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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44194
“少阳主骨”理论考辨(2)
http://www.100md.com 2008年6月1日 《中国针灸》 2008年第6期
     第二,“少阳主骨”与“肾主骨”的关系?这实质是“少阳主骨”存在价值的问题。“少阳主骨”与“肾主骨”都是关于骨的生理病理的不同的观点,它们有根本性的差别,也有密切联系。就生理功能而言,“肾主骨”(《素问·宣明五气》)或者“肾主身之骨髓”(《素问·痿论》)主要是指“肾生骨髓”(《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即主控全身骨骼生长发育的全过程,这一点结合肾脏生理是很好理解的。而“少阳主骨”是谓足少阳秉所属胆腑“刚”气,对全身骨骼质地的强度具有调控作用。从病理上讲,形形色色的骨病,不论生命任何阶段,大都可责之于肾;而唯有一类骨痛而易于骨折者,关乎足少阳。退一步说,即便这一病症,部分也可能涉及到肾的功能。因此,二者各有所主,各行其是,相互联系和影响而不悖。

    第三,少阳病理变化所导致骨病从特征和机转上是否为统一(同一)的全身性疾病?所谓“主骨所生病”不是分述某一部位骨痛,而是阐明一种全身性的病理现象。逻辑上讲,《灵枢·经脉》虽然依次罗列了足少阳连属的各部骨痛,但最后总结性提及“诸节皆痛”概念。它是对多部位骨痛的归纳,又直指与“主骨所生病”的因果联系。从杨上善等人的注释看,只有抓住“诸节皆痛”这个概念,才能理解“足少阳脉主骨”。如果只是经脉所过一些部位疼痛,那么各经是动所生病多有疼痛,为何又只提“少阳主骨”呢?因此,这是一种全身性疾病,表现就是多部位骨痛,可是一个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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