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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药不亲尝不发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7日 刘太医说是药三分毒
     刘纯在《药治通法补遗》里说:“药不亲尝不发。”这就是说,制药人必须亲自吃药之后,才能把药发出去。有这个必要吗?是的,非常必要。这是自古以来留下的规矩。这就是在药物制造完毕之后,刘家药行必须让职工连续吃三天,没有异常感觉才能发出去的理由。

    古代,在皇帝吃药之前,太监要先吃药;在太监吃药之前,太医要先吃药;在太医吃药之前,制药人要先吃药。这是为了得到皇帝吃药安全的保证。

    由于刘家在明、清两朝在宫药局负责配制宫药,因此在每批药制造完毕之后,刘家都要通知太医院验货。验货的方法就是在御药房大使、副史的面前,刘家制药人把药吃下去。但是为了保证万无一失,刘家药行必须提前让职工连续吃三天。

    习惯已成自然,所以刘家药行至今保留这条规矩。

    然而这条规矩在外国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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