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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0808
附加重疾终身保险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月24日 PA18新概念

    
□商品特色: 国内同类商品中,重疾保障项目最多最全面,含11大类。 医疗、身故双重保障。 好人一生平安,未患重大疾病者,可领取身故保险金,终身有效。
□图例: 30岁男性: 20年交,10万保额,年交保费3080元。 保费支出:3080元/年×20年=61600元。 保障利益: 1、重大疾病保险金: 一年内初患重大疾病给付1.308万元;一年后初患重大疾病给付10万元。 2、身故保险金: 一年内疾病身故给付1.308万元;意外身故或一年后疾病身故给付10万元。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1、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初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2、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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