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城风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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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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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附件(7598KB,331页)。
200多年前,蛮荒大陆上的一群乡巴佬齐聚费城,为了制定世界上第一部宪法吵得不可开交。

内容简介
《费城风云: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主要内容是,200多年前,蛮荒大陆上的一群乡巴佬齐聚费城,为了制定世界上第一部宪法吵得不可开交。在3个多月的时间里,阴云与曙光同在,妥协与原则共存,谁都没有想到,最后磕磕绊绊通过的《联邦宪法》,日后会成为美国人的世俗《圣经》,影响遍及世界。
现在看来,事情可能好就好在当时大家都没有什么宏伟理想和绝对主张。理想是有的,但不宏伟;主张也是有的,但不绝对。不宏伟,就能务实;不绝对,就好商量。制宪代表的原则也很简单:以法治国,三权分立,保护公民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惟其简单,才是底线;也惟其简单,才可坚守。底线弄复杂了,就弄不清,也守不住。其实,一旦守住简单的底线,加上务实的态度,许多事情都好办了。
作者简介
易中天,1947年生,湖南长沙人,198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现任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长期从事文学、艺术、美学、心理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多学科和跨学科研究,著有《〈文心雕龙〉美学思想论稿》、《艺术人类学》、《黄与蓝的交响——中西美学比较论》(与邓晓芒合作)等著作。近年撰写出版了“易中天随笔体学术著作·中国文化系列”四种:《闲话中国人》、《中国的男人和女人》、《读城记》和《品人录》以及《帝国的惆怅》等。
费城风云预览





目录
第01章/事出有因
一 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
二 老革命遇到了新问题
三 费城不是梁山泊
四 光荣与权力
第02章/疑云重重
一 始作俑者
二 麻烦与问题
三 摸石头过河
四 该出手时就出手
第03章/针锋相对
一 修约还是制宪
二 谁来批准宪法
三 合众国向何处去
四 蛋糕应该怎么分
第04章/剑拔弩张
一 逼上梁山
二 大邦和小邦
三 唇枪舌剑
四 上帝也帮不了忙
第05章/柳暗花明
一 解铃不是系铃人
二 决不让步
三 半路里杀出个程咬金
四 伟大的妥协
第06章/严防死守
一 总统是个难题
二 防官如防贼
三 千头万绪
四 连环扣与防火墙
第07章/祸起萧墙
一 根本的共识
二 拒绝签字
三 最后的劝说
四 两种反对派
第08章/尘埃落定
一 旗开得胜
二 千呼万唤始出来
三 活着的宪法
四 余音与余波
原则与妥协
制宪会议进程与辩论纪要
制宪会议代表名单
精彩
几乎所有的历史学家都认为,在美国的建国史上,有三份文件堪称伟大,这就是《独立宣言》《邦联条例》和《联邦宪法》。《独立宣言》提出了美国的理想,开始了她的独立;《邦联条例》确定了美国的国名,开始了她的联合;《联邦宪法》则使理想成为现实,使十三个有着各自宪法和政府的政治实体(它们的英文名字是 State ,如何译为中文回头再说)变成一个完整的实实在在的国家。不过,在1787年那个闷热的夏天之前,很少有人认为还有制定第三份文件(《联邦宪法》的必要)。对于这些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尤其是那些宁愿当乡巴佬也要自由的人来说,什么总统,什么政府,什么首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独立宣言》宣布的那个观点: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建立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力,是要经过被治理者的同意才能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违背这些目标时,人民便有权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一个新的政府。这个新政府赖以奠基的原则及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必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这就是所谓的"美国理想"。在许多美国人看来,只要产生并说出这个理想,他们就算有了自己的国家。所以,他们就把发表《独立宣言》的那一天(1776 年7月4日)定为自己的建国日。何况在《邦联条例》通过后,他们又有了一个国名。剩下的事情,也就是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尤其是英国的承认。这当然只能靠拳头来说话。
所以,1783年9月3日《巴黎和约》签订以后,这些胜利了的乡巴佬,包括那些拿起武器的农民,也包括他们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总司令乔治·华盛顿,便欢天喜地地一哄而散,解甲归田,回自己的农庄过日子去了。直到四年以后,这些傻乎乎的(或者说天真的)美国人才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一个名副其实的国家,可不是只有理想就行的。
实际上,那时的"美利坚合众国"既不像样子,又情况不妙。 这个"国家"没有国家元首,没有政府首脑,也没有一个真正的政府。许多权力(比如对外宣战、和约缔结、外交主导、货币制造),是由一个一院制的议会来行使的。议会不但身兼立法和行政两职,而且权力很小。比如组建海军、从各州招募军队、解决各州争端等,就至少需要三分之二State的同意。这就难以巩固和发展独立战争的成果,无法有效抗衡西部印第安人的反抗、英国人在海上的骚扰以及本国农民的起义,也实在承担不起诸如协调金融贸易、调节市场流通、保卫国家安全之类的重任。原本松散脆弱的联盟(United States),甚至面临动乱、内战、无政府状态和分崩离析的危险。没法子,胜利之后分道扬镳的各个State,只好派出自己的代表,重新开会讨论解决的办法。这就是历史上被称作"制宪 会议"的1787年费城会议。它的任务,是修改《邦联条例》。因为在许多人看来,问题就出在《邦联条例》上。
问题虽然出在《邦联条例》上,但也是有历史原因的。1777年通过的《邦联条例》是美国革命时期的产物,自然存在明显的草创性和过渡性,在许多原则问题上是含糊其词甚至含混不清的。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所谓"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究竟是独立主权国家的结盟,还是高度自治地区的联合?也就是说,它是一个主权国家,还是十三个主权国家的联合体?如果是一个主权国家,那么,构成这个国家的十三个State就是"州",美利坚合众国就应该叫做"州联"(事实上也有人主张用这种方式来翻译United States)。相反,如果是十三个主权国家的联合体,则United States就是"国联",State也得理解为 "国家"。可惜"州联"和"国联"都不准确,"合众国"(United States)既不是"州联体",也不是"联合国"。为了说清楚这一点, 我们只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再交代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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