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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51409
江苏:外地人可补缴养老保险费
http://www.100md.com 2011年5月1日 《老来乐》 2011年第9期
     近日,江苏省人社厅公布了部分缴费不满15年的企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办法,凡是6月30日前在江苏省有过缴费记录的,即便缴费年限不够,也可以通过补缴费用的方式享受按月领养老金的待遇。

    这份《关于调整部分缴费不满15年参保人员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这里的实际缴费年限是相对于视同缴费年限而言。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劳动者在国家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担的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的连续工龄,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