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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78811
通心络胶囊治疗冠心病心绞痛66例观察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17日 王德伟 郑菊芬 马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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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冠心病心绞痛 通心络胶囊 对照观察

    笔者自2004年5月~2006年5月应用通心络胶囊治疗冠心病心绞痛66例,临床疗效满意,现报告如下。

    1 一般资料

    全部病例120例,随机分为2组。治疗组66例中,男36例,女30例;年龄49~70岁,平均年龄60岁;病程1~3.5年。对照组54例中,男35例,女19例;年龄53~71岁,平均年龄59岁;病程1~3年。2组在性别、年龄、病程等方面均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冠心病心绞痛的诊断参照国际心脏病学会及世界卫生组织临床命名标准化联合专题组报告《缺血性心脏病的命名及诊断标准》[1],选定劳累性心绞痛中的①初发劳累性心绞痛,②稳定型劳累性心绞痛。排除病例:经检查证实为急性心肌梗死及其它心脏疾病所致胸痛者,重度心肺功能不全者,重度心律失常者,有肝、肾、造血系统等原发性疾病者,精神病患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等均属排除范围。

    2 治疗方法

    治疗组用通心络胶囊(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每次3粒,每日3次,口服;对照组用消心痛片(上海医科大学红旗药厂生产),每次10mg,每日3次,口服。2组疗程均为4周。

    3 治疗结果

    3.1 疗效标准:参照1979年中西医结合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及心律失常座谈会《冠心病心绞痛及心电图疗效判定标准》、《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2]拟定。

    3.1.1 心绞痛症状疗效判定标准:显效: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有效:疼痛发作次数、程度及持续时间有明显减轻;无效:症状基本与治疗前相同。

    3.1.2 心电图疗效判定标准:显效:心电图恢复至正常或“大致正常”;有效:S-T段降低治疗后回升0.05mv以上,但未达到正常水平,在主要导联倒置T波变浅(达25%以上)或T波由平坦变直立,房室或房内传导阻滞改善者;无效:心电图基本与治疗前相同。

    3.2 结果:分述如下。

    3.2.1 心绞痛症状疗效比较:总有效率治疗组95.5%,对照组83.3%。2组间比较差别有统计学意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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