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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字集释第十四卷.pdf
http://www.100md.com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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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骨文字集释全八册最后一册

    甲骨文有着三千多年的历史,很多文人异士都在研究它,甲骨文字集释是李考定先生编写的一本经典甲骨文书籍,全书共有8册,精品站提供了最全的八册,不需要花费直接使用。

    甲骨文字集释第十四卷预览

    甲骨文书写特点

    甲骨文记录和反映了商朝的政治和经济情况,主要指中国商朝后期(前14~前11世纪)王室用于占卜吉凶记事而在龟甲或兽骨上契刻的文字,内容一般是占卜所问之事或者是所得结果。殷商灭亡周朝兴起之后,甲骨文还使用了一段时期,是研究商周时期社会历史的重要资料。甲骨文其形体结构已有独立体趋向合体,而且出现了大量的形声字。它上承原始刻绘符号,下启青铜铭文,是汉字发展的关键形态,被称为“最早的汉字”。现代汉字即由甲骨文演变而来。在总共10余万片有字甲骨中,含有4千多不同的文字图形,其中已经识别的约有2800多字。

    甲骨文是中国最早的系统文字,也是比较成熟的文字。而上古文字的点横撇捺、疏密结构,,确实初具用笔、结体、章法等书法要旨,孕育着书法艺术的美,很值得欣赏与品味。以甲骨文而言,郭沫若在1937年出版的《殷契粹编》的序言中,就对其书法体现非常赞赏:“卜辞契于龟骨,其契之精而字之美,每令吾辈数千载后人神往。文字作风且因人因世而异,大抵武丁之世,字多雄浑,帝乙之世,文咸秀丽。而行之疏密,字之结构,回环照应,井井有条……足知现存契文,实一代法书,而书之契之者,乃殷世之钟王颜柳也。”

    钟王颜柳指的是古代的四位大书法家。殷代的“钟王颜柳”们,就是那些书刻卜辞的史官卜人。正是他们为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也留下了一份份珍贵的上古书法作品。若就甲骨文书契形式作粗略的一瞥,会发现早期字体较大,像罗振玉编《殷虚书契菁华》所收录的许多武丁时期的卜辞,非常大气、醒目;而到商末帝乙、帝辛时代,字变得细小委琐;至于西周甲骨文则更是细若粟发。

    甲骨文风格类型:一是劲健雄浑型、二是秀丽轻巧型、三是工整规矩型、四是疏朗清秀型、五是丰腴古拙型。总之尽管甲骨文是契刻出来的文字,但笔意充盈,百体杂陈,或骨格开张,有放逸之趣;或细密绢秀,具簪花之格,字里行间,多有书法之美。

    所谓“甲骨文书法”,大抵有两层意思。

    一是指以商周甲骨文字体结构、书法特征为宗,加以工整地摹写而成的书法作品。这类作品可以按照需要集古字以组合为新句子。内容是新的,字却如同三千年前殷人的入笔文字一般饶富雅趣。但是甲骨文总共才二千多字,其中还有不少尚未释出的怪字(特别是人名、地名),真正派上用场的不是很多。因此一旦遇到甲骨文中没有的字,而所书写的对联、题词中又无法代替,就只好进行偏旁拆零,自己拼接了;再拼不出,就要到金文等其他古文字里去讨救兵。进行这项创作的首要人物是罗振玉。1921年他在研究之余,将甲骨文用毛笔书写成楹联,出版了《集殷墟文字楹帖》。继之有章钰、高德馨、王季烈等人,也仿效集字创作。一些古文字学前辈如董作宾、商承祚、唐兰、于省吾等也擅长甲骨文书法,这是本真意义上的甲骨文书法作品。

    另一层意思是指借鉴甲骨文特征加以自行创作的现代书法作品。他们将甲骨文视作一种灵感,仅仅是艺术创作中的一点启示,而并不在于追求“形似”。因此,他们并不严格按甲骨文的书法特征去写,可能是综合了甲骨文、金文、战国文字等多种古文字的特点而创作。这样的书法艺术与古文字学虽有关系,但不是亦步亦趋。

    有的学者更认为,甲骨文的“书体”在甲骨断代和碎片的缀合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①。书法形体取决于书写人的技术与手法。它的流行受习惯的崇尚而具有时间性。用书体来测量某一时期文化和艺术的风尚,可以大体上窥见一斑。并指出:

    武丁时期的书法,气魄雄伟,峻敖瑰丽。即使中小字体也是工整秀丽,但无论大中小字体,无一处不表现出这一时期书法方面的熟练,深邃的造诣;祖庚祖甲时期,主要在严饬工整方面下工夫,与后世书家比拟,颇有欧阳率更的风趣;禀辛康丁时代,一部分沿袭了祖庚祖甲时工整的作风,但大多逐渐衰退,趋向潦草苟且;武乙时期的大字,粗疏古拙,劲削而带有暴戾的气氛;文丁武丁的作品,又是五花八门,百体杂陈,在书法上颇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情景,有的骨骼开张,有放逸之趣,有的细小娟秀,有簪花之格。

    可见,甲骨文的书法艺术是为学者们所公认的。

    此外,甲骨文还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它一般是用刀直接刻字,有的刻好后还填以朱砂,也有个别不是刀刻而是用朱砂直接写成的。所以,甲骨文的刀法就体现了它的笔意。从刻划的线条犀利苍劲来看,刀法也很熟练。线条起止有度、转折恰当,且有粗有细,有长有短,说明有用单刀,也有用双刀的。字形结构一般呈瘦长形,有大小、长短、方圆之别;各种长短线条的排列疏密有序,各种横竖斜直线的组合也恰如其分,既保持了平衡对称的结构,又表现出丰富而有变化的笔意。同时,甲骨文还具备了象形、指事、会意、假借、转注、形声“六书”的汉字构造法则,既是成熟的文字,也是高水平的书法艺术。

    甲骨文有完整的内容和形式。它一般包括叙辞(为贞卜日期和贞人名)、命辞(所问之事)、占辞(为商王亲自视兆占问吉凶)、验辞(刻记占卜结果)等项,故又称甲骨文为卜辞。刻辞的排列也很有规律,或由上而下,或由下而上;或从右至左,或从左至右,但一般是先横后竖。一片甲骨上少则数字,多则上百字。其章法布置毫无做作气,错落自然,浑然一体,变化无穷,一片天机。无论从哪方面看,都体现了殷代贞人高度的艺术技巧和艺术匠心,不愧为中国最早的书法艺术。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伴随着书法热的兴起,甲骨文书法得到了广大书法家的重视。但由于甲骨文书法创作毕竟不过百年的历史,还没有十分成熟的临习与创作方法可供借鉴。以怎样的笔法去研习这一古老的书体,成为从事甲骨文书法创作者亟需解决的一道课题。沙曼翁先生认为:“写甲骨把笔要轻,运笔要活,要学‘大米’的刷字。要中、侧锋互用,既要写出毛笔的韵味,又要有刀的感觉。”是极为精辟的见解。尽管甲骨文是由锲刻而成,但书写的痕迹依然存在,因此,我们在临习甲骨文时既要体现锲刻的感觉,更要表现书写的味道。起笔微逆入纸,提笔中锋运行,驻笔平出空收。在行笔时切忌出现楷书的顿挫之法,笔致要简率、质直和畅达。尤其是要做到搭笔即成的迅捷运笔方式,做到急缓适中。临习甲骨文尽管以中锋为主,但要间或辅之以侧锋,以增其韵。甲骨文的转折,一般应断而再起,且不可一笔带过,形成圆转之状,而失去了甲骨文方整峻拔的特质。

    最后,尚需指出,临习甲骨文,除掌握上述笔法外,平时要多读甲骨文拓片,品味其线条、结字以及高古的气息。同时,坚持临写小篆和金文,多读一些文字学著作,这对学习甲骨文很有帮助。

    历史价值介绍

    司马迁在《史记》中有一篇《殷本纪》,详细记载了商王朝的世系和历史。过去史学界许多人对这些记载将信将疑,因为没有当时的文字记载和留存的实物资料可作印证。

    本世纪初,罗振玉在他搜集的甲骨中,发现了刻有商王朝先公、先王的名字,证实了这些甲骨的出土地小屯就是《史记》中所说的“洹水南,殷墟上”的殷墟所在地。

    此后,学者王国维对甲骨卜辞中所见的商代诸先王、先公,对照《史记》记载作了详细的考证,证实了《史记》中《殷本纪》的可信性。殷墟是商朝第10代王盘庚于公元前1318年,把都城从奄(今山东曲阜附近)迁到殷(小屯村一带),从此历经至8代12王,在此建都达273年之久。这些研究成果,把中国有考据可信的历史提早了一千年。

    从一片殷商甲骨上文字的发现和认定,由此发展到肯定了一个距今3000多年、长达600多年的朝代,这是多么了不起的发现!这样就把本世纪20年代一些学者认为中国的可信历史始于西周的“疑古”思潮,予以彻底的否定。

    甲骨文的文字学价值

    甲骨文在汉字漫长的发展历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作为现代汉字的鼻祖是当之无愧的。我国汉字的萌芽,大约出现于新石器时代晚期陶片上的刻划符号。但这些刻划文字虽已具备了文字的雏形,但都是一些简单的符号和单字,无完整的体系和规律。真正具有一定的体系并有比较严密的规律的文字,最早的要算是甲骨文了。据研究,甲骨文中共有不重复的单字4500个左右,已识单字在1700个左右,而这些单字还不是当时使用的全部文字。甲骨文是研究古文字的宝贵资料。中国的文字萌芽较早,在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的陶器上,就发现了各种刻划符号,成为中国文字的雏形,经过二三千年的孕育、发展,到了商代,中国的文字达到基本成熟阶段。、甲骨文具有一定体系并有比较严密的规律,内容丰富,对中国古文字研究有重要作用。过去,古文字研究的主要的依据是商周青铜器上的铭文,如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甲骨文比《说文解字》要早1500年,而且它是来源于直接发掘出来的出土文物,可信程度更高,对研究汉字的起源和发展,纠正《说文解字》的疏失,解决青铜器铭文中悬而未决的问题,都有极大价值。

    在甲骨文以前,从考古材料来看,我国境内已有很多尚未完全成熟的文字符号出现。从史书记载来看,《荀子》、《吕氏春秋》、《韩非子》、《世本》都记载有仓颉造字的传说。许慎的《说文》序把《系辞传》的说法和仓颉的传说结合起来,说:“及神家氏结绳 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航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刈,万品以察。”黄帝的时代大约在公元前两千五六百年,甲骨文最早的不超过公元前1300年。30年代在山东章丘县城子崖发掘的龙山文化陶片中就发现了一些符号之后又在昌乐龙山文化发掘出中国最早的文字和陶寺遗址中发现的朱书文字。西安半坡彩陶上也有文字符号,它是由刻画的几何线条构成的,大多数比较简单,郭沫若称半坡彩陶上的符号有文字的性质。在山东大汶口文化陶器上也发现有符号,有的符号上还涂有色彩。这些符号都刻画在陶器表面极显著的位置。有的符号象是太阳或月亮从山上升起的样子。另外在青海马家窑文化、郑州商代早期文化及河北商代中期文化的陶器上都发现有符号。这些符号有的是同图纹合在一起,有的明显地区别于彩陶纹饰,这些符号虽是简单的、零星的、无一定律的,但都是中国文字的雏形,可以说中国文字的诞生至少有五六千年以上的历史。所以,准确来说甲骨文是我国最早的王朝时期文字。

    2017年12月26日,甲骨文成功入选“世界记忆名录”发布会在故宫博物院举行。发布会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国家文物局、国家档案局、故宫博物院、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委会共同主办。出席会议人员主要来自主办单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文博机构,以及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代表。

    汉字一到十的含义演变

    篆文出现前所造的一些漢字,在实际使用中基本上用的其引申义,久而久之(加上字形的变化),最初的构形含义被时间湮灭,于是《说文》将其归类为假借。然而实际上(得益于古文字的重新发现),不少假借字,其实应该属于转注字。漢字的数字,半数应该属于转注字。

    “转注”,漢字“六书”之一。漢字“六书”,是古人总结出来用于解析漢字构形缘由的六条规则。其简要历史如下:

    “六书”的这个概念始见于《周礼·地官·保氏》“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五曰六书。”东汉郑玄注引郑众说:“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①、假借、谐声②也”(注:①处事,即“指事”;②谐声,即“形声”)。班固《汉书·艺文志》把六书之名定为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许慎《说文解字叙》把六书之名定为: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

    我的理解,“六书”更多是解字法,而非一般认为的造字法。西汉刘歆《七略》:“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很明显,“六书”在周人那里,是用来教小孩的。教小孩用的,明显只可能是帮助解字。

    关于转注,最早的解释出自《说文》,其说辞为:“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不论其余,只“同意相受”一条,明显就跟「轉(转)」字的含义相冲突。

    《说文》本身将「轉(转)」训为「運(运)」。而更为误导许慎的是,他认为「轉(转)」字是形声字。那么「轉(转)」的含义完全来源于「車(车)」。「車(车)」之构形为车辆的侧面,象形。而「車(车)」之最大的特点,乃是旋转的车轮。于是,许慎对「轉(转)」字的理解,其实倾向于“旋转”。这就是为何“转注”的注解有“同意相受”一条。

    然而,实际上,更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專(专)」字发生转注,然后才另造的「轉(转)」字:

    然而,「專(专)」字不知为何被许慎理解为“六寸簿”,连锁反应下,「轉(转)」字被理解为形声也算可以理解。

    「專(专)」字被误解,大概因为构件「叀」所表示的纺轮工具被更方便的纺车所取代。

    因此,虽然「專(专)」字某种程度带有“旋转”的含义,但更多是方向(或状态等)的变化。因为纺是纺纱,将棉麻等纤维物做成纱线。

    所以,“转注”基本上不可能包含“相受”之含义。其转字之含义,当解为转变。

    而「注」字,从水从主。「主」字之构形,为点燃的油灯,战国竹简多写作「宔」。一灯点燃,全屋普照。因此,「宔」字之本义当为主宰。

    「主」字单纯燃灯的构形,普照的含义减弱,但也能照亮一隅。但只是点燃的灯火,就等于不限定所在,那就去到哪里,哪里亮。因此,「主」字仍带有主宰(一方)的含义,同时由于不限定所在,去到哪里哪里亮,于是还兼有入主的含义。

    因此,「注」的本义,是慢慢充满的意思,引申为解释。

    对文字进行解释,无论如何,皆源于本义。因此,“转注”的字面含义虽为转变解释,但其内核为转变本义。

    一个字的构形含义是附着在构形中的,不会变。但同一个构形,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

    比如「莫」,其构形含义为日在草丛中。这种构形,本身其实可以是早上也可以是傍晚,但对比「朝」字,其左部构件,其实也是表示日在草中(见下图,甲骨文)。但借助月亮在早上与傍晚的出现频率(金文「朝」从水,表示露水,露水只有早上出现,「朝」字表意更明确),我们就能确定,「莫」的最初本义(使用义、通用义)为傍晚。

    大约从战国开始,「莫」字开始表示否定含义,直到楷变,「莫」的最初本义“傍晚”另造「暮」字表示。至此,「莫」字的本义完成了改变。

    「莫」一般被认为是假借,但是,日在草中的构形,本来就包含没有太阳的含义,而对比「朝」字的话,同时还能表示没有月亮(或没有朝露)。因此,直接从「莫」字,就能引申出否定的含义。所以「莫」不可能是假借字。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转注”所改变的本义,是通用本义,使用本义。

    《说文》部首中,其实就有不少的转注字,举例如下(前者为转注字,后者为另造字,表示被替代的原初本义):

    八→分

    止→脚

    句→鉤(勾)

    自→鼻

    甘→含

    乃→奶

    乎→呼

    喜→笑

    豈→凱(凯)

    北→背

    身→腹

    考→老

    尸→卧

    此外还有:

    千→徙(迁)

    巨→矩

    專→轉(转)

    →(更多字例陆续补充)

    转注一般被认为是用字法,但实际是造字法。因此一个转注字出现,必然伴随一个新字出现,以表示其原初本义。

    也正因为转注造字,所以即使转注,转注后的含义也跟原来有相当的关联。若是如一般所认为的,很多转注字都是假借字,那么我们阅读古文就不会像现在一样顺利(多数时候,借助上下文还有目前使用的文字含义,我们就大致能猜到某个字在古文中的含义),而需要借助专门的假借字字典。

    花了不小的篇幅阐明我对转注字的看法,因为这对理解一些漢字数字有重要意义。下面开始转入正题。

    这次先说「六」:

    其中最主要的甲金文构形如下:

    以我看,这是茅屋的侧面简笔,因为工具的限制,甲骨文「六」的建造,与后来的木屋建造在结构上有一点出入:

    那个年代,青铜工具或许都还没出现,即使出现,肯定也不曾普及。因此,坚固的卯榫结构不可能在那个年代的茅屋中出现。为了增加坚固程度,茅屋的墙壁被做成了梯形的角度。商周之际,这类没卯榫结构的茅草房恐怕还比较常见。

    而我们都知道,上尖的屋顶加上四面墙壁,刚好是六个面。最初的时候,「六」的本义是茅屋(居所),同时还表示数词。

    当青铜工具出现,卯榫结构被发明。人们另造「舍」字表示居所,此时「六」就成了转注字,仅作为数词。

    不过,有些落后的地方,又或者作为临时居所,好长时间内都还存在古老结构的茅屋,但「六」字又已经发生了转注,于是人们根据「六」的读音和茅屋内部结构,另造了「盧(庐)」字(金文):

    不过篆文之后的「盧(庐)」字,已经和金文「盧(庐)」是两回事,具体差异就不在这里展开了。

    此外,甲骨文「六」还有两种构形:

    从「宮」字甲骨文看,笔画刚直的那种构形,就是“宝盖头”「宀」的前身:

    至于另一种:

    我认为是最早的半地穴房子的入口(以之指代房子):

    而金文「六」还存在一种近似「入」的构形:

    一些古文字大家(郭沫若、李孝定等)据此认为「六」、「入」两字原本都是「入」,假借为数词后加两撇分化。

    而我认为,后期的半地穴房子,内部空间是立方体,区别于早期的圆柱体:

    而甲骨文「入」和类似「入」字构形的「六」,都是上图这种半地穴房子的入口。

    综上,不同构形的古文「六」之共同点为不同时期的房子。而古代人类居所的核心功能为安全的休息空间。安全空间,顾名思义,就是上下左右前后都有庇护,大致等同独立(封闭)空间的含义。独立空间,六面封闭,因此引申「六」的数词含义。

    而当「舍」字出现,「六」字完成转注,不再表示房屋含义。年代久远之下,转注过程被时间湮灭,于是被人认为是假借字。

    接下来,我们看看「五」字:

    沿着「六」字的思路,「五」字是否与古代房子的某种结构相关呢。由于年代久远,我们不可能获得古代房子的实物。但现在的农村建房子时,有一物的结构很可能也是古人建房子所必需的,那就是竹排栅的复三角固定结构:

    建竹排栅用竹子与绳索,建造条件与古人用木材与绳索建造房子的条件几乎一样。因此,古人建造房子时,固定墙面的必需结构与建排栅是一样的。

    那么「五」字的构形,就是固定线材类建筑的复三角结构。五点构成复三角,因而「五」字引申表示数词。但该结构的关键线材其实是斜交的两根,所以「五」字存在异体如英文“X”状,对此《说文》也有提及:

    篆文「五」仍然是复三角状构形,隶变后,出现跟现代「五」字接近的构形,但复三角状构形作为异体同时还在使用。楷变后,「前」转注为“向前”,本义另造「剪」表示。与此同时,「五」字的古文异体消失:

    因此「五」字的“剪刀状(复三角状)”构形本义,最后由「剪」字表示。与此同时,「五」字成为转注字。又或者可以将楷书「五」看成是一个新字,其构形表示五个转折处:

    《说文》将篆文「五」解作五行,如此也大体能表示最初的“剪刀状(复三角状)”本义:

    上图中黑色部分就是古文「五」的一种写法(这种写法解作五行的话,可看成是「五」的一种异体),其构型接近一正一反两个等腰(正)三角形的连接。这样连接的两个三角形产生五个角位(交点),刚好对应五行。而且这样形状的五行关系表其实比五角状关系表要更接近现实,只是外行不容易读的懂。

    上面这张五角状关系图外行要更容易看懂,只是更内在的,比如土居中、土是其他四行转化的桥梁这些就无法表达。

    不过,表示五行的这种写法,除了在甲金文中出现,战国之后,就仅存于铜钱上:

    在铜钱上,那就等于是金文。也就是毛笔书写完全不存在这种被解作“五行”的写法。

    从「五」字的古文只有一个「吾」字:

    早期的构件“五”大都多一竖笔:

    多的一竖笔,一般认为是饰笔。而古文「吾」中的一竖笔,落在剪状交点处,我认为是突出“中”的含义(不用“中”字,除了发音原因外,估计还因为“中”字多义)。若构件“五”只是表音,则被看成饰笔的一竖,是不需要添加的。

    综上,「五」字的本义为剪刀状(复三角状)结构,同时引申数词含义,楷变后,“剪状结构”含义转由「剪」字表示,「五」字转注为仅表示数词。

    既然「五」字和房子有关,「七」字是否也跟房子扯上关系呢。我们来看看古文「七」:

    首先要了解一点,据目前的甲金文资料看,「七」字的甲金文与多数的「甲」字同形。(之前没注意到这点,又某种程度的被误导,于是认为「七」是「切」的初文。)两字只能根据辞例区别。

    这也就是说“十字架”构形的甲金文,在那个年代是个多音字。但从「甲」字与「七」字不能彼此引申看,“盔甲”并非甲金文「甲」(十字构形)之构形本义(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十字架”构形,本身就存在双重理解)。

    因此,最可能的情况是,构形为“十字架”的漢字,其引申义“盔甲”因为技术的进步,自然的产生了分化字「甲」(又或者纯粹出于更清晰的表意),而另一引申义数词“七”由于更频繁的使用而产生转注。

    现在问题是,构形为“十字架”的漢字,其构形含义是什么,发生转注后,其本义另造什么字表示。

    纯以“十字架”构型看,在古代至少可以表示两种基本含义:

    如上图,一种是动态的交格动作,一种静态的交结状态。而交格动作,有三种结果,一种是格而迅速分离,这就是动作本身;二是交格而断;三是格而黏连不分。

    第三种“格而黏连不分”的结果,与静态交结类似(甲金文「甲」字的“铠甲含义由此而来”)。所以,“十字架”构型本身,最初的含义为交格动作。从「格」字西周中期才出现来看,该时间段,「十(十字架)」字转注为数词“七”,而其最初本义另造「格」字表示。

    「格」之构件各的构形为“ 某人来到(某家门口)”,其发音很可能由敲门声而来。「各」作为名词可表示“客人”,其发音很可能由开门声(打开门闩)而来。而「各」的“各自”含义,应是由“客人”含义而来。

    「格」之构件各,不止是表音,还表意。如此,才能表示“交格”之含义。

    那么甲金文「七」的数词含义,估计只能由“交格而断”的交格结果而来。然而,「甲」字在西周后期仍然有不少写成与「七」同形的,就是说,「十(十字架)」字转注为数词“七”并不大被社会接受。

    因此,春秋战国时期,「七」字构形出现两种变化,一种由横竖等长变成一长一短;一种横笔或竖笔变成弧形。这两种变化,估计都是为明确表达“交格而断(弯折)”。

    篆文「七」合并以上两种变化,竖笔弯折并延长。隶变后,「七」的竖笔延长部分变成横写。

    而「十(十字架)」字,估计由“交结”能表示结绳,最后转注为目前还在使用的「十」字

    (二五之数)。至于「十」字的演变,容后再说。

    自篆文开始,「七」字构形失去最初“交格而断”的含义,因此,篆文出现「斥(拆)」字。

    但是,很多人估计要疑惑:“交格而断”的含义如何跟数词扯得上关系。这得先说一个小规律(或说现象):

    在漢字数字系统中,有些字必须依赖前一位数字才能完全确定。比如「一」、「二」、「三」,若漢字「一」写作一竖(如罗马字),那么「二」、「三」两字的构形必然也不一样。

    「六」、「七」与「八」、「九」两组数字情况大体类似。

    具体到「七」,「六」的“房子”含义(古代基本木制)加「七」的“交格而断(弯)”含义,就等于说房子塌了点(或将要塌)。这就是说房子的其中一面要变形,至少要一分为二。于是「七」在「六」的基础上就能表示数词。

    所以,当「七」字构形失去最初“交格而断”的含义,篆文(战国文字)就出现「斥(拆)」字。

    接下来的相邻字有「四」和「八」。「四」字甲骨文与前三个数字一样,都形如积划,而金文开始,出现含有类似构件「八」的构形:

    因此,接下来最好先解「八」:

    只从构形来分析「八」字的话,还真的比较像《说文》认为的那样,象分别相背。一般也称二物相背。但二物相背,又如何能比较自然的引申「八」的数词含义呢。所以要么「八」字真的是假借,要么「八」字的构形含义另有说法:

    与其他漢数字不同,以「八」为构件的古文不算少。甲骨文有「分」、「㒸」:

    后起金文含构件「八」且与数目有关的有「半」、「平」:

    那么「八」的最初是否就是“别(分)”呢?我认为还是差了些味道。如果只是分,那么为何分猪是“㒸(如愿)”,分牛就是“半(二均分)”呢,更别说分于(亏)为“平(水平、平稳)”。

    所以,「八」字的最初本义应该是比“分”要更精细些。我认为,「八」构形本义是均分(确切说是二均分):

    上图为「八」字甲骨文,注意早期宾组的几个:

    他们的特点不只是相背(左右对称),而且更加有上下对称的味道。若是给其中特别对称的「八」字加点辅助线:

    如上图所示,甲骨文「八」的构形其实可以表示一个被截断的木头断口所呈现的剖面图。而砍断木头,最省事的办法,是对木头的上下前后四面进行左右对砍,直到差不多一半(树心)。原理如下:

    上图长方形的红色线分别表示单面直砍和上下两面对砍的剖面情况。很明显,上下对砍能省事不少。

    而为了更省事,我们可以不全部砍断,到差不多断的时候,靠人力就可以折断。圆形里的红色框就是未被砍断的部分。圆1是上下两面对砍造成的截面,而圆2是上下前后四面对砍造成的截面。

    很明显,圆2要砍的深度更浅,砍截面更小,更省力。

    至于为何弧形方向差异巨大,估计因为个人的用力习惯不同。当位置固定进行左右对砍,就必须是正反手交换着砍。而有正反手力量相差不大的人,也有人正反手力量悬殊。力量悬殊的,砍出的断口就呈斜角对称(上面带辅助线的字形图所示)。

    所以「八」字最初构形表示对称砍分。无论上下对称,还是前后对称,都是二均分。后来由上下前后对称砍分引申的数词含义更为常用(断口为两个四棱锥,造成八个切面,见下图),于是另造「分」字表示二均分。因而「八」是转注字。

    「分」字后来更多的用来表示分离,于是另造「半」表示“二均分”。但「分」字仍然含有“均分”含义,比如分数表示。

    回过头来,我们来以「八」为“二均分”的含义看之前提到的四个相关字。「分」字加刀强调切分。「㒸」字均分猪肉意味着每个人都能开荤。人们养猪就是盼着吃肉,而「㒸」就等于人人都能吃猪肉,其引申满足心愿之义太自然不过了。至于「半」,均分的对象是牛,而牛在进入春秋之后更多的时候以耕牛身份存在,「半」字中的分牛,其实是共用耕牛,一般就是轮着用,那是真正的对半使用了。

    至于「平」,其构件“于”的本义为何在学界还存在分歧:

    「于」字的構形有兩種說法,第一種認為甲骨文象管狀樂器之形,中間有「于」作為聲符,是「竽」的初文(郭沫若、李孝定、裘錫圭)。後來為書寫簡便,省作「于」,以代表整個樂器,後由吹奏樂器引申表示氣之舒吁。 第二種說法認為「于」是「吁」的初文,象管狀樂器中的一口氣之形,本義是吁氣。

    我以为前面两种说法是古代不同时期的用法,「于」最初是表示乐器「竽」,但当名词作动词用之后,「于」字由往竽吹气的动作引申出“探入,进入、送入”之类的意思,再发散一下,就能理解成“往、去”(此时表送气就被迫另造「吁」字):

    西周金文中「于」字有用作動詞,解作往、去,如獻簋:「獻伯于遘王」,令簋:「隹王于伐楚伯,在炎。」與《詩經》用法相同,如《周南.桃夭》「之子于歸」,《毛傳》:「于,往也。」

    回过头来,我们再看「平」字,目前发现最早的「平」出现在春秋时代,其构件“于”的含义应该是吹竽(吁气),所以“八”“于”就是平分(均匀)的吁气,也就是平稳(前后一致)的送气。《說文》:「平,語平舒也」的解释也算接近最初的真相。

    所以,「八」的构形应该是“对称砍分”,其最初本义,我看应是“二均分”,但从「八」字的构形动作本身,同时还能包含数词“八”的含义。

    以上解析,或许有牵强的嫌疑。不过还有一种简洁明了的解析,只是得依附于八卦思想:从八卦的角度看,「八」字的构形可表示阴阳分离,然后两仪四象八卦。八卦生凶吉而断尽世事。所以阴阳两爻之分离(「八」字),就能代表八卦,进而表示数词。

    至于「四」,古文大体有两种写法:

    四横的写法与起始时的二三一样,都是等长的横线。费解的是后起的构形,也就是现代「四」字写法的原型。先秦时,有三种类似写法:

    三种写法相同的都有类似四框与八字的构件。不同之处在于有的八字下面加两横,有的加一横,有的干脆什么都不加。

    「四」字是漢数字中,构形与甲骨文完全无关的一个,后起含构件「八」的「四」字,出现时间在「半」字之后不久:

    构形「四」的出现,我认为与「半」字传播使用有一定关系,因为这使得「八」字的“二均分”含义更容易读取。因此,「四」字的构形含义为“二均分四边”:

    不过,这种构形,有人容易理解为窗户,所以后来还出现加两横的构形,表示均分两次。

    而 楷变后的「四」字,其构件「八」不像楷书「八」,我觉得是因为美观而保留构件「八」的隶书写法:

    至此,半数的漢字数字解毕。剩下的还有「一」、「二」、「三」和「九」、「十」。「一」、「二」、「三」都是积划系统,那么我们先解「九」字:

    从构形看,「九」字明显与「右」(右手)存在某种程度的关联,也就是说,跟人的上肢相关。

    而一般看法认为「九」是「肘」的初文。然而无论是「宄」字还是「究」字,都跟「肘」扯不上关系。而且,「肘」的甲骨文本就少,但其中两例明显是「九」的分化字:

    因此,我认为「九」的构形是弯曲动作中的上肢,其构形本义等同「究」,即探求(探入)。

    「宄」(音鬼)字中的构件「九」若非解作“探取(探入)”而仅仅表示“肘”的话,其引申义“家中的祸害”乃至“内乱”就无从说起。只有在家中还进行“探取、搜索”才能说明是家中有地位低的成员,不经家中掌权者的同意,动用不该他使用的物件。

    如前面提到的,「九」的数词含义,是基于「八」产生的:上下前后左右六个方位(六合)将一个独立空间分成八份(八个角落)。若我们在这个空间中找东西,首先自然直接用眼睛找(八角、八方),找不到的话,下一步就是翻箱倒柜乃至掘地三尺(皆九)。

    若从「八」字的“八卦”说来看「九」字的话,「九」就是以八卦相叠(六十四卦)探求(推算)凶吉。因此,每次占卜所得的卦,都是“九(求)”(读音或许源于“求”)。而「九」字本义的话,发音类似“宄”、“轨”(读音或许源于“癸”)。

    而无论从“六合八方”说还是从“八卦”说,“探求”本义所引申的数词含义,皆为数之极。因为无论“探求”多少次,都是「九」。而「十」的构形,从逻辑根本来说,正因为「九」为数之极而产生。

    附带的,“数之极为九”也说明我们古代的主流进制为何选择十进制。而十进制并非古人的唯一选择,英国自古是十二进制的,玛雅人是二十进制。

    此外,我们的时间使用十二进制,称量使用十六进制。因为记录时间用圆周,而均分圆周又比九更大的,就是十二。至于称量,就是杠杆天平,而在杠杆上分刻度,最简单的方法使用等长的绳子进行折叠,折叠均分比九还大的数,就是十六。当然,只是基本刻度非十进制,更大的度量单位还是十进制的:时间单位的年、世;度量单位的斤、石。

    下面,我们来看看「十」:

    明确“数之极为九”的真正含义,甲骨文「十」的构形就好确认的多,那就是竖写的「一」。九为数之极,大于九的数,那就是下一个序数轮回,为表示区别,所以竖写。

    至于为何从金文开始,「十」的构形逐渐变成结绳的样子,我认为有两种原因:一方面,周人开始整理分析漢字的构形规律,并以此重新整理漢字的构形(构件化)。而一竖作为一个基本构件,存在于不少的漢字中,若继续仅表示数词,那么有些字将不大好解析,所以金文「十」更改构形势在必然。另一方面,文字发展的“结绳记事说“在西周应该已经流行,同时,阴阳思想中阳极生阴、阴极生阳的思想系统下,结束也就意味着开始。

    所以,金文之后以绳结(结束)之构形表示数词“十”。再然后的变化,前面「七」字的解析过程已提及,最后的数词「十」演变成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构形为“交结(结束)”,或者干脆看成是横「一」竖「一」(再一)。

    「十」字解完,就剩下「一」、「二」、「三」了,接下来自然是先来看看「一」:

    「一」者,简单的平直一划,正因为简单,所以所代表的构形含义可以很多,训诂派一般认为是算筹。如董莲池等溯源(复古)派认为一二三等的数字,就是积划成字。区区认为,除此之外,平直一划还可以表示诸如地平线,切一刀(一刀两断)等类似分割、分隔意义的事物或动作。

    此外,「一」字还有一种异体:写作弌,从弋从一。关于“弌”,王彤伟认为:王彤伟《说文五百四十部疏讲》

    如此,异体「弌」暂且不予理会。现在问题的焦点就在,「一」是否仅仅是数词,还是可以含有《说文》所谓“道立于一”的含义。

    区区认为,若将「一」的最初构形视为“切一下、划一下、地平线”之类含分割、分隔意义的事物,那么“一”除了数字含义,另外还将顺利引申对立统一的含义。

    《道德经》有“反者道之动”、“道生一,一生二”之类的话。上面的「一」肯定不是表示数字,其意思大体与“反”类似,可视为独立统一。

    再者,从「一」的诸多构形含义,能提炼出独立个体(事物)的共同特征。然而世间的独立个体,至少分两种情况,一种类似顽石,由纯粹的同类物质构成,不惧寒暑乃至时间的侵蚀,近乎亙(亘)古长存;另一种是生命体(类生命体),多种物质构成,不断的保持某种动态的对立统一,直到生命终结。

    综上,「一」之构形,最贴切的描述或许该是某种独立存在。因独立性,所以其构形本义是分割、分离。数词「一」是由其表象引申出的含义;而独立统一是其本义所引申出的哲学含义。

    如此,则上面的异体「弌」的出现,恐怕就是「一」完成哲学升华之后,「一」的数词含义曾经另造「弌」来表示。联系其构件「弋」的含义(挂钩),这种可能性很大。特别是若考古上“道生一,一生二”这类带有哲学含义的「一」没有被替换成「弌」,而仅仅是表数量的时候用「弌」。当然,这种猜测区区目前无法去证实,手头资料过于匮乏。

    加下来自然是「二」字:

    「二」字在《说文》中被解释为地之数。但在解释所部之字「亟」的时候,又认为“二,天地也。”

    而在构形上,「二」从偶「一」。据上文对「一」的解析来看,「二」的构形含义可理解为相互依存但又对立的一对存在,而这种存在的极致形式就是天地。

    而「三」字,上承「一」与「二」,最初的构形含义也因袭,可为三种(有机的)独立存在,表示数量三。而这三种独立存在的极致,就是天地人。

    但哲学化后,据《道德经》“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之因果关系,万物者,皆独立之存在也,是以万物者,万「一」也。所以上面《道德经》中的两句,其实是相互补充的。于是,「二」者,阴阳也,「三」者,冲气以为和也。

    《说文》认为「三」者,天地人之道也,虽嫌粗疏,但也算一语中的。而「三」字后来的构形变化可说是一定程度的迎合了这种说法,从篆文的三划等长,变成下划最长,上划次之,中划最短的构形。因为中划所代表的人虽伟大,但于天地而言还是略显渺小。不过反过来说,人虽渺小,但若在尊重自然的同时改造自然,人可与天地比肩。

    前面提到的「平」、「半」、「四」这些漢字的出现(特别是「四」字进行重构),说明漢字抽象化比例显著升高,同时标志着词组开始取代单字逐渐成为汉语的主流语素。

    而除了「四」字直接在字形上进行了抽象化重构,其余的一些数字,在内涵上,其实也有抽象化(哲学化)的重新解析。

    抽象化(哲学化)后,漢数字可分成四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一二三」为线(独立个体);「四五」是平面(墙体)的分割与固定;「六七」是独立空间的构成与破坏;「八九」是空间的分割与再分割,十归于「八九」一组,因其源于九。

    说句题外话,其实,我们还有一个数词,能表达与阿拉伯数字0一样的意思,那就是“無”。而阿拉伯数字里面,两位数以上的“0”其实更多的是表示占位符。比如1008与1080,我们现在是读一千零八,与一千零八十,中间都是0的话,无论多少,我们都只读一个零。而且,我们古人的读法为一千又八,一千又八十,或者可以读一千单八之类。估计因为我们古代基本以农业为主,而且主体民族稳定(这两点造就我们古代相对独特的人情社会),因此使用数字不够频繁(或者说是精确),人们就没有另外创造一套数字系统用以记录以及运算,而是直接怎么读怎么写。

    而阿拉伯数字其起源其实是古印度,其诞生的主要原因,我估计是因为雅利安人所建立的种姓制度带来的统计需要(异族统治,不相信人,只相信数字)。再后来,阿拉伯人东征获得了这套数字系统并广泛用于商业,最后变成世界通用数字符号。

    至于我们,宋之后商业大发展,面对大量的运算需求,我们的祖先找到了另外的解决途径——算盘。就当时来说,肯定是比阿拉伯算式更高效的计算手段。

    至于“無”字的构形解析,就不在这里展开了。

    有诗曰:

    一划二反三为和

    四面五固六作遮

    七格八分九探寻

    無实自由十再则

    子孙不肖奉为符

    科举问世道更孤

    门庭潦倒莽夫暴

    千年沦落今方苏

    甲骨文字集释第十四卷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