平均4.75个月,无气管造口狭窄。戴管时间经秩和检验,u=4.61,P<0.01,两组差异有显著意义。改良组切除环状软骨者戴管5~13个月,平均8.54个月,无气管造口狭窄发生。对照组切除环状软骨者戴管6~12个月3例,~2年40例,2年以上16例,平均戴管22.51月,发生气管造口狭窄6例(11.6%)。戴管时间经秩和检验,u=7.67,P<0.01,两组差异有显著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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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讨论
全喉切除气管造口术,多采用标准术式[1],但切断甲状腺峡部和游离气管断端,对切除肿瘤并无帮助,除非肿瘤已侵犯了气管需更低位造口。该步骤作为全喉切除的常规步骤确无必要,反而增加了手术创伤及出血的机会[2]。
造口处皮肤部分切除后,缝合时有一定张力,这一张力对防止气管回缩、维持气管造口形状有一定作用;但也正是由于这一张力,容易使气管粘膜与外界直接接触,且瘢痕正好位于气管造瘘口,易引起造口狭窄。改良术式利用在以往手术中被切除的“多余”皮肤将其内翻,并稍覆盖于气管粘膜之上,一方面弥补了气管回缩后的创面,即使断端为横行切断而非斜向后上,缝合亦非常容易;另一方面因气管回缩将皮肤下拉、内翻,使气管造口被皮肤所覆盖,因而减少了瘢痕狭窄的机会;同时也减少了粘膜与外界的直接接触。本组无论是否保留环状软骨,改良组其戴管时间均小于对照组,两组差异有显著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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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良后的气管造口手术,我们体会有以下优点:(1)无需切断甲状腺峡部,无需游离气管造口断端,手术创伤相对较小,减少了出血的机会;(2)横断气管,保持了气管环的完整性,无需斜向后上;(3)充分利用气管造瘘口相对应“多余”的皮肤,将其内翻,减少了瘢痕。
严格来说,保留环状软骨并不属真正的全喉切除术,但在全喉切除术中,在不影响肿瘤切除的条件下,保留环状软骨对避免长期、终生戴管有很重要的意义。本文所介绍的改良方法减去了全喉切除术中一些不必要的手术步骤,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戴管时间,并非完全不用戴管。本组因随访时间较短,其远期疗效尚需进一步观察。■
参考文献:
[1]萧玉峰,主编.耳鼻咽喉科手术图谱.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2.320.
[2]柳观胜,梁赐芳.简化式喉全切除术的临床应用研究.临床耳鼻咽喉科杂志,1996,10(4):23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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